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小区商铺开饭店规定
1、小区里楼下的门面房能开饭店吗?
2016年以前可以,2016年以后是不能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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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经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行业网点布局和人民生活需要。
(二)门市经营者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经营者要有担保人。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四)饮食业应具备相应的餐厨设备、卫生消毒设备等制作条件。服务业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工具;修理业应具有相应的设备、材料、零配件、工具。
(五)主要技术人员必须经行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六)经营饮食、理发、浴池业的,服务设施和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食品卫生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的规定和标准。
2、小区内可以开饭店吗?有没有法律明文规定?
居民楼一楼不可以经营餐饮。
工商审批的时候他们一定用了假的经营地址,或者是在经回营范围写的是别的答,而实际上他们在进行超范围经营,如果在注册餐饮的时候经营地址写得是某居民楼一层,那一定不给审批的。
可以去工商局举报。
3、小区沿街商铺开餐饮问题
你好 我也是开小吃店的这个我知道!他这样开店有营业执照的话也是 工商那边蒙混来的 直接去街道管理那边问下 然后去工商投诉他 工商会来重新审核的 如果确有其事 工商会要求店主重新装修店面
4、国家对住宅小区内开饭店有什么规定
国家并没来有统一的规定禁止小区源住宅楼下开餐馆,只是要求必须遵守国务院有关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
但北京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00年12月8日北京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届会议通过)第三十二条规定:居民住宅楼的底层不再安排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作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
根据京工商发<2002>109号文件规定,“禁止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以居民楼中房屋(含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从事餐饮、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含“网吧”)、生产加工制造等五类经营活动”。
也就是说北京市是禁止住宅小区楼下是禁止开餐馆的,你查询一下你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如果有此类禁止性的规定,那如果有餐馆违反该规定,可向当地环保及工商部门投诉。如果没有此类禁止性的规定,那出现油烟污染也可以要求该餐馆采取措施,否则也可向当环保部门投诉。
5、居民楼下门面房能否开饭店?不能的话有什么国家的法律,条例规定?
居民楼下门面房不能开饭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指出在广州新开餐馆与周边居民楼等敏感建筑的距离至少要达到9米;餐馆增设外置烟管,需征得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业主同意,油烟排放口离居民楼至少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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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加强考核和监督。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环境保护部对省级政府实行考核、未达标城市政府应当编制限期达标规划、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任务的下级政府负责人实行约谈和区域限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二、坚持源头治理,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提高相关产品质量标准。明确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三、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完善相关制度。新增“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章节并前置,规范大气污染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行为,以及标准运用和落实。
6、听说住宅楼的底商不允许开饭店,有什么法律做依据
住宅楼下不许开饭店是有法律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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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在住宅楼新开餐馆 最高罚10万
2018年6月29日《河南商报》报道:近日,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攻坚办公室印发《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住宅楼和商住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禁止新开办、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违规并拒不改正的将被关停同时最高罚款10万元,该《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不得在住宅楼(纯住宅)新开办、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对于商住楼,如果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置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禁止新开办、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对于商住楼中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开办、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餐饮服务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关停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加设外置管道,需要加装的,需征得规划部门、烟管附着墙体的建筑物业主和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业主同意。同时,油烟污染物排放口朝向应避开居民楼,与居民住宅等最小距离不应小于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