瑶海区医用氧气
1、哪里有医用氧气
医院就有,如果家庭使用或者一些小型机构,<氧知元>微压氧舱使用的比较多。
2、医用氧气瓶全部是氧气吗
医用氧气指采用深冷分离法将大气中氧气分离以供应医疗救治病人使用的氧气。
适用于因缺氧引起的呼吸系统疾病 (如哮喘、支气管炎、肺心病等)、心脏及脑血管系统疾病 (如:冠心病、心肌梗塞、脑溢血、脑梗塞) 的辅助治疗,以缓解其缺氧症状; 也可用于保健吸氧或紧张脑力劳动及体力劳动后疲劳的快速解除。
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吸入医用氧气。
1)摄入障碍: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是最典型的摄入障碍引起的缺氧病例,在发病时会严重影响生活学习和工作。在此之外,缺氧环境如空气不流通的地下室、冬天不换气的室内空间是外界因素引起的摄入障碍。而驼背、含胸等不良的姿势使得呼吸时肺部不能充分舒展而引起缺氧,这是因为肺通气量不足引起氧气的摄入障碍。
2)输送障碍:氧气主要是通过我们的血液来输送到全身各处的。所以如果我们的血液输送出现障碍就会引起人体组织缺氧,而人体组织缺氧的结果就是发生病变。如冠心病:是指因狭窄性冠状动脉疾病而引起的心肌缺氧(供血不足)所造成的缺血性心脏病。动脉粥样硬化:动脉管壁增厚、变硬,管腔缩小的退行性和增生性病变的总称,血管内腔变细变窄自然会导致血液流通不畅,从而引起组织缺氧,导致病变和坏死。脑血管病:脑血管栓塞等原因造成脑组织缺氧和其他必须的营养物质导致组织病变坏死。贫血:血液中负责运送医用氧气的红血球的数量或红血球中血红蛋白的含量不足,而导致氧输送障碍。
3)过度消耗:最长见的就是用脑过度的人,长时间过度使用大脑会造成大脑缺氧,从而导致学习、工作效率降低、反应迟缓、夜间睡眠障碍等结果。另外,乳酸是导致人体感觉酸软、疲惫的原因。而乳酸是在氧供应不足的条件下,组织进行无氧酵解的产物。所以从补充体能、增进大脑活力的角度看,如果不能通过运动来改善体内缺氧状况,可以适当吸些医用氧气
3、医用氧气哪里可以充气?
目前医用氧气主要有专门的氧气供应站输送到医院内,有些大的医院还有自己的回氧气站。如果家庭充氧气,答可以直接到氧气站,也可以到医院。氧气站属于高危工作环境,一般位置非常偏僻,不容易找到。如果需要用到医用氧,建议到医院填充。通常各个医院的急诊科都提供这种服务,不过大医院有些只提供管道氧,填充有困难,建议到一级医院充氧。
4、在哪里能买到医用氧气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兴业氧气厂电话:88462962
海淀区佟家坟村
5、医用氧气多少钱一瓶
一般都是40L的(医院里用的那种蓝色大瓶子,),一般在二三十元左右(地区有差异)。还有10L的,不过不建议用。40L的充一次能用很长时间,主要看你每天用的时间。
6、家里有病人,要吸氧,哪有卖医用氧气的?
南地下道口 路北 吸氧袋加一次2元,如果长期用的话建议买个家用氧气瓶,他们还出租氧气瓶,好像是押金600。 租金2元一天。加一次气20.
7、医用氧气的充气价格是多少?一瓶一人高的氧气能用多长时间?
好像是几十元吧,
各地的收费价格不一样。
还要根据患者的使用情况。
如果患者24小时的吸氧,当然很快会用完。
8、医用氧气是否和会所氧吧一样的医用氧气和会所氧吧?
医院用的医用氧气和会所氧吧的氧气应该是一样的;
如果从纯度上说,有可能医院的纯度要高一些。
9、合肥医用氧气厂怎么样?
