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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新闻

发布时间: 2021-09-11 13:10:06

1、合肥网家商务信息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合肥网家商务信息有限公司是安徽第一综合类门户网站,是安徽综合型生活消费门户社区。多年来,网站联手本地乃至全国生活消费类优质商家,多渠道、多资源的开展全行业的整合营销策划,是一家致力于媒体传播、资源整合、渠道转化的新媒体营销机构。公司涉及领域:购物、房产、家居、金融、汽车、餐饮、娱乐、婚庆、亲子、美容等
法定代表人:杨淑军
成立时间:2005-06-27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401000001301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16号5F创业园B栋309室

2、合肥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指导价,交易中心:暂不影响交易

8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此举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

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委托专业机构参照近两年实际成交均价,综合评定交易指导价,适时对外发布,引导市场预期。首批实施范围共16个双学区。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二手住房交易价格出现异常的区域,将适时调整交易指导价实施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通知并未标明执行时间,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致电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指导价格仍未公布,购房者仍可以进行交易。

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同样表示,目前,文件只是划定了执行指导价格的区域,该部门仍未收到相关指导价及执行细则。目前,购房者办理存量房交易不受指导价格文件影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过去很多城市,并没有明确针对学区房采取指导价,一般表述是针对热点楼盘落实指导价。此次合肥政策明确,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热点学区房既面临限购政策,又面临限价政策,双管齐下试图打压各类炒作和投资投机行为,确保学区房定价理性。

合肥市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实施范围

一、瑶海

1.合肥市和平小学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东至铜陵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一环路至明光路,北至和平路(含省直和平花园)。

二、庐阳

2.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 合肥市南门小学(本部)

金寨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桐城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3.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 合肥市六安路小学

六安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阜阳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4.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南门小学(本部)

桐城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徽州大道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5.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红星路小学(本部)

长江中路以南,徽州大道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

6.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六安路小学

花园街阜阳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宿州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7.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森林城校区 合肥市南门小学森林城校区

北二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绿杨路以东。

三、蜀山

8.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 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西园校区)

梅山路转一环路转肥西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合作化南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

9.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 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安

居苑校区)

青阳路以西,贵池路以北,陈村路以东(含安居苑西村),长江西路以南。另:合作化南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东至路以东、贵池路以南。

10.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 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天鹅花园校区)

合作化南路以西,贵池路以北,青阳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

11.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天鹅湖校区) 合肥市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奥体小学/翠庭园小学

北至怀宁路转仙龙湖路转绿洲西路转习友路南转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南至绕城高速(与经开区接壤),西至合九铁道线以东,北至天鹅湖路转翡翠路转祁门路。

四、包河

12.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 合肥市屯溪路小学

金寨路以东,环城马路以南,屯溪路以北,徽州大道以西经香港街以北。

13.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 合肥市师范附属小学

徽州大道以西,方兴大道以北,玉龙路以东,紫云路以南。

五、经开区

14.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初中部/小学部

金寨路以西,丹霞路以北(含童话名苑蓝色湖畔石门路小区)容成路和汤口路以北,经开区开发区边界,繁华大道以南。

15.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南校区初中部/小学部

经开区开发区边界以西,紫云路以北,始信路以东,锦绣大道以南。

六、高新区

16.中国科大附中高新中学 合肥市梦园小学教育集团天柱路学校/合肥市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桂园校区

北至长江西路,南至望江西路东至西二环路,西至玉兰大道。

3、合肥今晚果然又地震了吗

地质学家李四光他老人家说有四个地方是地震带,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三个地方发生了地
震,就差合肥所在的地震带没有发生了,你们如何看待这一实质问题

安徽省和合肥市地震有关知识

“华北地震区” 包括河北、河南、山东、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江苏、安徽
等省的全部或部分地区。在五个地震区中,它的地震强度和频度仅次于“青藏高原地震
区“,位居全国第二。由于首都圈位于这个地区内,所以格外引人关注。据统计,该地
区有据可查的8级地震曾发生过5次;7-7.9级地震曾发生过18次。加之它位于我国人口
稠密、大城市集中、政治和经济、文化、交通都很发达的地区,地震灾害的威胁极为严
重。

