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法院网站
合肥市沿河路111号
2、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到今天一直没有上班吗?
执193号案件怎么没下文了
一般执行遇见困难了
如果你想早得到执行
建议你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提供线索
3、被骗子骗了四万多,报案有一年多了,今年七月份送到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到现在没有一点音讯,
你的问题不够明确,报案一年多,怎么7月份送到区法院。
如果案件已经破获,抓获犯罪嫌疑人,案件侦查终结,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一般情况下两个月就有审判结果。
4、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庭有开庭的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一审公诉案件开庭审理,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5、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怎么样?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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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对2014年的组织卖淫罪会判多久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合肥庐阳区法院2016判决书
2014年以后的生效判决可以在最高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2014年以前的判决需要到做出判决的法院查询。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