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第七法庭庭长
1、法院里的庭长有什么职责??
庭长的职责:
一、庭长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庭工作,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带领全庭同志完成本庭各项任务。
二、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质量,严守案件审限,检查、督促本庭人员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保证不出假案,力争不办错案。
三、带领全庭人员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四、组织好本庭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性意见。
五、副庭长协助庭长履行上述职责,搞好本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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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判工作的流程
1、起诉——刑事自诉案件——民商事案件。
2、审查立案——刑事自诉案件普通程序七日简易程序三日内审查完毕,内容为有无管辖权、被告人、诉讼请求及自诉犯罪事实是否明确,主要证据是否齐备。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动员其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起诉———民商事案件原告与本案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是否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是否明确,本院是否有管辖权。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受理。
3、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十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自诉人———民商事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七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4、庭前准备——刑事自诉案件]送达诉状或反诉状副本给被告人、自诉人;指导当事人举证,告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等———民商事案件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指导当事人举证,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调查取证。
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证据保全等强制措施等;组织庭前调解,决定开庭审理的,依法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移送评查—— 归档)。
5、开庭审理——刑事自诉案件]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法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当事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民商事案件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法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
6、宣判——刑事自诉案件当庭宣判的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民商事案件当庭宣判的十日内送达判决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定期宣判的立即送达判决书;离婚案件宣判时应告知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7、上诉——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不服裁判,可在收到判决书后十日内或收到裁定书后五日内向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8、移送评查
9、归档
2、合肥一法庭庭长被双开并被判刑六年,法庭庭长是什么级别
法庭庭长的级别因所在法院的级别而不同,而不同等级的法院的级别是不同的。区县基层人民法院一般是副处级,其庭长是副科级。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副厅(地)级,其庭长是副处级。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是省级,其庭长是厅级。最高人民法院是副国级单位,其庭长是副部(省)级。由于合肥市省会城市,如果其级别是副省级,其中级人民法院则是地市级单位,如果是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其庭长可能是正处级。
3、法庭庭长和被告是亲戚,我该怎么应对庭长和指定的法官偏向被告人
一、如果其参加了审判可以申请其回避。
二、如果其没有参与审理,则不要有太多的顾虑,因为是审判长负责制,依据现在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审判人员一般是不敢胡来的。如果你认为判裁决不公时可以上诉或申诉。
回避,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某一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处理时,退出该案的审理。申请回避是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切实保障当事人行使这一权利。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4、当法庭庭长的助手需要做什么
法庭庭长的助手是助理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
一是要搞好调查研究工作,要有全局观念,维护班子的整体团结,进行补台,以便更好的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要敢于碰硬,不要回避矛盾,解释工作、法规和政策,从而增强凝聚力,要把思想和精力放在工作上,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二是要认真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办大事,有的放矢。
三,不管谁负责的工作,完善领导意图,深入实际,不能只考虑自己分管的工作,全心全意支持正职的工作。
1983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对此亦予以明确,其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助理审判员”,不是法院内部人员的行政级别称谓,而是可以完整地、独立地行使审判权的审判职位称谓,因而可以与“审判员”一样,出现在裁判文书的署名栏中。
5、市级法庭庭长官职有多大
看是那一级的法院了,区级的一般的是科级,市级的一般是处级
6、基层法院的庭长是何级别?
