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延期交房的小区
1、开发商延期交房已接近一年,并准备继续拖下去,房子已可以住了,开发商就是不上房。怎么办?
没有这些竣工验收的证件确实办不了房产证,但是拿了钥匙也不等于就是验收合格啊,验收需要各主管部门去验收的。个人觉得不冲突。
2、内行的人来普及一下:为什么很多很多楼盘会延期交房
内行人告诉你,延期交房的真的是少部分
逾期交付开发商有违约金的
所以逾期交付一般都是真的遇到问题的了
3、合肥碧水兰庭何时交房
小区位置: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与荷塘路交叉口东北角
交房时间:二期2013年3月
4、专家您好!本人购房的小区,延期交房一年多后,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宣布破产,六个月前政府接手,现在正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违约金是应当纳入债务清单,等清算组清算开发商后的剩余资产按所欠债务的比例分配。
5、延期交房怎么办?
08年的 可以延期交房的 只限四川地区 因为地震原因而导致房屋无法正常时间建设完毕
如果延期交房 开发商应该在交房前的一个月 以书面形式通知你们
并且如果没有特殊原因 应该按照合同来办理
如果他不赔付 你们大家可以联合起来不收房 这样对开发商 是很大的一个制约
如果单个人 找开发商打官司 是很吃亏的 没个5年是下不来的 到时候 开发商去哪了你都不晓得咯
所以 最关键的是 大家都不收房 如果房管局 看到大批量的不接 到时候政府会直接介入
6、如何进行延期交房
延期交房的认定是:超过约定的交房期限尚未交房即属于延期交房。正常延期交房是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非正常延期交房是由于出卖人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对于延期交房的经过催告后给予合理期限仍未交房的,买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和开发商解决问题的态度来选择处理方法:
1、如果开发商有合理的解释和解决办法,比如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等,但需要给出具体的交房日期。并且能够尽快完善各项证件、手续,尽快使房屋满足交付条件、确保购房者将来能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购房者可以选择要房的。
2、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8、延期交房90天国家规定
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会面临期房还是现房的选择,如果购买的是期房,那么有可能会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遇到延期交房会给购房者带来很大的困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合肥延期交房的小区扩展资料
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