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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高校毕业生

发布时间: 2023-05-04 18:08:52

1、2022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公告【50人】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计划引进人才5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次引进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的师范大学和985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历届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在职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等学校的毕业生。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引进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报考岗位表中明确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985高校毕业生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8日高乱简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8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戚裤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引进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

采取发布公告、自主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报名。报名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提交报名材料:《安徽省肥东县教育系统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扫描陪毕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打包压缩以“引进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命名,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标明:引进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资格条件,由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统一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肥东教育体育栏目(http://www.feidong.gov.cn/xqbm/jytyj/index.html)予以公告。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所填写专业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经审查后,如某个岗位报名符合报考条件总人数在30人及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3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该岗位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引进岗位计划数,按照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等于或小于引进岗位计划数,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所有报考者均须出具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肥东县教体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所在学校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考察工作由肥东县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四)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肥东教育体育栏(http://www.feidong.gov.cn/xqbm/jytyj/index.html)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公示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学校。选岗结束后,县教体局将有关材料报县人才引进工作组审核,县人社部门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3.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先行到引进单位见习,待取得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后,与引进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教体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5.上述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

六、待遇及政策

本次引进人员均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享受本县教育系统同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引进到相应学校任教人员,服务期内免费提供周转房或者住房补贴。引进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费,发放标准为本科学历3万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万元。不满5年服务期离职人员,其本人应全额退还安家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引进人员免缴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考生每人按照500元交通费报销,统一安排免费食宿。引进人员同时享受肥东县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咨询电话:

0551-67728707(肥东县人才办)

0551-67730002(肥东县教体局)

0551-67724912(肥东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67711223(肥东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引进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东县人民政府网肥东教育体育栏目发布。

安徽省肥东县教育系统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岗位表

安徽省肥东县教育系统面向部分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

2、肥东县高考985录取人数

为605人。核念则截至2019年12月13日,肥东县共报考985高校的学生有1364人,其中录取人数为605人,占总报考人数的比例为44.54??(MISSING)同比去年有所增加,改棚报考人数有所上升。肥东县出口的高裤高考985录取人数相比往年有了明显的增长,证明肥东县学子的学习水平有所提高,考试成绩也有了明显提升。

3、合肥就业补贴政策2022

一、相关政策解释
一季度,对合肥市企业招用非本市户籍人员初次在合肥市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
1.一季度指2022年1月1日——3月31日。
2.企业指依法注册各类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不包括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3.初次在合肥市就业指初次在我市市区和四县一市缴纳四项社会保险费。
4.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缴费属期含3个月,不包括缴纳单项社会保险费人员。
5.巢湖市、长丰县、庐江县、肥西县、肥东县人员到城区(开发区)企业就业也可按规定享受政策。
二、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企业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合肥市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2.户口本复印件(户口地址页和本人页)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合肥市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花名册
县(市)、渗备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通过纸质材料审核和社保、户籍数据比对,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审核无误,公示3个工作日后按季度拨付补贴资金。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引导企业及时申报享受政策,助力企业稳定用工。
(二)做好统计台账工作。各县(市)区(开发丛辩毁区)人社部门要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相关管理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基础台账和数据统计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所需资金优先从风险储备金支出,不足部分从市本级已安排的就业灶码补助资金中列支。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人社局、财政局反馈。
法律依据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第二条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
(一)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求职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求职补贴,随第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一个失业期内只享受一次。
(三)就业补贴。用人单位招用领取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固定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期剩余失业保险金的7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最多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被招录的领金人员,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按规定予以保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解除合同之日起6个月以内被原用人单位(同一股东、合伙人或法人经营的不同的劳务派遣机构视为同一用人单位)重新录用,或是身份由原单位职工变为劳务派遣人员,以及仅变换劳务派遣机构但未变更实际用工单位的,不得申领就业补贴。
(四)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5项社会保险费用为标准(不含劳动者自己缴纳部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劳动者;同时,为调动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积极性,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

4、安徽合肥地区有哪些大专院校?

安徽合肥地区的大专院校有:滚判

1、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Anhui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是一所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获批为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58年,1959年升格为安徽纺织工学院,举办过普通本科教育;1999年,开始举办高等职业教育;2003年,原安徽省轻工业学校、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和安徽工业经济学校并入安徽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并更名为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截至2015年12月,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共有新、老两个校区,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图书馆藏书将近100万册;设有12个教学系部,开设有68个高职专科专业,共有在校学生18000余人,教职工686人。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高教基地

