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新區更換身份證
1、高新區補辦身份證在哪兒
打開你家的戶口簿就能看到辦理身份證的派出所地址,持戶口簿去辦理即可。
2、高新區補辦身份證的地方在哪裡???
你好,在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所屬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也就是原來辦身份證的地方
3、我是高新區的戶口,孩子身份證到期了現在可以在包河區跟換身份證嗎?
我認為這種情況是完全可以的,現在身份證外地都可以異地辦理了,更何況是在一個市呢?所以這事完全可以辦理的。
4、合肥蜀山區身份證到期換證流程
換領身份證程序:
(一)受理條件:
滿足下列申請條件之一,予以辦理:
1、年滿16周歲及以上的具有中國國籍的中國公民(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2、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或者登記內容有變更、更正或者證件嚴重損壞時可申請補領。
3、居民身份證丟失、損壞需要換領的
(二)申報材料: 1、居民戶口簿; 2、填寫《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換領申請表》(公安機關提供); 3、填寫《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公安機關提供);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換領居民身份證手續,同時可辦理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手續;
2、申請人在辦理換領居民身份證手續一個月後,憑居民戶口簿及辦證回執到受理單位領取新證。屬換領居民身份證的,還須上繳原居民身份證;
註:受理時發放回執;
(四)辦理期限:六十日內;交通不便的地區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
(五)收費標准:申換領20元/證。
(4)合肥市高新區更換身份證擴展資料
特別提示:兩種情況不予受理異地辦理申請:
一是因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二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包括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以及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
相貌信息採集注意事項:
由於背景是淺色,當事人應穿著深色衣物,露出眉毛和耳朵,不要佩戴耳釘、項鏈等首飾和頭飾,不許化濃妝。如果平時戴眼鏡的情況比較多,為了避免身份證上的相貌與生活中差異過大,並且出於避免閃光燈遇鏡片反光的目的,可在照相時戴眼鏡框。
參考資料來源:公安部-更換居民身份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關於申領、換領、補領身份證的程序
5、高新區在什麼地方辦身份證
高新區在戶籍地派出所方可申請辦理身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八條相關法律規定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第十條相關法律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5)合肥市高新區更換身份證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二章 申領和發放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6、合肥市高新區身份證在哪裡辦理
根據公安機關管理相關規定,因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單位,對所轄區內社會事務進行管理,只有派出所無法辦理的業務才交由公安局辦理。(各區縣逐步實施同城化,即可以到本縣區的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因此應當在派出所辦理身份證(臨時身份證因需要現場製作所以交由公安局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八條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7、現在合肥市補辦身份證在哪裡辦,需要多少錢和什麼材料?
持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每證40塊。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七條規定: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申領和補辦換身份證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
2.申請人原申領的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
4.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辦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身份證,並填寫申請表。
2.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後會進行初步審核,確認無誤後,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3.在通知時間內,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辦理地址:
申領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8、合肥辦身份證在哪裡?
1.合肥市公安局
地址:合肥市壽春路290號
電話:(0551)62928050
2.瑤海分局
地址:合肥市瑤海區銅陵北路6號
電話:(0551)62693110
3.廬陽分局
地址:合肥市廬陽區淮河西路488號1幢
電話:(0551)62831900
4.蜀山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清溪路2號
電話:(0551)62693500
5.包河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區包河大道118號
電話:(0551)63359110
(8)合肥市高新區更換身份證擴展資料
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
1、申領人本人攜帶:
①戶口簿、
②本人的學生證、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其中之一)或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採集數碼相片。
2、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4、人口信息有誤、需要更正:
①非審批項目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直接更正。
②審批項目(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憑提供的相關材料申請變更,按規定審批後予以更正;審批期間暫緩辦理身份證。
5、人口信息正確無誤,受理窗口受理後直接列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6、申領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字確認,交納證件工本費,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
7、30個工作日後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申請辦理加快證件的,10個工作日內由郵政快遞按指定地點投遞)。
9、合肥市身份證辦理地點以及具體流程
辦理身份證需要提供:
1、交驗本人戶口本原件(異地可以使用居住證原件、換領可交驗舊身份證)
2、身份證像回執(如果公安機關有拍攝服務時不需要提供)、
3、辦理工本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公安部《關於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之規定。
異地辦理身份證條件:
1、已經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過身份證(非第一次申領),
2、沒有相貌或指紋與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記錄等不符合異地辦理情形,
3、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實施異地辦理服務
4、異地所指是跨行政轄區的,同縣區不能在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機關辦理
5、持有效證件(戶口本、居住證或過期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