华北地震区共分四个地震带。

郯城-营口地震带。包括从宿迁至铁岭的辽宁、河北、山东、江苏等省的大部或部分
地区。是我国东部大陆区一条强烈地震活动带。1668年山东郯城8.5级地震、1969年渤海
7.4级地震、1974年海城7.4级地震就发生在这个地震带上,据记载,本带共发生4.7级以
上地震60余次。其中7-7.9级地震6次;8级以上地震1次。

合肥靠近这个地震带--郯城-庐江断裂带。这是一条大断裂。在这条断裂上有可
能发生地震。这条断裂通过肥东的王铁-撮镇到庐江,过桐城、潜山擦大别山的东缘而
过。有人认为这条断裂在这南边穿过长江进入江西。
合肥在地震带上吗

世界上的地震带主要有四类地震带(这不是李四光预测的,这是常识):环太平洋
地震带;Alps-喜马拉雅地震带;洋中脊地震带和板内裂谷地震带。环太平洋地震带是
太平洋板块向欧亚板块俯冲的结果,Alps-喜马拉雅地震带是印度板块向欧亚板块俯冲
的结果。这两条都是发生在汇聚板块边缘,一般震源较深。象唐山大地震就是发生在第
一条带上,日本整个位于这个地震带,天天有地震。象伊朗、云南的地震就是第二地震
带;第三条地震带是板块分离边缘,多位于洋中脊,但洛杉矶等加州大地震也位于这个
地震带(位于转换断层上);一般震源很浅,若震级很大时,破坏性极其严重。第四地
震带就是在板块内部发生的,一般位于大断裂带上,频度很低,震级较小。

传说中合肥位于地震带上就是第四类。其实,说法不准确。合肥只是靠近这个地震
带--郯城-庐江断裂带。这是一条大断裂。在这条断裂上有可能发生地震。这条断裂
通过肥东的王铁-撮镇到庐江,过桐城、潜山擦大别山的东缘而过。有人认为这条断裂
在这南边穿过长江进入江西。象这次的瑞昌地震也应该位于这个带上。

所以,合肥不在地震带上,有20多公里的距离,尤其高新区的距离会超过30公里,
肯定比合肥东区安全。同时,在第四带发生的地震一般震级较小,很少超过6级。虽然不
清楚郯城地震的震级,但肯定不是8级。

大蜀山是辉绿岩,确实是火山成因,具体的年龄是9Ma,很年轻,但九百万年的年龄
比人类历史还长很多。那是与太平洋板块的俯冲有关。但假如下一次再产生火山,肯定
不会在同一地点。而且,就是在大蜀山,整个合肥市也要换地方。

安徽和合肥发生过地震吗

安徽省地震活动频度在华东地区属比较高的省份。

著名的郯城-庐江地震带和扬州-铜陵地震带贯穿全省,1300年以来,发生4
3/4级以上破坏性地震23次,6级以上地震4次。邻省破坏性地震对我省也构成重
大威胁,如1668年7月25日山东莒县发生8.5级地震,就曾使我省江北大部分
地区遭到8度破坏,相当于发生一次6级~6.5级地震。

合肥位于华中地震区,著名的郯(城)-庐(江)断裂带斜贯城区东侧。历史上山东郯
城81/2级、霍山61/4级强烈地震都曾波及我市,造成严重破坏。合肥境内也曾
发生过两次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即1673年3月29日合肥城南发生5级地震,地
震时“声如雷,屋舍倾倒”(清史稿·灾异志)。1954年6月17日于合肥-六安
间发生51/4地震,造成部分房屋倒塌、损坏,浇好的水泥柱开裂,合肥邻近20多
个县市均有房屋倒塌,波及面达28万平方公里。

2005年7月21日寿县3.6级和11月26日江西九江5.7级破坏性地震均
波及合肥市,市域内普遍有感。据专家推测,2020年前合肥市存在发生5.5-6级
地震的背景。

(合肥市位于华中地震区,属郯(城)庐(江)地震带南段。1996年和2006年,国务院
两次确定合肥市分别为全国13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和11个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
一。2007年还被列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城市之一。)

中国部分城市地震危险度排名

(UERDI值,指数越高风险越大)

