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瑶海区房产局电话号码
1、合肥市蜀山区房产局电话
电话:0551-62677461。
职责:
1、实施与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有关的国家,省和市的指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参与该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并配合实施。
3、在管辖范围内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调查和惩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负责辖区内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市政道路和基础设施项目(自筹资金)的施工许可证以及质量和安全监督。
5、负责全区建设行政执法检查和城市建设监督检查。
6、负责在建设领域的“二级窗口”受理农民工的工资和工程欠款投诉。
(1)合肥瑶海区房产局电话号码扩展资料:
房产局直属单位:
1、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负责房屋面积测绘管理,房屋房地产表管理,房屋买卖合同在线签收和备案管理,房屋交易资金监督,房屋购置资格审查,房屋挂牌核查,盘查住房和政策技术监督,交易性和辅助性工作,对上市住房交易的交易进行监督,住房抵押政策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合肥市房屋租赁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合同备案,交易监管,房屋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城市房屋安全信息系统建设,负责房屋建设,分配,后期管理以及租赁补贴审查和发放,和其它事务,负责市级经济适用房挂牌交易的管理和服务。
2、合肥市瑶海区 房产局 在哪?
在长江东路与全椒路交口(也就是三里街这边),在蚌二小的斜对面,呵呵,希望对你有用!
3、瑶海区房产局电话号码
<
4、合肥市庐阳区房产局电话号码多少
合肥市庐阳区房地产管理局地址及电话
地址: 合肥市宿州路238号
电话: (0551)2632081
5、合胆房产局电话号码是什么
龙玛房屋骆星宇为您提供合肥市房屋管理相关信息:
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蒙城北路392号
电话:(0551)5559188
合肥市房管局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74号
电话:(0551)2677461
合肥市瑶海区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与全椒路交叉口
电话:(0551)4215156
合肥市蜀山区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87号
电话:(0551)2857882
合肥市庐阳区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8号
电话:(0551)2632081
房地产管理局瑶海分局
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915号春晖大厦2F
房地产管理局庐阳分局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52号
房地产管理局西市分局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87号
房地产管理局东市分局
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915号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蜀岎局
地址:合肥市回龙桥路附近
合肥市包河区房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蒙城北路47号
电话:(0551)3358010
合肥市包河区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电话:(0551)3358011
房地产管理局西市分局工会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蒙城路66号
肥东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人民路15号
电话:(0551)7711507
肥西县三河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
电话:(0551)8758181
肥西县房产局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
电话:(0551)8831408
合肥市龙岗综合开发区房产局
地址:合肥市新安江支路龙岗静安新城对面
电话:(0551)7670051
参考文献: http://www.longmafangwu.com/forum.php
6、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
房管局在本地就打本地114查询,跨区就加所在地区号加114查询。
拓展资料:
房管局是国家的一级行政机构.他负责管理房屋产权的确定和发放房屋产权的证明.对于房产纠纷没有义务进行调解或做出行政处罚,他只是根据登记的房产证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办理房屋的过户、交易的手续,对涉及房屋所有权的民事纠纷,他只是能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真实的房产资料,并不参与有关房屋的邻里纠纷。房产证的真伪的确定可以由房管局来确定,但他不能是处理纠纷的裁决人。
城市住宅建设和房地产业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有关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订全市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指导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有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性规定;
(四)、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的资质管理;负责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五)、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税费的征收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屋的使用和权属管理、房产测绘管理;
(七)、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和房屋修缮工作。
(八)、指导全市房产经营工作;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组织实施 “ 安居工程 ” 。
(九)、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落实房产政策,调解房产纠纷;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