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扫黑人员
1、扫黑除恶处理人员提拔?
如果要是对手黑,除恶人员有功人员。不但要提拔,还要重用。要保护人身安全。
2、扫黑除恶判了四年在合肥监狱能减判吗?
那要看具体犯罪人犯罪的事实的性质,不过扫黑除恶是很难减刑的,因为现在政府正在严打这方面,除非入狱有重大贡献表现积极,会得到政府的宽大处理,进行减刑
3、2019扫黑行动管催收人员么
如果是套路贷公司人员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方式催收非法债务,扫黑办和扫黑队当然会依法打击。但如果你欠他人的合法债务,拒不偿还,也就是老赖,债权人在催收中未采取非法方式,劝你赶快还钱。
4、'合肥扫黑除恶情况有人员名单吗?
?
5、扫黑初恶条例中有没有受过刑事拘留不能在社区任职的规定?
您好受过刑事拘留,只要晚两年就可以在社区任职了,这是可以的,具体是这样的,希望能帮到你。
6、打黑除恶专职人员属于事业编吗?
是的属于公务员
7、关于公安工作人员涉黑涉恶知法犯法一般能判多少年?
随着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斗争的打响,许多涉黑人员被法办,大快人心。至于涉黑人员最终会被判处多少年徒刑,这要看他们的作恶程度,也要看他们的认罪态度。还要看法官对于案情的掌握程度和判决能力。不过,大部分涉黑人员主谋至少会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8、六安市公安局打黑领导班人员表
答: 六安市公安局打黑领导班人员表
不太清楚
你若喜欢
便是晴天
9、扫黑除恶在哪举报啊?
夺取“扫黑除恶”的最终胜利,离不开自上而下的推动与压实,也离不开发动群众的群众路线。
无论环境如何改变,黑恶势力都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事。
拔掉一颗颗钉子,不仅能够以重点突破带动扫清一面,更能充分彰显中央攻坚克难、除恶务尽、务求实效的态度决心。
哪里黑恶势力最猖獗、最顽固、最让百姓深恶痛绝?
当然是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
现在公开
全国及各地省级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踊跃
举报当地黑恶势力线索
举报其背后的保护伞。分割线 箭头 动态
全国
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
举报电话:010-12389。鞭炮分割线
辽宁
举报电话:(024)23239360;
举报信箱: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10003;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3-7号;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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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全省扫黑除恶24小时专用举报电话:(0371)65884900;
受理短信举报专用号码18837109110,或通过“河南警民通”APP举报;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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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举报信箱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新科道2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0039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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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省公安厅“扫黑办”举报电话:0351-4034110;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山西省公安厅“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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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省公安厅“扫黑办”地址:西安市凤城二路19号,邮编:710016;
举报电话:029-86165840(工作时间)、029-86165651;
省公安厅门户网站网址:gat.shaanx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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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举报电话:025-83524730;
来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扬州路1号江苏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210024);
网络邮箱:[email protected];
微信公众号:江苏刑侦;
新浪微博:@江苏刑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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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举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省公安厅扫黑办 邮编:510050;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020-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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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举报电话:0731-84590292(白天)0371-84590320(全天);
举报信箱: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3办公楼省扫黑办(邮编410011);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邮编410011);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上举报平台:www.hng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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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省扫黑办举报电话:027-87239049;
举报信箱: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省委大院省委政法委,邮编:430071;
网上举报平台:湖北长安网主页“扫黑除恶群众举报平台”(网址:www.hbcaw.gov.cn);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27-67122688,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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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871-63053110,63054350;
举报信箱:昆明市广福路中段656号,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处,邮编:6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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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举报电话:自治区公安厅 0771-289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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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931—515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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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举报电话:0451-87936775(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451-82897127(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
举报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湘江路131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50090);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邮编1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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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省“打黑办”举报电话:0531-85121600;
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山东省打黑办;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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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省公安厅“扫黑办”电话:0551-62801304;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合肥市安庆路282号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队 邮编:2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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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西路276号省公安厅“扫黑办”,邮政编码:050051;
电话:0311-66565690、83033538;
网站:河北公安网(http://www.hebga.gov.cn/);