1.石家庄0.35

2.合肥0.25

3.西宁0.24

4.海口0.23

5.长沙0.22

6.南昌0.22

7.杭州0.21

8.乌鲁木齐0.19

9.成都0.18

10.郑州0.18

11.南京0.18

12.兰州0.17

13.福州0.16

14.哈尔滨0.16

15.太原0.16

16.西安0.15

17.银川0.14

18.济南0.14

19.贵阳0.13

20.南宁0.13

21.长春0.13

22.沈阳0.13

23.呼和浩特0.13

24.昆明0.11

25.广州0.11

26.武汉0.11

27.天津0.11

28.北京0.11

29.重庆0.10

30.上海0.10

4、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1996-08-26在安徽省合肥市注册成立的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1楼17层。

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00149204079X,企业法人陈剑云,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开展智能传感技术、电器机械、机器人、仪器仪表、制药装备、电子产品、精细化工方面的技术开发、服务、生产与销售;生物工程的技术开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安徽省内(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品、医疗器械等内容及电子公告服务);物联网仪表产品及软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服务。(以上范围涉及行政许可和资质的凭许可证和资质证在核定范围内经营)。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合肥杜威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3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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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肥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划

合肥市辖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代管县级巢湖市,并赋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站综合试验区、巢湖经济开发区市级管理权限。土地面积达1.14万平方公里,2015年末,常住人口达77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7%。其中,城镇人口达548.4万人,乡村人口230.6万人,城镇化率达70.4%。 合肥市行政区划列表 名称 面积(平方公里) 人口(万人) 邮编 代码 市辖区 县 合肥市 11408.48779 230000 340101 4 4 区 名称 面积(平方公里) 人口(万人) 邮编 代码 街道 乡 瑶海区 18996230011 340102 13 1 庐阳区 139.3265.3230001 340103 11 1 蜀山区 457.8122.5230031 340104 8 0 包河区 340 91.5230041 340111 7 0 县 名称 面积(平方公里) 人口(万人) 邮编 代码 乡 镇 长丰县 1841 64.0231100 340121 6 9 肥东县 2216 87.2231600 340122 6 12 肥西县 1961 75.3231200 340123 4 9 庐江县234898.5231500340124017县级市名称面积(平方公里)人口(万人)邮编代码街道乡巢湖市206378.723800034018161

6、我是在合肥高新区上班的一名80后,听说有个楼盘叫瑞和山水居的烂尾了,我准备在高新区买房,有知道情况的说说

听说比较惨,开发商第一次搞房地产就歇菜了,房子停工一年多了,现在里面杂草重生,脏乱不堪,业主维权受阻,ZF也不给力,一直解决不好,听说里面有高利贷黑幕。唉,怎么说呢,要是买到这样的房子,全家都跟着遭殃,奉劝各位想买房的朋友,选择大的开发商或者现房,价格贵一点但买的安心,就这么多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7、合肥浩瀚深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怎么样?

合肥浩瀚深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2015-06-12在安徽省合肥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1楼1306、1307室。

合肥浩瀚深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00343956426Y,企业法人张跃,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合肥浩瀚深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信级互联网流量管理软件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升级维护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安徽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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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肥市今年拟供应土地2633公顷,其中住宅用地660公顷

3月30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本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通知》中涉及的范围包括瑶海区、包河区、蜀山区、庐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和滨湖科学城,计划供地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633公顷。

具体来看,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应计划为10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4.06%。居住用地供应计划为60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2.78%。

在居住用地中,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373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62.17%;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用地、拆迁安置用地的供应计划为227公顷,占住宅用地计划的37.83%。

租赁住房用地(单列)的供应计划为60公顷,占供地总量的2.28%。

澎湃新闻看到,住宅土地供应中新站区供应最多(104公顷),其次是蜀山区(99.33公顷)和包河区(97.33公顷)。

来源:合肥市自如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另外,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33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2.65%;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主要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等)供应计划为17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6.71%;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为73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7.85%;公用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为41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5.69%;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供应计划为20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7.60%;特殊用地供应计划为1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0.38%。

《通知》称,要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积极推动存量盘活,扎实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积极保障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房用地供应政策,进一步推进租购同权,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对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落实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奖补政策。

另外,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合理安排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的时序,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

