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合肥
1、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 合肥公租房怎么申请和所需资料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合肥调整新房摇号细则:买房人缩短资格锁定时间
7月26日,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司法局联合发布通知称,为加快选房节奏,增加购房人选房购房机会,经研究,将《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合房〔2021〕17号)第五条“登记购房人自当期登记之日起至摇号选房结果公示止,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调整为“摇号资格公示结束,未获得选房资格的登记购房人(不含递补选房资格购房人)可参加其他项目的购房摇号登记”。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在此之前,合肥摇号资格锁定时间基本在1个月左右。即从报名登记开始,买房资格即被锁定,不能参加其他任何楼盘的摇号登记,直到最终确定买房人才能解锁。
该通知将锁定时间从报名登记开始,到摇号资格公示结束,锁定时间至少缩短一半以上。参与摇号先后顺序为:购房人通过摇号系统登记、提交资料——开发企业初审——初审名单上报房产局——房产局审核——选房资格摇号——选房资格公示——公示结束、未摇中的可以参加其他项目摇号登记。
数据显示,合肥市2021年1-6月新房供应23667套,成交32587套,成交均价18633.75元/平方米。从成交均价来看,2021年上半年合肥新房成交均价18633元/平方米,较2019年同期下跌293元/平方米,这也是近5年的上半年来,合肥新房房价首次出现回落。
在7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6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中,合肥新房和二手房分别环比上涨0.2%和0.3%。这也是合肥新房、二手房连续13个月出现“双涨”。
3、合肥公租房选房通知书遗失怎么补办
可以使用百度地图的搜索附近功能来查找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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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要求刚需购房者需35岁以下,怎么看待合肥这样的政策?
合肥制定了要求刚需购房者需35岁以下的政策:
1、合肥房价上涨过快,需要新政策来为楼市降温;
2、35岁以上的人群,原本就遭遇中年危机、事业危机,买房更加困难;
3、无形中暴露了一些城市对于中老年劳动者的排斥。
2021年4月初,合肥发布了一项通知,通知中提及刚需购房者需35岁以下,这个通知一发布,就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很多人觉得这样的政策很不合理,合肥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35岁以上的购房者,按照普通购房者来摇号。工作人员也表示,35岁以下的刚需购房者经济条件可能不是很强,所以特别关照。对于这样的政策,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特别是刚好因为年龄限制被卡的刚需购房者,心里并不好好受。
一、合肥需要新政策为楼市降温合肥在过去几年房价上涨飞快,是我国房价上涨最快的城市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为了防止房价上涨过快,想要维护居民利益,就需要新的政策为楼市降温。这对于35岁以下刚需购房者,其实是有好处的。刚需购房者,其实就是比普通购房者,多了一次摇号的机会,刚需购房者可以在刚需类别下摇号,如果未中,还可以在普通购房参加选房资格摇号。加上年龄的限制,可以限制一些群体买房,房价可以得到抑制。
二、35岁以上群体买房更加困难35岁还没有买房的人,本来就会有一定的焦虑情绪,35岁以上的人,正在经历中年危机和事业危机。很多企业在招聘的时候,都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所以35岁以上的人面临着工作难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还要被限制购房,这其实是不公平的。在《2020城市刚需购房报告》中,有数据显示,购房的主力主要是80后,年龄段在29-38岁之间,平均的购房年龄在33.2岁。合肥将购房的年龄限制在35岁,将部分刚需购房者划为炒房对象,这导致35岁以上群体购房困难。
三、对于中老年劳动者的排斥35岁成了职场的生死线,公务员考试要求35岁以下,企业招聘要求35岁以下,刚需购房,还需要35岁以下。35岁到底怎么了?对于35岁的歧视是错误的用人观念,用35岁歧视去伤害劳动者的心,这样的用人导向,是对人力资源的浪费。
四、结语合肥将刚需购房者限制在35岁以下,对于35岁以下的刚需购房者,这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对于35岁以上的刚需购房者,却是很大的伤害,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合理的。
5、“靴子落地”:合肥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
刚刚,
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
涵盖学位制、
二手住房限购、
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
等八个方面。
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特点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突出民生属性、突出精准调控、突出综合施策,多举措满足群众居住需求。
《通知》主要内容有8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二、保持居住用地市场供应稳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发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市区居住用地供应,保障市场稳定。
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的主要内容
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自2021年新入学起,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四、二手住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精准打击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炒作行为,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紧我市部分区域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即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其中,学区范围以2020年教育主管部门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后期学区划分若有调整,则限购范围对应调整。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公布。
五、法人、非法人组织购买住房政策的主要内容
针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参与购买热点商品住房项目增多的现象,在借鉴外地调控经验的基础上,《通知》明确,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外)。
六、“法拍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由于当前我市“法拍房”未纳入限购范围,近期少数外地户籍购房者通过法拍规避限购查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价格不断走高,少数“法拍房”甚至远高于市场价成交,误导市场预期。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确,对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七、在途交易处理的主要措施
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购政策执行:
1.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的。
