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省三建的二手房
1、合肥二手房的购买条件是什么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
2、 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外地人还需提供暂住证)
3、 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 具有非农业户口 , 外地人还需有本市人担保人
2、合肥二手房的过户费用是多少?合肥二手房首付百分比是多少?
二手房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1、若卖房者尚未偿清还款,并要求购房者配合还贷:建议走资金监管程序,首付3成。
2、房子本身没有贷款,或者是卖房者已经完成抵押还款:如果购房者是首次购房,二手房贷款最低首付是2成,可贷款80%
同时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如下费用: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4、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3、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3、在合肥买二手房要什么条件啊?
合肥市购买房产限购政策细则如下:
1.从2016年10月2日起暂停向在合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从2016年10月2日起暂停向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 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3.从2016年10月2日起暂停向在合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4、合肥二手房交易流程
购买合肥二手房不动产,经过房查买方参照以下基本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合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办理购房资格查询;
3、《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4、买方将除定金外的所有房款在合肥市的六家资金托管银行进行托管;
5、买卖双方到对应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交税-领新房产证;
6、买卖双方办理物业交割,水、电、气、线、宽带过户;
7、卖方领取房款,买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和钥匙。
5、合肥二手房购买
楼主直意要买三房的话 楼上两位的建议就不可取了 ,50万买三房在北城和经开区,及高新区西南你可以考录一下。学区嘛相对就不怎么好了 因为好的学区大都在蜀山区和庐阳区靠近市区那地方的 ,其他的一些所谓名校学区都是分校你懂的 还是要看你主要需要哪方面的 也许你要作出些牺牲的 比如学区 远近 是不是一定三房 希望能帮到你
6、合肥发布二手房学区房等限购政策,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提醒购房者,任何事情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这里还需要时间慢慢完善。此外,置业者一定要购买有地段优势和品牌保障的楼盘。
合肥深夜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明确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等8条内容。
合肥房产新政发布对市民有何影响?
说实话影响不大,政务滨湖高新二手房热度会降低一点,但仅仅也是横盘短时间不会继续上涨,至于以后就搞不清楚了。摇号对刚需有利,但仅仅是30%,所以新房市场会依然火爆。省府板块将彻底起飞,限购范围巧妙的把省府板块避开。瑶海新站新房市场热度会继续提高,至于价格估计也会慢慢上涨,伟星玖玺台放风价达到2万,这价格估计以后会成为瑶海市场的主流。三县不做评论,因为不太了解。
合肥发布房产新政八条有哪些意义?
给现在火热的合肥楼市浇了一盆凉水,主要的举措是两个,一是学区房限购,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投机行为,小6初3的学位制增加了持有时间,增大了持有成本,也推高了资金风险。二是热点区域新房摇号并限售三年,以房产证日期计算,实际加上建设时间差不多有五年以上时间,同时房企应提供百分之三十的房源给刚需购房者。但是,除了公布的重点学区,其他区域的房子并未限购,可能会间接推高二三流学区区域的房价。估计政策效果应该会在第三季度显现。
买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好的地段代表生活的便利,出行的方便,未来还有升值升值升值的可能,有人可能就要说了,市中心堵车啊。没错,市中心都堵车,但是除了自驾,你还可以选择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方式,简直是立体交通模式。看中地段后,就锁定一个大致范围,就可以着手在此范围内选择楼盘了。这个时候起决定性作用的便是价格, 一分价钱一分货,十分价钱两分货。房子也是消费品,而消费品的规律是质量和性能达到一定的基数之后,再往上每提高一点点都会急剧增加成本。 进售楼处之前,很重要的是实地考察区域便捷程度。例如:附近有几条城市纵横主干道,有没有时速可达60KM/H的快速路,有条件的话,自己开车计算下时间,比如在高峰时段及非高峰时段,从楼盘处出发开往城市最大商圈,以及大型综合医院,各个汽车站,高铁站等的时间。如果高峰时期控制在30MINS,非高峰时期在15MINS以内,是符合一个中等城市的交通现状。
7、合肥房地产新政全文发布!二手房限购区域确定!
