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地产备案价格
1、合肥壹号院在房产局备案了吗?
开发商应该在合同签订30日内到所属房产局进行备案。
当事人可以到房产局进行查询;如果房产局开通网站,也可以在网站进行查询。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2、合肥房地产新政全文发布!二手房限购区域确定!
刚刚,
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
涵盖学位制、
二手住房限购、
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
等八个方面。
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特点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突出民生属性、突出精准调控、突出综合施策,多举措满足群众居住需求。
《通知》主要内容有8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二、保持居住用地市场供应稳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发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市区居住用地供应,保障市场稳定。
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的主要内容
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自2021年新入学起,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四、二手住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精准打击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炒作行为,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紧我市部分区域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即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其中,学区范围以2020年教育主管部门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后期学区划分若有调整,则限购范围对应调整。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公布。
五、法人、非法人组织购买住房政策的主要内容
针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参与购买热点商品住房项目增多的现象,在借鉴外地调控经验的基础上,《通知》明确,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外)。
六、“法拍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由于当前我市“法拍房”未纳入限购范围,近期少数外地户籍购房者通过法拍规避限购查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价格不断走高,少数“法拍房”甚至远高于市场价成交,误导市场预期。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确,对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七、在途交易处理的主要措施
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购政策执行:
1.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的。
3.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
八、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杜绝炒卖房号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通知》明确,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实行摇号选房:第一步,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第二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由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按顺序依次选房。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另行规定。
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九、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限房价”。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
二是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不再纳入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范围。
三是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十、住房贷款审慎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经营用途贷款合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注册地在合肥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分档管理,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20〕322号)规定的各档上限。已超上限的金融机构,分别制定调整方案,在过渡期内逐步向管理要求边际收敛(后期若有具体实施细则出台的,从其规定)。
十一、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市是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7万套。市委、市政府对租赁住房建设高度重视,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落实租购并举制度,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千方百计保障群众住有所居。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努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十二、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行为的主要措施
一是对市区范围内登记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住房项目,实行摇号销售,从源头上堵塞价外加价行为;
二是实施举报查处制,公布举报电话,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1月2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市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通告》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号头费、茶水费、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加大对房地产中介行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加大对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炒作市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若发现不良苗头,会及时跟进出台相应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合肥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2号地块备案价已出来,请问绿化率20%?
4、合肥市发改委房屋备案价如何查询?
可以在电脑上打开合肥市发改委的官方网站进行查看。在其网站首页点击价格管理,选择商品住房明码标价查询。然后输入需要查询的楼盘名称即可看到对应的备案价格。具体的以WIN10操作系统为例,查看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合肥市发改委,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页面跳转以后及你如到合肥市发改委官方网站,点击上方的价格管理进入。
3、此时在出现的价格管理界面中点击商品住房明码标价查询按钮。
4、页面跳转以后在出现的楼盘价格查询界面中输入被查询的楼盘并点击查询按钮。
5、此时可以看到该楼盘备案的不同楼号的具体价格,点击需要的楼号进入。
6、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该楼盘具体的楼号,在该页面中可以看到对应房屋的备案价格信息。
5、“靴子落地”:合肥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
刚刚,
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
涵盖学位制、
二手住房限购、
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
等八个方面。
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特点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突出民生属性、突出精准调控、突出综合施策,多举措满足群众居住需求。
《通知》主要内容有8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二、保持居住用地市场供应稳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发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市区居住用地供应,保障市场稳定。
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的主要内容
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自2021年新入学起,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四、二手住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精准打击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炒作行为,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紧我市部分区域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即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其中,学区范围以2020年教育主管部门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后期学区划分若有调整,则限购范围对应调整。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公布。
五、法人、非法人组织购买住房政策的主要内容
针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参与购买热点商品住房项目增多的现象,在借鉴外地调控经验的基础上,《通知》明确,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外)。
六、“法拍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由于当前我市“法拍房”未纳入限购范围,近期少数外地户籍购房者通过法拍规避限购查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价格不断走高,少数“法拍房”甚至远高于市场价成交,误导市场预期。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确,对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七、在途交易处理的主要措施
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购政策执行:
1.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的。
3.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
八、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杜绝炒卖房号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通知》明确,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实行摇号选房:第一步,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第二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由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按顺序依次选房。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另行规定。
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九、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限房价”。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
二是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不再纳入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范围。
三是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十、住房贷款审慎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经营用途贷款合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注册地在合肥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分档管理,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20〕322号)规定的各档上限。已超上限的金融机构,分别制定调整方案,在过渡期内逐步向管理要求边际收敛(后期若有具体实施细则出台的,从其规定)。
十一、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市是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7万套。市委、市政府对租赁住房建设高度重视,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落实租购并举制度,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千方百计保障群众住有所居。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努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十二、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行为的主要措施
一是对市区范围内登记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住房项目,实行摇号销售,从源头上堵塞价外加价行为;
二是实施举报查处制,公布举报电话,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1月2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市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通告》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号头费、茶水费、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加大对房地产中介行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加大对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炒作市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若发现不良苗头,会及时跟进出台相应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合肥日报)
6、商品房开盘销售价格是不能高于备案价格还是不能低于备案价格?
