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环保督查存在问题
1、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山西环保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7月30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环保督察情况。督察指出,近年来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环保形势依然严峻。
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对山西开展环保督察。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山西省累计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498万吨、焦炭3507万吨,年均完成造林面积400余万亩,2016年全省森林覆盖率比2013年提高2.47个百分点,环境保护工作有了积极进展。
山西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环境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3582个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485家,立案处罚856家,罚款7179.7万元;立案侦查22件,拘留61人;约谈1589人,问责1071人。
督察指出,山西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山西省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一些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往往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对。
二是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多见。例如,山西省发改委在产能置换方案未获确认的情况下,于2016年1月违规对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50万吨电解铝项目予以备案。
三是大气和水环境形势严峻。山西省2016年PM2.5、PM10平均浓度同比分别升高7.1%、11.2%,今年以来大气环境质量仍呈恶化趋势。汾河水质长期处于劣Ⅴ类,桑干河流域水质明显恶化。焦化、钢铁等行业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环保提标改造,但实际仅约1/3企业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已完成提标改造的多数焦化企业也不能稳定达标,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四是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尽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但泉域重点保护区禁止开发的规定始终落实不到位。煤炭资源长期过度开发已导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个岩溶大泉断流干涸或流量锐减。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问题突出,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2013年以来违法新建项目12个。
督察强调,山西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居然还存在问题,就要及时整改,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2、陕西开展环保专项督查发现哪些问题?
陕西省环保厅6月11日至7月13日对陕西关中地区西安、宝鸡等8市区开展专项督查。督查以改善关中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检查企事业单位和重点点位8221家(个),发现存在环境问题3937家,占检查总数的47.9%。
此次,陕西省环保厅组成的5个督查组,对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8市(区)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期间,检查企事业单位和重点点位8221家(个),发现存在环境问题3937家,占检查总数的47.9%。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求限期整改2931家,立案处罚792家,停产治理191家,查封扣押149家,关停取缔644家,市级挂牌督办7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17家,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76起。
据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孟卫萍介绍,8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存在多项问题。有些地区对大气污染防治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环保督察等移交督办的问题,仍有一些问题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不整改、慢整改、假整改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同时,涉气企业监管不力,违法违规问题较为普遍;燃煤锅炉拆改进度缓慢。
另外,西安市299家“散乱污”企业在17个区县、基地普遍存在,摸排清查和监管整治存在明显短板。渭北“旱腰带”采石企业整治不彻底,渭南市富平、蒲城、澄城、合阳、白水5县72家采石采矿企业,存在死灰复燃隐患。西安市一些规上企业煤炭消减不降反升,鄠邑区大唐西安热电厂、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至5月份煤炭消耗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32608吨、24631吨。关中地区煤炭削减任务形势严峻。
3、环保督察机制将被进一步完善吗?
去年年底,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曾在发布会上介绍称,第二轮环保督察将进一步完善督察工作机制,逐步将环境保护督察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在环保督察过程中,环保约谈是重要的督政手段,发挥着震慑、警示作用。在新一轮督察中,约谈工作也将会加大力度。“通过约谈一个,推动一片工作,这才是我们的目标。”刘长根表示,2018年约谈对象拟重点聚焦以下几方面:一是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力度不够、工作滞后、问题集中的地区要进行约谈;二是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三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反弹,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地区;四是中央领导批示,或新闻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力的地区。
另外,生态环境部还将积极指导地方建立省级环保督察体系,实现国家督省、省督市县的中央和省两级督察体制机制,发挥督察联动效应。
4、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看到了督察取得的明显成效,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领导干部不负责不作为甚至充当“保护伞”、企业虚假整改等问题,要严肃问责,不搞“下不为例”
中央环保督察动真碰硬,重拳出击,用不到两年时间,对全国31个省区市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一次全覆盖式的督察。应当说,中央环保督察成效是明显的,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一批长期想办而未办的事情得到落实,促进了各地的生态环境改善。如果将第一轮督察看作是对地方党委、政府、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体检、诊治,此次“回头看”则是“看病抓药”后的一次“复查”。“回头看”看到了中央环保督察取得的明显成效,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的不少问题背后,都有领导干部不负责不作为甚至充当“保护伞”的现象。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的情况。作为“关键少数”,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彻底扭转GDP至上的政绩观,在千头万绪的各项工作中,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源:人民日报
5、从督察结果来看,哪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浮出水面?
从督察结果来看,哪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浮出水面?