3.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
八、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杜绝炒卖房号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通知》明确,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实行摇号选房:第一步,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第二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由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按顺序依次选房。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另行规定。
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九、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限房价”。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
二是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不再纳入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范围。
三是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十、住房贷款审慎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经营用途贷款合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注册地在合肥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分档管理,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20〕322号)规定的各档上限。已超上限的金融机构,分别制定调整方案,在过渡期内逐步向管理要求边际收敛(后期若有具体实施细则出台的,从其规定)。
十一、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市是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7万套。市委、市政府对租赁住房建设高度重视,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落实租购并举制度,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千方百计保障群众住有所居。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努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十二、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行为的主要措施
一是对市区范围内登记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住房项目,实行摇号销售,从源头上堵塞价外加价行为;
二是实施举报查处制,公布举报电话,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1月2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市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通告》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号头费、茶水费、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加大对房地产中介行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加大对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炒作市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若发现不良苗头,会及时跟进出台相应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合肥日报)
6、外地人在合肥怎么买房
好评率:100%合肥某国外采购商提供纳税证明和调查后,也得到了他们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二手住房信息查询审核表”。 “关于促进合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的精神(一)涉及民生,这是经济问题,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建立访谈和检查制度,以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第二,住房需求的科学调控(二)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所有市级财政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相关规定。根据指导和监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严格的住房贷款农户中国人民银行(以下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和不低于30%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1.1倍的基准利率。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住房贷款。严格执行国家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应该从应用程序内城之日起提供支付合共两年,1年以上的个人的有关规定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商业银行不能提供暂停住房贷款。房地产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配合的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合作。积极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炒房和投机性买盘。严格按照有关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相关政策。 (三),以抑制投机性购房。从文件日期由当地和外国居民只是暂时的新家购置一所房子(4)在我市的税收政策发挥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和住房是唯一住房的家庭,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公共住房,房子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1%的契税征收率降低。物业税部门要与其他部门的土地和资源价格共同努力上涨过快过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检查。第三,增加有效供给的住房(五)增加居住用地有供应。土地和资源,应适当增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处理闲置土地,加快房地产法。闲置土地安排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恢复。在坚持和完善挂土地政策的迹象,探索“综合评价”,“一个出价”,“双向竞价”等销售方式,在住宅用地控制非理性上涨的价格出售。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编写和出版的住房建设规划,数量和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小套型住房的比例。棚户区,以及小型和中型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改造不是修建房屋和有限保证供应量不足70%的总土地。遗产规划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违反合同,如土地税的条款,土地门将房屋竣工时间的刑罚部合作。四是加大力度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七)进一步降低进入门槛廉租房。