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區起訴離婚在哪裡
1、蜀山區民政局領的結婚證應該去哪個法院起訴離婚
應當向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所在地基層人民起訴離婚。
2、我住在蜀山區請問在哪辦理離婚手續,登記離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3、女方起訴離婚去哪起訴,需要什麼手續
起訴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比如:身份證、結婚證、財產方面的材料(銀行存款記錄、房產證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戶籍、出生證等)。 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4、合肥離婚手續辦理地址在哪裡,怎麼辦理
離婚分為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一、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根據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並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第二、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對離婚、離婚後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由一方向人民起訴,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審理後,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根據有關司法解釋,調解不適用於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但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5、合肥起訴離婚流程什麼?
離婚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當夫妻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權、子女撫養費、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達成協議,持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而當無法達成協議,就需要訴訟離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就婚姻關系解除、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配問題、債權債務問題等由法院做出判決。一般是在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訴訟離婚中需要關注幾點:1、判決前法院要調解,能不離的法院不會判離。2、一般起訴離婚要起訴兩次,第一次撤訴/判決不離的文書生效後,六個月才能再次起訴。3、以下情況的可以一次性判離: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