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可以强制销户吗
1、封闭式面包车多少年强制报废
法律分析:
运营的封闭式面包车报废年限是8年,而如果是非运营的情况,根据规定并没有强制性的报废年限,只要车辆能够符合当地的尾气排放标准并且通过年检要求就可以一直开。非营运性质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国家将引导报废。如果超过15年且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车辆每年需要年检2次,检验不合格的将强制报废。强制报废车辆的车主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全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行,具体规定了各大类型机动车的强制报废年限。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衍生问题:
强制报废的车辆会自动销户吗?
强制报废的车辆不会自动销户。
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如果不注销,车管所档案中仍然显示为车辆正常,如果车牌照被人冒用,还是要追究原登记车主的。还会产生的后果有:
1、当事人驾驶报废车辆一旦被查处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要两年后才能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不得再考取A、B牌照驾驶证。
2、对于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车主,交警部门通过五项重点车辆专项清理工作将锁定重点车辆车主及驾驶人档案信息(主要是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及50次以上违法未清零车辆)。
3、对于被查扣后经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机动车辆将作强制报废,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将失去车辆指标。
2、名下面包车卖了废品需要去车管所注销吗
法律分析:把名下面包车卖了废品,需要去车管所注销。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3、面包车不开了怎样销户
一、面包车销户需要什么手续
1、车辆销户所需要的手续有:
(1)《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车主身份证;
(6)属于报废的,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属于车辆灭失的,还需提供灭失证明材料;
(8)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销户的费用。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二、汽车销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机动车登记的证书,机动车驾驶证,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车主可以到当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
3、销户的原因。
4、面包车不开了怎样销户
车辆销户所需要的手续有:
1、《机动车停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号牌;
5、车主身份证;
6、属于报废的,还需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7、属于车辆灭失的,还需提供灭失证明材料;
8、属于使(领)馆外籍机动车退运出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9、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销户的费用。
办理机动车档案注销登记需要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车辆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3.属被盗抢的机动车,需有公安机关的报案笔录;被盗抢机动车的上网信息证明;交管局交通秩序处《机动车失窃报案传递单》。
4.属于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需要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和物资回收部门的证明。
5.报废的机动车属于报废公司的,需提供《报废汽车技术鉴定表》和《物资回收证明》。
6.《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