公交:681、302、301路

2、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简介: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Anhui Water Conservancy Technical College),位于安徽省的省会合肥市,是以工科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淮河水利专科学校,原属国家水利部直属,校址位于蚌埠市。 1958年扩建为安徽水利电力学院(本科)。1961年院校调整后,改名为安徽水利电力学校,主要从事中等专业教育。198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安徽水利职工大学。1997年,学校迁至合肥市。2000年6月18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在5所水利院校合署办学的基础上,成立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截至2016年6月,学院占地1040亩,建有教学楼群、学生公寓楼群、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实验实训楼、多功能餐厅、标准化的体育场馆等完善配套的教学和生活设施39.05万平方米。建有先进的校园网和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网,且具有实践性教学所必须的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工厂等80多个,校内设有九大实训中心,校外固定实习实训基地100多个;图书馆藏书53万册、电子图书90万册及各类专业期刊400余种,全培备弊日制在校生约13000余人。

学校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合马路18号

公交:28路

3、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现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安徽省地矿局先进党委(连续8年)、合肥市双拥模范单位、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

学院始建于1979年,1983年经原国家地质矿产部批准,报教育部备案正式设立安徽省地质职工大学,1997年1月更名为安徽省工业经济职工大学,1999年开始举办大专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2001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安徽省工业经济职工大学基础上改制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坐落于省会合肥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占地543.31亩,校舍建筑面积21.3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59.37万余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600多万。

学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梁园路1号

公交:138路

拓展资料

我国高等教育大学生教育阶段分为两种形式:大学本科(简称大本、本科、大学)和大学专科(简称大专、专科)。两者区别主要有两点配族:

1、学制:大学本科4-5年,大学专科2-3年。

2、学位:大学本科可申请学士学位,大学专科没有学位。

大专包括高专和高职两种形式:
大专教育主要有两种实现形式: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高专)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高职),两者只是侧重不同,无本质差别,前者重能力(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者重技术(如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高专和高职同属大专。

5、大学毕业户口问题

安徽省户籍政策规带亩烂定: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二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蠢漏过二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其在校户口迁回其入学前户耐神籍所在地。

6、2021安徽省合肥市直属学校招聘112名新任教师公告 ?

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委编办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12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3月5日起在合肥教育网(http://jyj.hefei.gov.cn/) 和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可以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身心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在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9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8 :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7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7日23:00前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部分紧缺学科与农村偏远学校、教学点岗位可将开考比例降至2: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19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3月26日(8:00-11:30,14:30-17:00)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2号,联系电话:0551-62838910)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0551-63643935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周日)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4县1市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所报考县市考点;报考市直和市区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市区或离市区较近的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北城地区考点。)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防疫要求: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日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21年3月26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市广电中心A1320室)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6.4月中旬在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公布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0.6+《教育综合知识》成绩*0.4,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合肥教育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0.6),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直属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市直属单位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各县(市)区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同级纪委(监委)驻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的时间要求,以等额有效递补方式,等额有效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合肥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同级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51-63505130、63505251
招考纪律:市纪委、市监委驻合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63505156
报名系统:0551-63643935
七、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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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2安徽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13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安徽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13人,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8:00—11月5日18: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发〔2019〕19号)、《淮北市中小学校引进优秀教师暂行办法》(办〔2019〕2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引进计划

2022年度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13名,具体岗位见《2022年度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唤罩校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考生可报名小学岗位,其中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具备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

部分考生享受“先上岗、再考证”政策,具体如下: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关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符合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有关高校的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道德方面存在严重过错,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9.患有精神疾病和有不适宜从事教学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10.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其他不宜引进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

2.安徽省省属重点师范喊袜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历届毕业生(“安徽省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指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郑链激 (3)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含品学兼优毕业生)、“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引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8:00—11月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淮北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直接登录http://hbpta.pzhl.net/index.php或者在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点击“人事考试专题”)进入报名,在网上阅知《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考生诚信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后至11月6日12:00前登录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可在11月6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后续相关事宜将在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2.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规整提交:

(1)《2022年度淮北市直属学校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考生,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提供二级甲等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享受“先上岗、再考证”政策考生,需提供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且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3)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参加资格复审,提交审核材料,全程遵守属地防疫要求,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与引进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的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报考人员。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准备时长50分钟,无生上课时长为15分钟。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如遇同一岗位需安排2个以上面试小组的情况,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面试最终成绩,并在淮北市教育局网上公布。现场只公布考生原始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一岗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本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不含75分)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遇同一招聘岗位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的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办法另行确定),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规定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统一体检,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淮北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2.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对拟参加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淮北市教育局网站、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享受“先上岗、再考证”政策考生除外)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受聘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事宜

1.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全程遵守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按规定提交个人健康书等有关材料。考试期间需提前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康码、行程码核查及体温检测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未尽事宜及防控要求,请考生以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最新要求及淮北市教育局网站最新发布公告为准。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未尽事宜由淮北市教育局、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3880869(淮北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1-3891003(驻淮北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22年度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表.xls

淮北市教育局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

2022安徽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13人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2022年度淮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bjy.huaibei.gov.cn/xwzx/tzgg/57354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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