及时降低住房保障的应用需求,提高补贴标准,扩大廉租房和有效保护面,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和相关制度,大力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土地供应的实际执行,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开发自建给区一个特殊的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合肥管理办法”。 (八)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切实解决其他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的计划完成。国有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和贫民窟改造方面的建设。五,加强市场监管(9)加大对房地产交易秩序监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房地产销售可能不会脱层商品住宅单位预售。凡牌照或申请预售现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10日内向所有人开放时间上市销售纪录。建立日常销售的商业网站,准备和现场检查机制,现在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囤积哄抬价格,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单位取得资金,以加强对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检查和变更管理工作之前,变相预售许可证是严格禁止的。全面实施预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的预售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加强预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质量管理,完善商品住房交付制度,加强售前,售中商品住房质量保证机制。管理基金继续完善住房制度的股票,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房地产经济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贸易的合同及阴阳的其他行为。 (十)严格执行商品价格明码标价的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销)售商品住宅价格主管部门应处理商品销售价格备案,“一房一价”,不该房屋的备案不卖牌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表示,外国商品住房,物价部门应根据房屋的位置,容积率和建筑漂浮在空间的合理水平的销售价格限制的实际销售价格商品房。为防止房地产开发单位虚报价格,低开高走,商品住房洒落在实际销售价格的范围不得超过最低的价格主管部门的5%的创纪录的价格;低于5%,价格应重新提交给主管机关。 (十一)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房地产业应及时发布供应及销售房地产市场;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根据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和建设时序提前公布供应市场一段时间。统计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研究和出版住房价格变动的信息。 (十二)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房地产市场,有利于舆论氛围,稳定,健康发展的形成。的实施意见的有效期为一年。在如新的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按照新的政策执行。政策现在是购房合肥合肥吸引外国人来购买,退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包括购房落户政策。从2008年11月15日生效的新的购房政策,但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房地产”或已办理房产证,但没有申报户口,申请购买原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哪里可以买套外国人在城市的繁华商业住宅(包括二手房,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实际上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及以下法定结婚年龄(男性未满22周岁,未满20岁的妇女,下同)的孩子在城市里,父母中的一方,同时购房者在城市定居落户; ?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90平方米,允许其本人购房面积,配偶及婚姻在全市法定年龄的孩子后结清这个帐户不适用于购房落户谁父母户口迁入;购买θ≤60平方米的面积,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岁)等3人在城市定居下来,此帐户后,安顿下来不适用于购买家长和孩子谁户口迁入。居民购房者有永久居住在城市的人口迁移户口,可迁移买家自己承担,他们的配偶和在家庭的孩子,购买父母之一(不能是男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限制)需要在城市定居下来,他们可以申请到移动(包括迁入城市地区),具有一个室内父母不会移动到另一方。其中一人必须有更多的家庭庄园谈判比一共有两个房间,待协商一致的共同拥有人,通过协议发行,宣告其是否符合上述亲属中指定的条件在城市落户。当购买二手房,新的拥有者必须迁出户口在原住房的家庭,方可办理房地产权证;公安机关与房地产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新房主购房户口迁移手续。
7、合肥葛洲坝中和府被暂停选房 曾因不公布摇号登记信息被约谈
因新房摇号销售环节的不规范行为,安徽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合肥市房管局”)暂停葛洲坝中和府项目选房。这是今年4月合肥出台摇号购房政策以来,首个被暂停选房的项目。
据合肥市新闻办公室微信公号“合肥发布”消息,6月12日,合肥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葛洲坝中和府项目摇号选房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称,2021年6月11日上午,合肥市中安公证处受托对合肥葛洲坝中和府商品住房(6#、7#、10#楼共89套)销售过程中的选房环节进行公证,在选房即将结束时,查验发现现场销售人员存在疑似违规操作。
合肥市房管局接获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暂停选房结果公示。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立即组建联合调查组,经连夜初步核查,合肥葛洲坝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人员存在不规范销售行为。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合法合规选房人的权益,联合调查组将依法从速从严开展深入调查,调查期间该项目选房结果暂不公示。从即日起,参加该项目登记但未获得摇号选房资格的购房登记人,可参与其他项目购房登记。相关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摇号前葛洲坝中和府曾玩“失踪”
葛洲坝中和府由葛洲坝(600068.SH)下属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合肥市滨湖新区,该区域是合肥楼市最热的区域之一。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项目在摇号之前即因摇号登记之后不公布登记信息,遭相关部门约谈。据安徽网报道,有意向购房者在该项目进行摇号登记后,拨打该楼盘电话无人接听,到楼盘现场也找不到人。
合肥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员在接受安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部门接到不少市民的投诉,主要反映葛洲坝中和府小区摇号登记过程存在限制人员登记、关闭售楼部找不到人等问题。
上述合肥房管部门相关人员同时表示,新房摇号细则虽然没有具体约定摇号登记后公示的具体时间,但是开发商延迟公示可能导致其他购房者没有办法去新的楼盘登记摇号,限制人员登记等也涉及到百姓的切身利益,房管部门很重视,已要求该小区开发商进行自查,下一步房管部门还会继续调查,若无其他投诉问题,将督促开发商按照摇号流程组织摇号。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葛洲坝房地产集团,但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合肥统计局:市场较热现象将会得到有效控制
合肥楼市热度几何?