基层法院就是县级法院。
各庭长一般是科级(正科或者副科)
派出法庭的庭长也是一样的
7、法庭庭长是干什么的
民国各级审判机关,视事务繁简,设民庭与刑庭各一或各几个,每庭设庭长一人、推事若干人,担任审判职务。庭长是各业务部门的领导和负责人,属于法院的中层领导。
庭长职责:
一、庭长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庭工作,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带领全庭同志完成本庭各项任务。
二、依法办案,严把案件质量,严守案件审限,检查、督促本庭人员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保证不出假案,力争不办错案。
三、带领全庭人员贯彻落实岗位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
四、组织好本庭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性意见。
五、副庭长协助庭长履行上述职责,搞好本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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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庭长与审判长区别:
审判长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但审判长不是固定的职称,是为审理某一具体案件而临时设定的。
而庭长是一种固定职位。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8、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是谁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
9、如何当好基层法庭庭长
基层法庭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定争止纷的第一线,虽然也许只配置四至五名工作人员,但往往担负着一个地区或周边几个乡镇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是维护一方和谐稳定的重要窗口,而基层法庭庭长,是基层法庭管理、审判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负责人,是钝化矛盾、化解纠纷的第一线指挥员。因此,,是个至关重要的课题。笔者结合多年担任基层法庭庭长的经历,就发表浅论,不尽之处望多指正。
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无规矩难成方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不容置疑,担任法庭庭长职务的法官大多数资历老,他们可能会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社会阅历来管理法庭,但用制度管理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必然潮流。事实证明,健全、规范、科学的制度是管理的基础和依据,是工作正常运行和有效监督的保障。因此,庭长要善于根据上级的工作总目标,因地制宜地制定好本庭的中、短期目标。同时要制定好监督、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来保证目标得以实现,另一方面还要健全和落实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对布置的各项工作定期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如我在担任法庭庭长时,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不仅制定了法庭考评实施细则、案件审理制度、立案制度、庭长日志制度、值班日志制度、法庭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公示制度、内勤及经费管理制度、车辆使用安全制度等。同时对制度的落实,进行认真安排布暑,庭长带头以身作则,党员率先垂范,把执行力度和落实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主要依据。此外,庭长要敢于坚持原则,对工作抓得紧、落得实,要及时表彰;对责任意识淡薄、敷衍塞责的,要批评教育,督促改进。在具体工作中灵活运用这些规章制度,以规章制度为杠杆,公平、公正地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既定目标,形成制度人人自觉遵守、自觉执行的良好风气。 二要提高政治素质,通晓业务知识。过硬的政治素质是好的法庭庭长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庭长是基层法庭的领路人,是法庭正确理解和执行党的政策方针的直接指挥官,只有自身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政治敏感性,能正确理解党的一系列政策方针,才能指引法庭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如最高院近年来提出的“司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法律六进”等主题实践活动,都要求庭长深入理解政策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更好地将司法理念落实在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中。通晓业务知识是法庭庭长所应该具备的另一个基本条件,“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要能总揽全局,指挥有方,庭长必须是通晓法律专业的行家里手。就象一支部队,冲锋破敌的是战士,但其总指挥必须具有高人一筹的指挥艺术,才能从容指挥,克敌制胜。庭长的威信是建立在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基础之上的,作为一庭之长,如果不懂审判知识,不通晓各门法律知识及内在规律,就不是一位称职的领导。当然,“知也无涯”,每个庭长不可能都成为精通各科知识的 “全才”,但在业务知识的钻研和业务能力的培养上必须做到学无止境、业有专攻,成为本庭的业务带头人。 三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庭长要埋头苦干,立足实际,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实,就是要重实干。庭长必须大力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敢于打硬仗,勇于克难题,善于化矛盾,一步一个脚印,把心思和精力放到干事业、抓落实上来。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力倡导说实话、想实招、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的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不能放过一个疑点,要重视每个细节。办理案件更应自己与自己较劲,容不得半点差错,做到精益求精;制作文书时要仔细斟酌,字字珠玑。办案程序要严格把关,不论是内部文书还是送达文书都要程序合法,经得起推敲。案件就是一个个细节问题堆砌而成的。细节重视了,细节做好了,案件也就水到渠成了。切忌在工作中搞蜻蜓点水,浮光掠影,浅尝辄止。 四要有敢于创新的勇气和智慧。