以下为:合肥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本级)全文: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强化市级土地资源要素统筹,促进土地市场可持续发展,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保障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9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政府年度计划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编制的范围为瑶海区、包河区、蜀山区、庐阳区、高新区、经开区、新站高新区和滨湖科学城,计划供地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五高地一示范”,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建设等多重机遇,以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推进土地要素供给侧改革为目标,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按照“区域统筹,保障重点,总量控制,挖潜存量,优化结构,创新供应”的总体思路,合理安排合肥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新高地、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地和具有国内比较优势的数字经济高地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落实政策,产业优先。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重点产业用地优先,我市“十四五”重点打造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装备制造、家电和智能家居等千亿级以上产业集群用地与优势服务业集群用地优先。

2.城乡统筹,保障重点。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以需定供、应保尽保。优先安排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用地,扩大保障性住房、养老、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用地供应,重点保障骆岗生态公园、大科学装置集中区、东部新中心、空港经济示范区、运河新城、自贸区等重点发展片区用地供应。

3.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以生态优先为导向实现更绿色、更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保障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公园城市建设等用地的供应。

4.节约集约,提高效益。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先盘活使用批而未供和低效利用土地等存量资源,落实省以上开发区“标准地”供应要求,确保新增项目符合用地标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5.统筹规划、租购并举。统筹供需、近远期、热点与非热点、增量与存量,考虑城市发展、产业布局、人才引进、公共配套等因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切实做好我市住宅用地分类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局面。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合肥市202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633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1.商业服务业用地。供应计划为10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4.06%。

2.居住用地。供应计划为60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2.78%。

(1)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为373公顷,占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62.17%。

(2)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供应计划为227公顷,占住宅用地计划的37.83%。

3.租赁住房用地(单列)。供应计划为60公顷,占住宅用地计划的10.00%。

4.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33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2.65%。

5.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主要包括机关团体用地、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等)。供应计划为177公顷,占计划总量的6.71%。

6.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为73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7.85%。

7.公用设施用地。供应计划为413公顷,占计划总量的15.69%。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供应计划为20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7.60%。

9.特殊用地。供应计划为10公顷,占计划总量的0.38%。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研判我市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严禁为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积极推动存量盘活,扎实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二)积极保障租赁住房供应。完善长租房用地供应政策,进一步推进租购同权,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对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保尽保,积极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落实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奖补政策。

(三)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按照“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和“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原则,土地供应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构建优质均衡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坚定“五高地一示范”的发展目标,强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空间要素保障,推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高地、内陆开放新高地建设。

(四)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合理安排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的时序,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不断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探索实施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推行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机制,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构建计划实施的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帮助各主体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对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供地项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列入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宗地,强化招商选商;列入年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宗地,各区政府和各用地单位,围绕建设目标,抓紧做好工期倒排,确保开工目标按期实现。

(二)严格实施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闲置预警制度,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依托土地供应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推进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监管,完善土地批后跟踪监管措施,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强化出让项目的履约监管,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健全公众参与管理机制,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供地计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及用地单位的意见。供地计划批准后,按照国家省市要求,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稳定土地市场预期。及时开展增量存量、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研判,总结计划执行情况。

附件2

合肥市本级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1年3月15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合肥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1年度合肥市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660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373.3公顷;拆迁安置用地226.7公顷;租赁住房用地60公顷(单列),均为市场化租赁住房用地。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为满足居民刚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2021年度适当增加热点区域和城市新区供应量,稳定市场预期。在区域分布上,城市建成区计划供应356.67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86.7公顷,拆迁安置用地135.3公顷,租赁住房34.67公顷),城市新区计划供应303.33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86.7公顷,拆迁安置用地91.3公顷,租赁住房25.33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方面。2020年10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编制合肥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成立了合肥市编制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区和发改、城建、教育、房产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应保尽保、租购并举”的土地供应政策,以用地计划调控为手段,科学合理地编制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不断提升土地要素保障水平。

2.规划编制方面。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统筹住宅用地供应的区域和规模,加快编制住宅用地修建性规划。

3.财政保障方面。根据新增收购储备土地和以往年度续建项目资金需求情况,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保证住宅用地所需的土地收储成本,用于支付拆迁安置、基础设施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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