一、从督察结果来看,哪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浮出水面?在我国多次进行环保督查工作之后,发现了很多的环保问题,其中一些企业偷排废气废水无证经营等问题是比较突出的。之前国家曾经进行过整顿,将一些无证经营的小企业进行撤销,或者说是合并处理,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的散乱污企业。在对一些偷排废水,废气企业进行重罚之后,有效的减少了类似污染事件的发生,对环境的污染起到了非常大的整治作用,也让很多的企业规范经营,但是还是有部分企业会存在偷排偷放的行为,有的企业的污染处理设施经常处在停运的状态,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二、为什么有些企业会顶风作案?很多的企业会顶风作案,主要还是因为我们的监察力度有待提高,再加上部分的地方企业会在督查组到来之前得到小道消息,提前进行整顿,或者说是作假,让很多的那么问题没有暴露出来。这些企业之所以会顶风作案,主要还是侥幸心理,没有责任感,觉得排污只是一时的行为,并不会对环境造成什么大的危害,他们这是知法犯法,需要严惩。
三、怎样才能有效的解决这些环保问题?想要有效的解决这些环保问题,一方面要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不定时当进行抽查,对一些有过犯罪前科的企业更是要加大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有企业偷排偷放就要严惩,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记住教训。其次可以发动周围的群众,让群众作为监督来煎,那使这些企业一旦他们有偷排偷放的行为,可以及时的向有关部门报告,那么这些企业就会得到有及时的处理,以免给环境带来比较大的危害。
6、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什么问题?
中 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部分保护区暗藏养殖场臭气熏天,地方部门不作为。
河南三门峡黄河湿地暗藏大型养殖场
中 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5日通报,河南三门峡市境内的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暗藏大型养殖场,在现场督察中,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指东向西、欺骗编造、干扰调查,情节恶劣。
2016年第一轮中 央环保督察指出,河南全省沿黄河有5处国家级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均不同程度存在生态破坏问题。此后,河南省督察整改方案承诺,全面排查沿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破坏问题,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今年6月16日,中 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三门峡市后,通过卫星地图摸搜排查,发现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段内存在可疑人工设施,并立即前往现场检查。随后,督察组在黄河南岸的大片树林中间,发现两处大型养猪场和一处养牛场。
经查,这些养殖场均位于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其中,两处养猪场属于灵宝市融利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处为该公司的养殖东区,占地760亩,有35栋猪舍,现存栏商品猪13926头,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厂区内还私建一台2蒸吨/时锅炉;第二处为该公司养殖西区,有20栋猪舍。养殖场内臭气熏天,没有污染处理设施,大量粪污经简陋破败的化粪池后,通过一根管道直排附近莲藕塘和鱼塘。
养牛场名为灵宝瑞亚牧业有限公司,占地700亩,有牛舍28栋,现存栏1340头。检查同样发现,该养殖场未经环评审批,无污染处理设施,并私建有3蒸吨/时锅炉等设施。
督察组查阅相关资料后还发现,这些项目都是当地政府招商引资进入的。2016年以来,融利公司养殖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3月,灵宝市政府经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瑞亚公司延期缴纳上年度部分排污费,并从2017年第一季度起按存栏100头牛(实际存栏2000余头)核算缴纳排污费,不足部分后期视情补缴。
督察组介绍,在现场检查中,地方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存在指东向西、欺瞒误导督察人员的行为。据通报,当督察人员现场问询时,当地政府一位负责人看似协助,实则抢在企业人员回答前欺瞒谎报生猪存栏量;另外一名负责人用方言“指导”企业工作人员,企图错误引导督察人员的检查路线,被严肃警告后方才停止。
督察组表示,从督察情况看,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段的生态破坏情况依然严重,有关部门和地方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敷衍整改问题突出,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的,将依法依规督察处理。
内蒙古呼伦湖水环境质量没得到改善
中 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6日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不明显,重点治理项目被人为搁置。
呼伦湖是内蒙古第一大淡水湖,素有“草原明珠”之称,对维系呼伦贝尔草原生物多样性和丰富动植物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督察组通报,2016年7月第一轮中 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呼伦湖综合治理方案经国家批复后,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实施方案,但进展缓慢。内蒙古自治区在随后制定的督察整改方案中明确,2017年底前完成20个重点项目的实施;2020年具备区域水资源调、补、蓄、配综合能力,流域生态蓄水量得到基本满足和有效补给,水环境质量实现明显改善。
督察组近期督察发现,呼伦湖问题依然突出,水环境质量没有得到改善。与2015年相比,呼伦湖水质在2016至2017年仍为劣Ⅴ类。水环境质量“靠天吃饭”的现状尚未改变,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同时,当地存在随意调整变更治理工程问题。截至2017年底,实施方案明确的20个治理工程项目,2个被调出实施范围,16个实施内容大幅变更。投资计划也随意变更,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21.08亿元,实际落实只有13.15亿元,其中,涉及旅游景区治理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没有实施,但有关管护能力建设的资金却由规划的1.9亿元,调增到4.02亿元。
督察组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为整改任务牵头单位,没有履行应承担的职责,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直至最近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前,才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没有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实施管理;没有建立监督考核机制;统筹推进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够,不作为、慢作为明显。
督察组认为,呼伦贝尔市作为实施责任主体,避重就轻、避难就易,甚至为了当地有关监管单位利益,大幅度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当地水利厅对自身承担的多个水利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职责、任务一无所知,履职尽责没有到位。
来源: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