“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当今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新形势下,不能仅凭原有的成绩和经验做事,而要不断研究新情况,制订新对策,解决新矛盾,实现新突破。庭长是一庭的核心人物,因此,一个好的庭长抓工作必须要有思想,有创造力,有推陈出新的方法和主张。只有不断注入新知识、新观念、新经验,才会创造出活力,从而不断推动审判工作创新,增强执法为民的能力。这需要庭长在审理每件案子,接待每位当事人,遇到每个新情况、新问题时,应敢于和善于用新的眼光观察问题,思考问题,从新的角度提出问题,以新的对策解决问题。要提高认识事物、发现事物规律的本领,不断提升审判艺术和层次。如我在担任法庭庭长时,认真领会调解政策,尝试诉调对接、诉前调解,协同当地党委、司法所以及各村镇组织,成功地在诉讼程序开启前化解了矛盾比较激化的两起民事纠纷,其中一起为长达半个世纪的纠纷。另外,我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在本院率先设立巡回审判点,专门将巡回审判点设在辖区内的农家院坝,公开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旁听群众超过两百人,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的社会效果,不仅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好评,也使百姓认可了我们的工作,切实做到,法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五要善于凝聚人心,以诚相待。“人心齐,泰山移”,庭长对干警首先要诚恳,以诚相待,言语行动都应真诚,表里如一,以真讲诚信引领干警。王安石赞商鞅“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古人尚能如此,我们的庭长更应注重诚信。讲诚信,就要言行一致,就要言必行、行必果。庭长是不是真讲诚信,一要看他对组织对职责的承诺是否遵守,二要看他对干警的承诺是否兑现。因为“人无信不立”,不失诚信才能确立威信。唯有诚信,才能缩短庭长和干警之间的距离,使干警主动向庭长靠拢,主动说心里话。所谓将心比心,作为庭长对干警不仅要有诚心,还要有为干警服务的一颗热心、一份爱心,及时深入干警中间了解他们的忧苦,为干警排忧解难,让干警感受到庭长的关心和温暖。同时还要尊重干警。自尊心是一种要求得到别人肯定和重视以及自我肯定的一种积极情感,是不断追求进取向上的动力,也是生活中的精神支柱。所以,庭长要把尊重干警作为主要的道德要求。一个有成就的庭长必须是一个尊重干警,把干警看作与自己地位完全平等的人,这样有利于同干警在情感上产生共鸣,进而激发干警工作的积极性。要宽以待人,切忌麻木不仁。“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庭长要胸怀宽广,具有容人之量,要用人不疑,对干警在政治上要信任尊重,在业务上要放手使用,在生活中关心宽容。庭长要正确看待他人,在看到缺点的时候一定要看到优点,而且尽量多看优点。对干警、对当事人,要能容人之过,恕人之短。要气量宽宏,心胸开阔,失理能道歉,得理也让人。在实施执法权、管理权特别是审判权的时候,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体现人文关怀。庭长不仅要用人之长,还要能容人之短。要抱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用人态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教育好一切可以教育的人,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完成审判管理任务。 六要懂得领导艺术,知人善用。“百姓百姓百条心,哆来咪发七个音”。庭长要知人善用,对有才干的干警,应为其实现自我价值创造尽可能好的条件。对干警的智力贡献,如提建议、批评等,也要及时地给予肯定。法庭工作任务繁重,如果不分主次均衡着力,难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庭长要懂得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合理搭配、扬长避短。根据现有人员情况,合理调配警力,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分工到位。要善于激发干警斗志,使干警在熟知的日常工作中干的舒心、学的安心,这样既方便了干警,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避免了庭长不必要的麻烦。要根据本庭的实际,确定治庭思路和重点,处理好重点工作与一般工作的关系;急办案件与缓办案件的关系;业务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使庭内各项管理工作搞得既有条不紊、有板有眼,又讲科学、重实效,这样方能奏出有声有色的执法乐章。 七要甘愿奉献,吃苦在前。衡量一个庭长能否担当重任,除了看政绩、看品行、看素质以外,关键还要看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庭长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赤胆忠心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见困难就上,见荣誉就让。要乐于奉献、甘愿付出。尤其是作为庭长付出的艰辛应更多,面临的危险也更大,不能有任何患得患失的心理。这种奉献,不仅是对社会、对国家、对事业、对人民的奉献,对当事人、对干警等也要有这种奉献精神,要关心和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事实证明,只有尊重他人,善待他人,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才能使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得以发挥。坚持了这一点,自己领导的法庭才能风正人和,工作得心应手。 八要勇挑大梁,奋进不止。庭长作为庭里领导,其职责一方面是“领”,一方面是“导”。所谓“领”,就是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庭长的模范和带头作用,带领全庭干警做好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所谓“导”,就是要在“领”的基础上,把握方向和大局,及时解决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纠正出现的偏差和错误,积极引导和带领干警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促进事业的健康发展。庭长应奋进不止,身先士卒,领头钻研,领头吃苦,干警才能跟随其后,不辞辛苦,更加出色地去完成各项工作。要创建最佳法庭,庭长是关键。身为庭长,要有敢为人先,不甘落后,永不言败,只争朝夕的勇气。真正做到要干就一鼓作气干到底,在事业上留下自己深深的足迹。既然选择了基层,便只有风雨兼程;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第1页 共1页
10、想投诉法庭庭长,可很多人说没有用的,是不是?
山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就有路了。
这个道理用在投诉,应该也是可以适用的。如果这个庭长有问题,想来也不仅仅是在你这个案件中才有问题的。如果你认为确实遭受了不公正对待,投诉自然是你的权利。你完全可以试试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