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义城所
1、合肥企业简易注销的相关流程介绍?
一、 适用企业
登记机关为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 不适用企业
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一)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四)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五)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六)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八)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三、 操作流程
1、 企业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简易注销公告》专栏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同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全体投资人签字、企业盖章)。
简易注销公告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登陆,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进行填报。
2、 公告满45天之后携带《企业简易注销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重要提醒:
(1)、一户企业只有一次简易注销机会,若公告期未满,企业自己撤销公告,无法再次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2)、公告满45天之后超过30日未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的,系统自动不予受理。
2、合肥讨薪找哪个部门?电话多少?
为方便“讨薪”,合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公布了17部讨薪电话,在肥务工的建筑工人如果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拨打这些电话,问题就有望得到及时处理。(合肥市建设领域维护农民工权益办公室投诉电话:65617070 负责人:涂增柱 地址:合肥市沿河路111号)
合肥市建管处公布的17部讨薪电话
建设(建发)局 投诉电话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日常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办公室 手机 办公室 手机
瑶海区住建局 64313439 蒋玉宝 64313439 13965039977 罗旭东 64313439 15156061503 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西南角九楼
包河区住建局 63357263 丁传富 63357261 13856034539 阮 春 63357263 13955193182 包河行政服务中心542室
庐阳区住建局 65682070 桑丽萍 65850756 18056063308 王攀技 65682070 18056063307 合肥市砀山路2666号(北二环与嘉山路交口西北角)
蜀山区住建局 65597577 薛敬伟 65582019 13295518586 郭元胜 65597577 13965039669 望江路与石台路交叉口东北角
经开区建管中心 63679070 莫之福 63679081 13505510270 孙丽娟 63679082 13956082953 经开区管委会b座2106
高新区建设局 65359608 姚小平 65313353 13905697200 陶晓萍 65359608 13856901565 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行政服务窗口
新站区建设局 64226434 袁大为 64229884 13956041189 王 伟 64226434 13855176581 新站区文忠路999号管委会对面少荃家园一楼
合肥市政务区建委工作站 63529538 张毅 63529538 13605518575 高少华 63529538 13515609099 翠庭园36号商铺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委工作站 63350004 方吉道 63350004 13856089092 袁 磊 63350297 15055114003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长沙路交口
合肥市重点局 62673806 许家权 62673806 13605517789 方悦文 62641357 13721059026 合肥市寿春路11号
肥东县建管局 67715807 杨庆福 67716146 18955100607 许家敏 67715091 18956017766 肥东县店埠镇龙泉中路
肥西县建设局 68837296 周典旭 68891797 13956907028 葛基兵 68837296 13866705617 上派镇巢湖路96号
长丰县住建局 66391379 杨道富 66391379 13805605952 李忠伊 66391379 13705606213 合肥双凤开发区金凤路025号
巢湖经开区建发局 82363025 曾翔 82856213 13905657729 孔 飞 82363025 13856552112 巢湖市金巢大道1号合肥巢湖经开区管委会北2楼
司海兵 13966328165
巢湖市住建局 82361928 李永凡 82328810 15375089000 范 镭 82393395 13905652228 巢湖市健康东路住建局办公楼二楼
黄 维 82361928 18956511669
庐江县住建局 87311109 毕启长 87311103 13905656891 陈 东 87311109 13956612826 庐城镇文昌路县住建局办公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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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肥市包河区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在哪个部门办;地址在哪?具体需要那些材料?
1、个体户为座商;应当去包河区你具体的工商所办理(现在为市场监督管理所);这个你问下你的邻居应当都知道是归哪个所;
2、带着照主的身份证原件,照片,想好的名称与经营范围,办公地址证明材料现场办理。
4、包河区义城镇现在拆迁标准是什么?
可以参考下合肥市包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合肥市包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一、用地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
二、征地补偿标准:7.85万元每亩。
青苗补偿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合肥市被征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5】121号)规定执行。
三、征地安置办法(一)实行货币安置,以征地书面批复时间为基准时点,对16周岁以下的农业人口按1.2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给抚养补助费;对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农业人口按1.2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自谋职业补助费。
(二)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养老保障,1、对征地需安置人员中年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且征地前没有享受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人员,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保障对象由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在被征地村民小组公示不少于5天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认后,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财政、公安部门审定,按规定条件给予养老保障。
5、合肥 包河区人才档案放在哪?我是想把户口和档案从芜湖迁入合肥,人才市场说在哪个区上班就必须迁入哪个区
你去包河区政府那看看,我的档案就是身份证所在区域。
6、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
你好,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
0551-63357909
地址: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中心北楼10层西北方向172米【回答】
7、包河区(南七)在哪里办营业执照
包河区工商分局办公场所统计情况
包河区工商局办公地点: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政务区内
1、常青工商所 金寨路南七农贸市场内 3643959
2、义城工商所 义城镇富民街 3361602
3、骆岗工商所 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工商局北四楼 3355761
4、淝河工商所 五里庙装饰世界办公楼四楼 3460412
5、包公工商所 徽州大道与黄山路交叉口万国商务写字城四楼(强人商店楼上) 4666116
6、芜湖路工商所 宿松路供电大楼南侧科苑新村门面二楼 3643251
7、望湖工商所 铜陵南路与淝河路交叉口王大郢车站附近 3469315
8、滨湖工商所 徽州大道与万泉河路交叉口临滨苑A座201室 2981315
8、合肥怎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办理流程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开)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1份(签字盖章);(许可系统打印申请书)下载申请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开申请书.doc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信息共享后取消);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1份;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录1份;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
6、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1份(信息共享后取消);
7、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从业人员花名表各1份;
8、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信息共享后取消);
9、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证明1份(餐饮服务类);
10、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复印件)1份(信息共享后取消);
11、经营场所布局平面图、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1份。
9、(包万)市监罚字〔2018〕1号对安徽姥爷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虚假宣传影响加盟店吗?
虚假宣传,只是涉嫌某个方面的行政违法。但并 不代表实体经营就存在欺诈行为。如果,正常的经常活动是合法的,还是可以加盟的。但要注意签订相关合同,规定违约责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0、合肥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在哪个部门办,地址在哪?具体需要那些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材料包括:
(一)经营者材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二)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三)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四)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产权地址复印件、租赁合同。
二、个体户执照办理部门
对应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肥东、肥西、长丰三县个体执照办理地点
1、肥东
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D区(西南角)商事登记综合受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2、肥西
合肥市肥西县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3、长丰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瑶海、蜀山、庐阳、包河四大区个体执照办理地点(新站、高新、滨湖、政务具体区域划分待定)
1、瑶海
合肥市瑶海区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东南角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监局窗口
2、蜀山
合肥市习友路58号蜀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行政许可服务分中心7-9号窗口
3、庐阳
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182号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4、包河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五、个体户注册的常见问题
1、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有无限制?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2、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时经营者不能亲自到场,应该如何解决?
可以由代办人携带经营者身份证原件代办。
3、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时如果没有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应该如何解决?
申请人需要到所属街道开具无房产情况证明。
4、个体工商户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吗?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