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民政祭祀
发布时间: 2023-06-12 18:39:19
1、肥西县民政服务大厅在什么路上?
肥西县政务服务大厅将整体搬迁至新址(上派镇乐平路与站前路交叉口处,芮祠小区对面)。
乘坐691路、696路公交车到芮祠小区终点站下。
2、肥西民政局电话多少?
肥西县民政局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西路2号
电话:0551-68841067
3、肥西县土葬要交多少罚款
有关土葬罚款的标准一般都是由地方民政部门制定的,所以具体需要咨询肥西县民政局,国家有关土葬的管理规定如下:
《殡葬管理条例 》
罚则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
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
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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