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滨湖租房备案材料
1、出租房屋备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你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资料:(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具体包括:1、房地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2、购房合同书、付清房款证明(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未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需要征得银行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抵押贷款合同未注明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使用用途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4、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建筑用途等具体信息未明的,须提供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裁决书所依据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原件);5、拍卖所得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房款证明;6、临时建筑类房屋出租,须提交经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7、属于“合作建房”类的房屋出租,须提供行政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8、改变用途的房屋出租的,须提交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9、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提供部门盖章,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10、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如无延期,则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并要求合同附加因政府拆迁、改造或收回土地,该合同自动失效的条款(住宅用途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视为自动延期);11、属于本市农村城市化原村民和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提供区查违或者其委托的街道事处出具的临时使用备案材料。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收件人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并签署姓名和日期。(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三)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四)出租屋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五)其他材料:1、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律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原件);2、若共有人未到场的,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的,须提供共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3、单位无法提供法定产权证明原件的,可以在复印件上盖单位行政公章,出具无法提供原件的情况说明,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4、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持有出租屋编码卡;5、《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2、办理租房备案合同需要一些什么具体的资料
提供的材料一共有以下4种材料
1、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利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有复印件)
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个人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如出租房用途为住宅,承租人为年龄是多少岁的人等。
3、房屋委托他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屋出租,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房地产租赁合同书,
3、办租房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甘井子区的 在甘井子行政服务中心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中心办理 其他各区的应该也是到各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区办。
4、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人哪些材料?到哪办?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去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应提交证件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程序
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5、房屋备案登记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登记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凭证(原件、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初始、转租、承租人变更登记备案的需填写房屋租赁申请表一份;
4、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5、已完工交付使用,但还未销售的商品房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主体竣工验收报告、开发商的书面保证(租赁期间如发生纠纷应负法律责任);
6、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的,应提供单位法人(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下属企业或他人代为出租管理的,应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出租管理的委托书,受托人方可以自己的名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7、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书未经公证的、委托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受托人愿意负法律责任);
8、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没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时,来办理登记手续的共有当事人应书面保证,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纠纷时,愿负法律责任);
9、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应提交书面通知承租人复印件或出租人的书面保证;
10、转租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您好,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 房屋租赁合同;
②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③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④ 特殊情况所需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合法、有效,不能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