新浪微博:@河北公安网络发言人;
微信公众号:“河北公安”“河北刑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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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举报电话:0991—5656753,0991—5657110;
举报信箱: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邮政编码:830006;
举报微信:xibuj ing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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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431-82097213,0431-12389;
举报信箱:jlsgatshb@sina,com;
举报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605号吉林省公安厅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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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省公安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电话:0591-87094094;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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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举报电话:110 0571—87286585;
举报信箱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 浙江省公安厅扫黑办收 邮编:310009;
来访地址:浙江省公安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
举报微信平台:“民生66”(微信号minsheng66)、“浙江刑侦”(微信号zhejiangxingzhen);
举报微博号:浙江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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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举报电话:青海省公安厅0971—8292719;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22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
也可直接前往各市(州)公安局刑侦支队和各县(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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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举报电话:省公安厅028-86301110;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邮编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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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cqga.gov.cn(“有奖举报”栏目);
举报信箱: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555号“重庆市扫黑办”(邮编401147);
举报电话:(023)63960789、(023)63962789;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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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实地举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林聚路35号西藏公安厅刑侦总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
也可直接前往各市、地公安局、处刑侦支队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拨打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群众举报电话0891—12389。(注:根据电话语音提示选择相关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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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举报网站:江西公安网(http://www.jxga.gov.cn);
举报信箱: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 1366 号江西省公安厅扫黑办 邮政编码:330038;
举报电话:0791-12389;0791-8728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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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方
区号+12389或者直接拨打110。
10、多人同时被诈骗钱财,是公安机关负责返还钱款,还是等法院判决来执行?
法院追缴的财产由法院按比例返还,公安机关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资金由公安机关按比例返还。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2、《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
第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职责、范围、条件和程序,坚持客观、公正、便民的原则,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返还工作,并就执行中的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协调。
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协助公安机关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将所涉资金返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被害人账户。
第五条 被害人在办理被骗(盗)资金返还过程中,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配合公安机关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应的工作。
被害人应当由本人办理冻结资金返还手续。本人不能办理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公安机关应当核实委托关系的真实性。
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冻结资金返还手续的,应当出具合法的委托手续。
第八条 冻结资金以溯源返还为原则,由公安机关区分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返还:
(一)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二)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三)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返还计算公式见附件4)。
按比例返还的,公安机关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间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冻结提出异议,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核。
冻结账户返还后剩余资金在原冻结期内继续冻结;公安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在冻结期满前依法办理续冻手续。如查清新的被害人,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启动新的返还程序。
(10)合肥高新区扫黑人员扩展资料:
案例:
合肥一恶势力团伙覆灭 法院追缴财产返还受害人
人民网合肥2019年5月17日报道:5月17日下午,合肥高新区法院在安大新区举行汪大军等人“套路贷”诈骗案被骗款项返还大会,按比例向11名被害人返还了1400元至10016元不等、共计65416元的财产。
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了解到,以汪大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以零门槛、低利息贷款为幌子,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实施“套路贷”诈骗。2018年12月19日,合肥高新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汪大军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追缴被告人财产发还被害人。今年3月26 日,合肥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为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惩处力度,彻底摧毁其再犯能力,合肥高新区法院扫黑办先后两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财产刑执行工作推进会,要求对汪大军等人“套路贷”诈骗案深挖彻查、打财断血,最大限度地为被害人挽回损失,依法查封了汪大军的一辆汽车、两套房产,追缴了汪大军等人14万多元的银行存款。
法院审理查明,汪大军等人“套路贷”诈骗案涉及多名被害人,大部分为在校大学生,涉及安徽、江苏、上海等地多所高校。这次发放的财产,是法院依法追缴的汪大军等人银行存款的一部分。目前,合肥高新区法院正在组织对汪大军的一辆汽车和两套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再按比例返还给被害人。
当天,合肥高新区法院法官还向在校大学生讲解了“套路贷”诈骗的相关知识,提高大学生甄别“套路贷”诈骗的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同时动员在校大学生积极举报“套路贷”诈骗案件的相关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