乐居合肥公司主编蔡旭表示,合肥楼市整体平稳,滨湖新区等个别区域延续了过往热度。包括葛洲坝中和府在内的滨湖区最近开盘的新建商住住宅项目的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均大于1.5,被定义为热点楼盘,需要通过摇号进行销售。
合肥市统计局5月17日发布的《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合肥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开局良好,市场交易延续爬高势头,热度不减,伴随着“双集中”供地政策和“新政八条”的相继发布,房地产市场较热现象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市场预期逐步趋稳。
今年一季度,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296.31亿元,同比增长8.1%,拉动全市投资增长3.8个百分点;销售面积388.56万平方米,增长2倍。其中,住宅投资237.95亿元,增长6.8%;住宅销售356.70万平方米,增长2.1倍。
销售方面,今年一季度,合肥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388.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倍,较2019年同期增长43.6%,两年平均增长19.9%。销售额561.07亿元,同比增长2倍,两年平均增长28.1%。
住宅销售占比超九成。一季度,住宅销售占全部销售面积的比重达到91.8%,分别高于去年和2019年同期2.3和8个百分点。实现销售35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1倍,两年平均增长25.5%,拉动全市销售面积增长1.9倍。
据第三方研究机构同策的数据,去年合肥市房地产销售即量价齐升。同策称,最近五年,合肥商品住宅供应波动幅度较小,年均供应约6万套,2020年供应56482套,同比下跌1.22%;成交备案呈波动上涨趋势,2020年备案65435套,备案面积783.16万平方米,同比上涨20.27%。
数据显示,从成交备案均价和总价来看,均价持续快速攀升,到2020年,备案均价为18920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3.18%,成交备案金额为1481.76亿元,同比上涨36.13%。
自去年底合肥收紧楼市政策,业内人士:摇号政策有漏洞
澎湃新闻注意到,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初,合肥市先是出台政策放宽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开竣工期限等,以帮助房地产企业渡难关。7月,延长公积金贷款年限;9月,取消人才落户限制,并对符合条件购房者进行补贴。
自2020年12月,楼市风向转变。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合肥市多次调整政策,先是合肥买房政策收紧,外地户口补缴社保无法购房;至4月,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涉及学位制、二手住房限购、限售等八方面。
新房摇号政策即为“新政八条”的内容之一,合肥市房管部门称,为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杜绝炒卖房号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
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实行摇号选房流程为:第一步,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第二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由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按顺序依次选房。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
来自合肥的业内人士透露,公证处摇号规范了市场,杜绝了一些“猫腻”行为,维护了购房者的利益,但是摇号政策也有漏洞。
该人士称,公证处参与的环节毋庸置疑,但摇号之后的选房环节,即帮助购房者撕掉户号的行为是房企工作人员在操作,这个环节理论上有“操作”空间。
该业内人士称,购房者选房时只顾关注自己关注的房源,无暇顾及其他,这个时候有工作人员趁机撕掉其他户号,也不容易被发现。
8、合肥:摇号所购房源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摇号细则出台。
4月15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市司法局发布《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具体情况进行了规定。
合肥市于4月5日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实行合肥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该政策提出,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对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并由公证机构公证。
此次《通知》是对合肥新建商品住房摇号政策的细化。
刚需购房者应满足35周岁以下
按照新规,自2021年4月6日起,合肥本市市区范围内当期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取委托公证机构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公证摇号选房应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因公证产生的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通知》要求,摇号选房应坚持刚需购房人优先原则。公证摇号选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比例30%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人选房。参与摇号的刚需购房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登记购房人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记载年龄为准)。
获得选房资格并通过审核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
《通知》规定了摇号具体步骤。在选房资格摇号上:1.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选房资格名额不少于准售房源总数的30%。如刚需购房人数少于准售房源总数的30%的,所有刚需购房人直接获得选房资格。
2.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类别选房资格摇号。选房资格名额和准售房源总数之比为1:1。
3.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登记购房人参加递补选房资格摇号,递补选房资格摇号名额为准售房源总数的20%。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摇中的选房资格、递补选房资格购房人相关材料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展购房资格审核。如摇中选房资格的购房人未能通过购房资格审核,则由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递补选房资格购房人按摇号先后依次递补。
在选房顺序摇号方面,由获得选房资格并通过审核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根据摇号结果产生的先后排序即为选房排序;获得递补选房资格并通过审核的购房人摇号顺序同时作为递补选房排序。
