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蜀山区十里庙拆迁
1、合肥十里庙属于哪个区拜托了各位 谢谢
先乘902路 从 包河苑 站上车,经过 包河区政府,滨江花月,贾小郢,葛大店,东马路口,晓珠版,五里冲,合家福购物广场权,世纪阳光花园,谢岗 站,在 周谷堆 站下车;换乘 168路 在 周谷堆 站上车,经过 西门换乘中心,省农机校,牙膏厂,青阳路,肥西路,安医站,省人大,曙光新村,宁国路,合工大 站,在 十里庙 站下车。
2、合肥十里庙属于哪个区
先乘 902路 从 包河苑复 站上车,经制过 包河区政府,滨江花月,贾小郢,葛大店,东马路口,晓珠,五里冲,合家福购物广场,世纪阳光花园,谢岗 站,在 周谷堆 站下车;换乘 168路 在 周谷堆 站上车,经过 西门换乘中心,省农机校,牙膏厂,青阳路,肥西路,安医站,省人大,曙光新村,宁国路,合工大 站,在 十里庙 站下车。
3、合肥市蜀山区十里庙井岗镇王小鄞什么时间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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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问那位朋友知道十里庙前新庄拆迁后搬到哪里去了,小区名称叫什么,知道请告诉我,谢谢!
具体的安置小区位置等情况可在当地的规划部门查询,一般的拆迁安置档案、征收补偿档案均会在相应政府部门保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5、合肥市最新拆迁补偿细则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合肥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拆迁补偿范围及补偿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1. 适用范围
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行政区域内(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统称市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2.补偿安置
(1)、用途和合法性认定
个人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认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以及乡镇企业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房屋,按照办公、生产等用途房屋认定。
拆迁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补偿,按照下列规定情形计算有效面积:
(一)房屋面积大于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二)房屋面积小于人均60平方米大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人均实有面积计算有效面积。
(三)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补偿对象可按200元/平方米申请补齐至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后计算有效面积。
(2)、补偿对象认定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宅基地上房屋补偿的,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认定为补偿对象,予以住宅房屋补偿安置:
(一)依法享有家庭联产承包土地。
(二)补偿房屋属于自有产权。
(三)公告时属于征地范围内常住户籍人口(含全日制在读大中专学生、现役士兵、正在服刑人员和就地征地“农转非”人员)。
(四)国家和省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经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落户的人员,可在迁入地认定为房屋安置人口。
其他特殊类型安置人口
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补偿对象的家庭户中,有属于下列情形的直系亲属,可视为房屋补偿安置人口。
但是,已在其他征地项目中获得房屋补偿安置或者已享受房改售房(含全额或差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住房福利政策的人口除外:
(一)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人员的已婚配偶及两人婚生子女(配偶和子女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公告前户籍已迁入范围内依法收养的子女。
(二)原在当地享有承包土地,后根据户籍政策“农转非”,从征地范围迁出的人员本人。
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未初婚子女户籍在合肥市的,配偶、子女可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人均购买30平方米建筑面积;现役军官的补偿参照本项规定执行。
(三)符合房屋安置人口的妇女,公告前已孕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胎儿。
拓展资料:
3. 房屋补偿安置标准
房屋补偿对象可以选择产权调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一)选择产权调换的,原房屋依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计算有效建筑面积后,对补偿对象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后的剩余有效建筑面积按照单位平方米造价予以补偿。
因交易等原因造成原房屋面积小于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按照交易后剩余面积实行产权调换。单位平方米造价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产权调换后,补偿对象可按800元/平方米人均申请增加购买15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对应安置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乘以应安置面积予以补偿。应安置面积依据本条第(一)项规定进行计算(含人均可以增加购买的15平方米建筑面积)。
4. 临时安置费等补偿
住宅房屋实行房屋安置的,过渡期不超过18个月。过渡期从补偿对象交房之月起,至实施单位发布房屋安置通知时止。
过渡期内,补偿对象自行解决临时住房的,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逾期未安置,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逾期临时安置费;超过12个月的,自第13月起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付逾期临时安置费。
实行现房安置或者补偿对象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规定标准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费。
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按照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不含按建筑安装综合成本价购买的面积)计算。集体性质非住宅,不予以临时安置费补偿。临时安置费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
6、合肥市蜀山区学区房规划的具体方案
2015年蜀山区公办初中学区范围
一、合肥市琥珀中学(东区)学区范围
东:环城路转金寨路以西
南:梅山路以北(含稻香楼宾馆等)
西:肥西路转霍山路转长丰路转长江西路转梅山路以东(含中
医学院东区宿舍、大富新村等)
北:与庐阳区接壤
二、合肥市琥珀中学(西区)学区范围
东:肥西路转霍山路转长丰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合作化北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三、合肥市颐和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北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铁道线转樊洼路转史河路转金牛路以东
北:高刘路以南(不含龙居山庄商品房等)
四、合肥市望龙学校(中学部)学区范围
东:金牛路转高刘路转合作化北路以西(含龙居山庄商品房等)
南:史河路转樊洼路以北
西:二环路以东
北:与庐阳区接壤
五、合肥市金湖学校(中学部)学区范围
东:铁道线转樊洼路转二环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社岗路转樊洼路转董铺水库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六、合肥市新城学校(中学部)学区范围
东:社岗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科学岛路以东
北:樊洼路转董铺水库以南
七、合肥市第35中学学区范围
东:科学岛路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绕城高速(G312)以东
北:董铺水库以南
八、合肥市第50中学(东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长江西路转梅山路以南(不含中医学院东区宿舍、大富
新村等)
九、合肥市第50中学(西区)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不含原江仪厂厂区及宿舍区等范围)
南:黄山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含汉嘉都市森林、广利花园)
北:长江西路以南
十、合肥市宁溪学校(中学部)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以西
南:望江西路以北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长江西路以南
十一、合肥市第67中学学区范围
东:肥西路以西(含原锻压厂宿舍区范围)
南:休宁路以北
西:合作化南路以东
北:黄山路以南
十二、合肥市第69中学学区范围
东:金寨南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肥西路以东(不含原锻压厂宿舍区范围)
北:黄山路以南
十三、合肥市皖安中学学区范围
东:合作化南路以西
南:休宁路以北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黄山路转潜山路转望江西路以南
十四、合肥市第50中学(南区)学区范围
东:金寨路以西
南:潜山路连金寨路以北
西:潜山路以东
北:休宁路以南
十五、合肥市第50中学(新区)学区范围
东: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
南:312国道以北
西:与高新区接壤
北:休宁路以南
十六、合肥市南岗中学学区范围
东:绕城高速(G312)以西
南:长江西路以北
西:与小庙镇接壤
北:与庐阳区接壤
十七、合肥市江淮学校(初中部)学区范围
原江仪厂厂区及宿舍区等范围内
安徽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学区范围
本单位宿舍区范围内
十八、合肥科学岛实验学校(初中部)学区范围
本单位宿舍区范围内
十九、合肥市小庙中学(初中部) 学区范围
原小庙镇及将军岭乡范围内
二十、合肥市大柏中学学区范围
原大柏乡范围内
7、合肥希晨仪器有限公司怎么样?
合肥希晨仪器有限公司是2014-09-11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十里庙路25号2幢303室。
合肥希晨仪器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40100394021583F,企业法人李金朋,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合肥希晨仪器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仪器、医疗器械(一类)、实验室设备的销售和技术服务(除培训);各类科学实验和生物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建筑节能设备、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安防及消防器材、计算机及软件、教学设备、电子产品及办公用品销售和技术服务(除培训);环境监测代理运营服务;实验室搬迁服务和实验室仪器延保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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