商品房开盘销售价格是不能高于备案价格,备案价格1万实际销售价格范围是0到10000元之间。
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由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规范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在公布的市场平均利润率及合理幅度范围内制定销售价格水平。
市场平均利润率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测定,合理上浮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购买力和市场供求状况确定并予以公布。
在备案过程中,物价部门将对开发商的销售价格水平是否超过市场平均利润率合理幅度进行监督。
价格主管部门对普通商品住房实行价格(成本)备案制度。他们还给开发商列了道公式: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成本+利润+税金+计入房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层次差价±朝向差价±环境差价。
(6)合肥房地产备案价格扩展资料:
房价备案细则:
1、开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预销售许可证,备案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此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
2、如果开发商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想提高销售价格,那么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重新备案,并由房管部门重新在网上公布。
3、开发商在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房管部门在网上公布的价格以及楼盘的实际销售价格,必须“三价统一”,如果开发商突破备案价和公布价随意抬价,将由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备案手续才能到房管部门领取到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
7、合肥房价暴跌是怎么回事?
近日,由胡润研究院与万国置地联合发布的“全球房价指数2017”显示,合肥、厦门、南京以超过40%的涨幅,位居全球房价年度涨幅前三位。虽然合肥楼市领涨全球,但受10月2日以来一系列调控政策影响,合肥楼市涨幅已然回落。
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2016年12月,合肥新房二手房继续下跌,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跌0.2%,二手房价格环比下跌0.4%。
北城、滨湖、蜀山业主集体呼吁救市
最近,合肥二手房降价的案例越来越多,而业主也越发着急,纷纷呼吁ZF要救市!在12月,滨湖区、蜀山区及北城业主纷纷进行投诉。
1、业主投诉蜀山区房价暴跌16%
该投诉者表示:上周蜀山区房价暴跌16%,下跌幅度是各区之最。而目前合肥二手房开启抛售模式,房价已经崩盘,政府却拿新房价格说保持稳定,我们业主表示极其愤怒,百姓资产大幅缩水。
2、网友投诉北城房价要崩盘,降价18万仍卖不掉
而北城投诉者则表示:进入12月,北城楼市进入寒冬,看二手房的客户极少,投资客绝迹,很多房源降价20万依旧难卖,我说的句句实话,11月份120万能卖掉的房子,现在102万都卖不出去。
3、网友投诉滨湖二手房崩盘,强烈抗议
滨湖区一直是投资客的集中区,但是楼市限购后,二手房价格开始下跌,这慌了不少业主。
该业主表示:滨湖二手房从11月开始就一直跌,进入12月跌幅更加扩大,某些楼盘的二手房每平降价4000元都无人问津,我们知道滨湖炒房客多,但像我们这些高位接盘的改善性刚需也非常多,面对二手房价一路狂跌,我们倍感担忧和愤怒,照这样下去,若明年政策还不放松,我家房子价值岂不腰斩?大家都不买房了,出租房源哪里找?房屋租金肯定会大幅上涨。我们是改善性刚需,不是炒房客,我们不能接受房价非正常大幅下跌,请政府给我们一个说法,不然明年必发生“民变”!
从10月2日限购后,合肥二手房市场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限购后,市区不论新房或者是二手房都处于一个观望期,而二手房更为惨淡,降价出售案例比比皆是!
案例一:滨湖某小区降价30万也要卖
滨湖区新房的高价、稀缺等种种因素汇成了两个字:"难买!",同时,滨湖的二手房价格也是继政务新区之后的全市最高。但一向高贵冷艳,任你爱买不买的滨湖区二手房房主,为何此时松了口,不仅报价低,送车位,还明确表示价格可以继续往下谈呢?近日,某网站走访滨湖区,已经有小区业主主动降价30万。某中介工作人员表示:“有房东一开始挂价205万,最近下降到175万了。”
案例二:政务某小区业主直降50万
政务区的二手房很坚挺,再加上房源稀缺,业主挂牌价都很有信心。但限购后,政务区二手房价格也出现下跌。据政务区链家工作人员介绍:年前有些房东降价出售,但是不多,最高有总价降50万的。而最近成交的华润凯旋门小区一套房源,135㎡,总价300万,此外还送车位。
案例三:北二环某小区总价直降25万
据了解,北二环某小区业主将自己房源总价再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55万降到130万,整整降了25万了。尽管如此,咨询的客户依然不多。虽然房东主动降价,但是如今的价格依然高于市场价,再加上客户观望情绪浓厚,不愿接手,自然卖不掉!