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按摇号产生的选房排序(含递补选房排序)结果依序组织选房。选房人在公布的时间内未选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说明,公证机构确认后视为放弃选房。选房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及相关网站公示选房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公证摇号选房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摇号排序和选房结果公证书及放弃选房人名单、放弃签约人名单报送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登记购房人应如实登记家庭房产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或优先摇号资格的,3年内取消其摇号购房登记资格。登记购房人通过公证摇号选到房后累计放弃购房2次的,自最后一次选房结束时起,暂停其在本市摇号选房资格6个月。
除了上述提到的“摇号+限售”政策,合肥此前发布的政策中还明确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被列入限购范围的学区包括了庐阳区9个学区,蜀山区6个学区以及经开区2个学区。
从房价表现来看,根据3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1年2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合肥新房销售价格环比涨幅0.6%,同比涨幅5%;二手房销售价格环比涨幅0.8%,同比涨幅5.8%。其中,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排名全国第六,前五个城市分别是上海、北京、广州、深圳、西安。
9、我是安徽淮南户口,在合肥买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手续: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包括各种税费的钱),剩下的售楼处可以代办,就等着拿产权证。
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1、已婚: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本、配偶的结婚证。如两人共同借款,配偶还需要出示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
2、单身:单身证明(单位、街道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均可)、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身份证。
手续:1、新房:独自去银行面签(带上述资料,具体资料销售会告知)。
2、二手房:和卖方一同去银行面签。
公积金买房需要的证件:
个人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户口本(含首页户主页)复印件、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购房合同和购房首付款原件。
已经结婚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上述材料和结婚证复印件: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如果是一手新房,需要以下证件:
1、你需要带你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首付款去开发商那里签定购房手续。
2、如果你需要贷款买这套房子,那么你还需要开发商去银行进行信用审评,合格之后签定贷款合同,同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如果你是已婚人士需要配偶到场签字,如果未婚或离异,那么需要户口所在部门出示相关单身证明)。
3、各项税费,总房款的百分之8.5左右。
4、办理产权,等待开发商的商品房竣工,并且验收合格之后,就回在房地产管理中心去做准产权登记备案,同时开发商会你办理产权。
你需要带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以及B5复印件,购房全额以及B5复印件以及2份购房合同现金280块钱产权登记费去产权窗口办理房屋产权。
如果你买的是2手房,那么贷款的话需要以下条件:
1、双方签定买卖协议。
2、请银行或者房屋中介进行首付款托管,办理过户,之后拿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去房地产评估所进行贷款评估。
08年新政策规定,2手房屋贷款额度在评估恶毒的6~7成,(因银行不同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第2套房屋贷款额度请详见各行规定)。
3、办理贷款,银行付其余房款给卖方。
4、抵押登记,银行工作人员带你去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你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以及A4复印件,购房贷款合同以及抵押登记费200块钱。
5、办理产权办理产权,(一手房等待开发商的商品房竣工),并且验收合格之后,就回在房地产管理中心去做准产权登记备案,同时开发商会你办理产权。
各项税费,总房款的百分之8.55左右(买卖不超过5年的有个人所得税,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40左右。
你需要带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以及B5复印件,购房全额以及B5复印件以及2份购房合同现金280块钱产权登记费去产权窗口办理房屋产权。
6、待贷款还清,银行工作人员会带你去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撤消抵押手续。
(9)选房合肥扩展资料:
买房流程:
第一环节:着手准备买房
买房首先要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
第二环节:挑选房源
这一环节是准备工作的延续,可以从报纸、电视、网络或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购房者需要综合三种媒体的优势。全面细致考察房源信息。
第三环节:实地看
选房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儿,选房前你要对容积率、绿化率、公摊、户型方面的基础知识有所了解。
如购买的是现房,可以直观地看到房屋的结构、户型,但如果是期房则只能以户型图来作为选房依据。这个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学会看户型图。
一般来说,选房要从房子六个方面来考虑是否买房。六个方面包括:地段、价格、周边市政规划、环境配套、房屋结构和朝向、物业管理。
第四项环节:谈判签定买卖合同
确定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售房人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谈判签订买卖合同这一环节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文字上,特别是有关房屋的面积、付款方式、物业状况等关键条款。
第五环节:办理贷款
二手房可以办理商业贷款。根据自身的财力和所购房屋的各种条件综合考虑贷款的额度、年限等。由中介公司协助按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第六环节:办理产权过户
原来卖方的名字要更换成新的买房人的名字。要在中介公司的指导下准备齐相关的资料,然后权证人员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七环节:验房入住
验房入住一定要把所购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供暖费、物业费等费用结清,买卖双方和中介公司都要在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