合肥医用氧气厂是1995-08-01在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注册成立的集体所有制,注册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长古路。
合肥医用氧气厂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23149043842F,企业法人施慧慧,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合肥医用氧气厂的经营范围是:医用氧气、氮气生产及销售(试生产期限:2015年2月9日至2016年2月8日);二氧化碳、卫生保健用品销售,设备租赁及清洗,压力容器的使用(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安徽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4212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1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9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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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医用氧气哪里可以充
一、目前国家没有固定的医用氧气充气点,需要充气可以尝试联系当地医院。二、氧气袋的使用方法:首先将氧气袋充满氧气,使充气压力在25Kpa。将橡胶导管与吸氧管有插头的一端连接,另一端插入鼻孔。吸氧量大小可用塑料止气阀调节。袋内压力过低时可在袋体外压些重物,可使袋内压强增大。三、氧气袋使用的注意事项:1、充氧压力不得超过25Kpa,以防氧气袋体破裂。2、应避免与酸、碱、油类直接接触及过度用力挤压。3、充入氧气后储存或停用期间,不要在强烈太阳光下照射。4、不能使用尖锐物品接触氧气袋,以免划伤氧气袋。四、氧气袋的储存方法:充完氧气需停用时,请关紧开关或将管路扎紧,放在阴凉处, 应避免放在阳光下或温度过高处,不能与化学物品接触。放于干燥通风处 ,注意防潮。
。一、我院在2005年10月前,全院每天的“医疗用氧”(以下简称“医用氧”)随采用了中心供氧站的方式但依旧全部是“瓶装气体医用氧”,每天平均65瓶以上,一个月支付经常超过5.6万元以上。在“保证安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减少开支”的前提下,从2004年5月份开始着手“采购医用液态氧,降低医用氧成本”的立项工作。
二、中心供氧站瓶装氧换液态氧的方案论证
1.液氧来源丰富。液态氧原料丰富和充足,河南省、郑州市等地均有生产、销售厂家和运输企业。
2.贮存使用安全可靠。河南省内、郑州市等多家企业已经使用。工艺流程简单:液态氧贮罐——汽化器——供氧管道系统。虽然贮罐是低温压力容器,但是全国已有很多厂家生产和对应的国家安全标准比较完备,完全可以安全使用。
3.场地可行。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中无特殊规定而国家医药行业标准(YY/T 0187—94)4.1.2.2 关于“室外液氧罐与办公室、病房、公共场所及繁华道路的距离应大于7.5 m”的规定,我们现有场地的空间完全适合。
按照规范,抓紧落实
1.设备招标。根据财务制度和国家《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及建设阳光工程的具体要求,于2004年5月9日进行了两套“液体氧气罐”(V=5.0 m3,P=0.8MPa,一用一备)制造和安装的施工图招标。价格从33.8万元、34.7万元、36.8万元和工期、售后服务等条件中综合考虑后选择了“33.4万元”(33.8万元的优惠价)中标。于2004年11月22日进行了竣工后的总体验收并同时交付使用。
2.采购液体氧气。正准备购买液体氧气装罐时,突然涉及到“液体氧气”是否是“医用氧”的原则问题。就在此间,这个讨论十分激烈,稍有不甚,就会有“工业用氧流入大医院”的帽子被扣上的危险。经过几个月的耐心期待,终于在2005年10月9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国食药监注[2005]484号)中明确了“医用液态氧与医用气态氧一样,也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后方可生产销售”之规定,才使《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豫食药监注[2005]298号)有了肯定的指示。
3.招标采购。既然“医用液态氧”是药品,就必须按照“药品”的规定进行招标,除了首先考虑到价格因素外,还必须注意到该产品的生产者是否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和是否取得了国家《药品GMP证书》及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中关于生产、经营、运输等规定的条件。只有综合考虑,才能使临床使用放心,患者用着安心。经过招投标后,货比三家,全面权衡,就近选择了本市一家完全符合条件的“医用液态氧”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