上周合肥市区二手房呈现量涨价跌的态势,挂牌均价为16278元/㎡,环比下跌了0.38%,但挂牌面积有所上涨。
1、合肥近500家二手房价格下跌
据小编不完全统计,自10月2号合肥正式启动“限购”政策至今3个月时间里,合肥九区三县二手房有近500家价格出现下跌。二手房的价格却变化最大,部分泡沫较重的二手房,价格会下降超过10%甚至更多,价格坚挺区域也面临有价无市!随着调控的深入,合肥的房价会由滞涨走向微调下降,其中二手房首当其冲。
2、成交量下降
滨湖世纪城某中介工作人员表示:"现在限购限贷,让很多外地人买不了房,客户有钱但没有社保,买不了。""其实每天打电话来咨询的购房者还是有不少的,大约能接到十几个电话,但基本都是来问有没有降价出售的,他们觉得限购之后滨湖房价肯定会降,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所以听到我们说价格没有降,他们也就不继续询问了,一天下来,能有两个客户愿意跟我们一起看房都已经算不错。"
3、人气冷淡
但是年底集中抛售的现象不多,经开区某二手房中介表示:年底二手房人气很淡,有房东降价抛售,但是不多,很多房东等着年后来卖。而那些降价很猛的房东都是急于变现,而春节后或有越来越多的房东抛售。
2016年上半年网友投诉房价暴涨的帖子比比皆是
有网友投诉:房价暴涨,合肥不管吗?2015年11月看包河区某盘房价10000元/㎡不到,2016年2月份去看已到12000元/㎡,合肥市政府不管吗不是几百的涨,此外另一盘还要捆绑车位买房。
此外,还有网友投诉合肥经开区、滨湖新区等区域的房价涨的太离谱了,已超过市民心里承受范围,房价上涨速度已超过市民收入增幅,大部分楼盘捂盘惜售,部分楼盘强制绑定车位,高价出市。
年尾网友投诉合肥房价崩盘
2016年年尾,合肥房价被限制,市区不能涨,县域因为市区的影响,客户陷入观望,房价也出现松动。业主开始不安,担心资产缩水,呼吁ZF救市!有网友在投诉中表示:房价涨,刚需苦,房价崩,刚需哭!能不能别再坑刚需了?能不能在制定政策时理性一点,把握好度,过犹不及,矫枉不必过正!
合肥市物价局回复: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新建商品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建设开发成本、合理利润及供求关系等因素自主定价,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政府部门不得干涉企业的自主定价权。不过也指出,如果出现超出备案价格销售行为,物价局依法处理。
而对于网友投诉的房价崩盘,市房产局回复:经市场处办理,房价有涨有跌是正常的市场现象,房价的波动主要是市场调节,但过快上涨和下跌都将影响经济与社会发展,将关注房价问题,认真应对,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据北京时间报道,有北城投诉者表示:进入12月,北城楼市进入寒冬,看二手房的客户极少,投资客绝迹,很多房源降价20万元依旧难卖,11月份120万元能卖掉的房子,现在102万元都卖不出去。
合肥当地一位开发商人士表示,这些信息是从论坛上摘录到的,并不是市场的真正表现。政府更不可能出台所谓的“救市”政策。目前传递出的一些楼盘暴跌,是之前涨得太多,远远超出市场的购买力。目前的调整实际上是正常的市场回归,而不是暴跌。这些个案也不能反映出市场的基本面。对于2017年,合肥地方政府的调控政策,或会更细致更深入。
近日发布的胡润全球房价指数2017就显示,全球房价年度涨幅前十名均是中国城市,合肥、厦门、南京分别以48.4%、45.5%、42.0%的年度涨幅排名前三。
上述开发商人士认为,合肥目前整体楼市交易来看,还算是不错的,老城区会有一定的价格约束,但真正的市场交易量还在,市场的需求量也在。政策出台对于投机客的影响是正向的,也是很有必要的。
专家:房价不可能再涨的
数据显示,自2016年4月份合肥新房售价环比涨幅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首次“夺冠”,此后几个月持续火爆。一份“B0SS直聘2016年上半年中国最苦逼城市排行榜”则显示,合肥7月房价12476元/平方米,平均工资4617元/月,房价收入比2.70,直逼广州,远超武汉、苏州等城市。
土地市场,2016年9月23日合肥集中推出的千逾亩地块,被一线房企一扫而光,有宗地的楼面地价甚至破2万元/平方米,可谓热闹非凡。
火爆的楼市,引来调控重拳。为了保持楼市平稳发展,2016年10月2日晚合肥市政府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10条调控措施。政策主要包括:合肥市将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市区范围内开展限购;异地公积金贷款停售;加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等多项措施。
安徽省住建厅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商品房交易登记面积达94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1%,创历史新高;商品房可售面积比上年末减少1500万平方米,去化周期从19个月降至16个月。
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2016年12月,合肥新房二手房继续下跌,其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跌0.2%,二手房价格环比下跌0.4%。
在经历了2016年的一路疯长之后,合肥楼市开始回归理性。安徽省清源房地产研究院院长郭红兵认为,(合肥)房价不可能再涨的,因为调控目标很明确。至于降不降,降多少,要看完上半年。“一看投资者是否大面积退场,二看能否把正在观望的开发企业逼得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