刚刚,
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
涵盖学位制、
二手住房限购、
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
等八个方面。
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特点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突出民生属性、突出精准调控、突出综合施策,多举措满足群众居住需求。
《通知》主要内容有8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二、保持居住用地市场供应稳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发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市区居住用地供应,保障市场稳定。
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的主要内容
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自2021年新入学起,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四、二手住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精准打击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炒作行为,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紧我市部分区域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即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其中,学区范围以2020年教育主管部门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后期学区划分若有调整,则限购范围对应调整。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公布。
五、法人、非法人组织购买住房政策的主要内容
针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参与购买热点商品住房项目增多的现象,在借鉴外地调控经验的基础上,《通知》明确,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外)。
六、“法拍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由于当前我市“法拍房”未纳入限购范围,近期少数外地户籍购房者通过法拍规避限购查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价格不断走高,少数“法拍房”甚至远高于市场价成交,误导市场预期。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确,对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七、在途交易处理的主要措施
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购政策执行:
1.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的。
3.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
八、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杜绝炒卖房号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通知》明确,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实行摇号选房:第一步,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第二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由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按顺序依次选房。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另行规定。
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九、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限房价”。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
二是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不再纳入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范围。
三是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十、住房贷款审慎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经营用途贷款合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注册地在合肥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分档管理,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20〕322号)规定的各档上限。已超上限的金融机构,分别制定调整方案,在过渡期内逐步向管理要求边际收敛(后期若有具体实施细则出台的,从其规定)。
十一、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市是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7万套。市委、市政府对租赁住房建设高度重视,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落实租购并举制度,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千方百计保障群众住有所居。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努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十二、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行为的主要措施
一是对市区范围内登记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住房项目,实行摇号销售,从源头上堵塞价外加价行为;
二是实施举报查处制,公布举报电话,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1月2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市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通告》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号头费、茶水费、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加大对房地产中介行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加大对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炒作市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若发现不良苗头,会及时跟进出台相应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8、合肥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指导价
8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此举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房住不炒”要求,防止以“学区房”名义炒作房价。
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委托专业机构参照近两年实际成交均价,综合评定交易指导价,适时对外发布,引导市场预期。首批实施范围共16个双学区。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二手住房交易价格出现异常的区域,将适时调整交易指导价实施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通知并未标明执行时间,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致电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指导价格仍未公布,购房者仍可以进行交易。
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同样表示,目前,文件只是划定了执行指导价格的区域,该部门仍未收到相关指导价及执行细则。目前,购房者办理存量房交易不受指导价格文件影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称,过去很多城市,并没有明确针对学区房采取指导价,一般表述是针对热点楼盘落实指导价。此次合肥政策明确,建立热点学区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热点学区房既面临限购政策,又面临限价政策,双管齐下试图打压各类炒作和投资投机行为,确保学区房定价理性。
合肥市二手住房交易指导价实施范围
一、瑶海区
1.合肥市和平小学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东至铜陵路,南至滨河路,西至一环路至明光路,北至和平路(含省直和平花园)。
二、庐阳区
2.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 合肥市南门小学(本部)
金寨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桐城路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3.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六安路校区 合肥市六安路小学
六安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花园街、阜阳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4.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南门小学(本部)
桐城路以东,环城南路以北,徽州大道以西,长江中路以南。
5.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红星路小学(本部)
长江中路以南,徽州大道以东,环城南路以北,环城东路以西。
6.合肥市第四十二中学 合肥市六安路小学
花园街阜阳路以东,长江中路以北,宿州路以西,阜南路以南。
7.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森林城校区 合肥市南门小学森林城校区
北二环路以南,四里河路以西,沿河路以北,绿杨路以东。
三、蜀山区
8.合肥市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 合肥市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西园校区)
梅山路转一环路转肥西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不含安徽大学龙河校区范围),合作化南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
9.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 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安
居苑校区)
青阳路以西,贵池路以北,陈村路以东(含安居苑西村),长江西路以南。另:合作化南路以西、黄山路以北、东至路以东、贵池路以南。
10.合肥市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西校(贵池路校区、合作化路校区) 合肥市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天鹅花园校区)
合作化南路以西,贵池路以北,青阳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南。
11.合肥市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天鹅湖校区) 合肥市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奥体小学/翠庭园小学
北至怀宁路转仙龙湖路转绿洲西路转习友路南转潜山路转金寨路以西,南至绕城高速(与经开区接壤),西至合九铁道线以东,北至天鹅湖路转翡翠路转祁门路。
四、包河区
12.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 合肥市屯溪路小学
金寨路以东,环城马路以南,屯溪路以北,徽州大道以西经香港街以北。
13.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 合肥市师范附属小学
徽州大道以西,方兴大道以北,玉龙路以东,紫云路以南。
五、经开区
14.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初中部/小学部
金寨路以西,丹霞路以北(含童话名苑蓝色湖畔石门路小区)容成路和汤口路以北,经开区开发区边界,繁华大道以南。
15.合肥一六八玫瑰园学校南校区初中部/小学部
经开区开发区边界以西,紫云路以北,始信路以东,锦绣大道以南。
六、高新区
16.中国科大附中高新中学 合肥市梦园小学教育集团天柱路学校/合肥市桂花园学校教育集团桂园校区
北至长江西路,南至望江西路东至西二环路,西至玉兰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