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
1、公訴科科長權大嗎?.
權大權小是相比較而言的。公訴科科長比檢察院檢察長權小,比一般的檢察員權大。
2、檢察院公訴科職能是什麼?他有什麼權利?
1、對公安機關、本院自偵部門移送起訴及上級院移交的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退回補充偵查、移送審查、提起公訴或不起訴。
2、對偵查部門的偵查活動進行監督。
3、對案件審查中發現的漏罪、漏犯進行認定和追訴。
4、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提前介入和偵查引導取證。
5、對提起公訴的刑事案件,決定使用簡易審理或普通程序簡易審理及普通程序審理的意見。
6、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對法庭審判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7、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並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依法提出抗訴、提請抗訴或建議提請抗訴。
8、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青少年維權崗」的創建工作。
9、制定本院公訴工作的相關規定、規則、細則和辦法。
10、檢察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2)包河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擴展資料
檢察院科室設置
基層人民檢察院設辦公室、政工科(設區市以上級為政治部)、偵查監督科、公訴科、民事行政檢察科、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控告申訴科、行政裝備科等部門。
公訴科
機構職能:
負責對本院管轄的刑事犯罪案件(包括本院直接立案偵查的貪污、瀆職等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等工作;對偵查活動實行監督,對本院偵查的職務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對法院刑事審判工作進行法律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負責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制定公訴檢察工作業務規劃等。
3、檢察院批捕科科長有啥權利
公安機關在刑拘嫌疑人後,按規定要報請檢察院偵查監督科俗稱批捕科審查是否比准逮捕。如果犯罪基本事實成立,即可比准逮捕。批捕後,案卷返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再次報檢察院公訴科審查起訴,移交法院審判。3591
4、一個市檢察院公訴科處長算是什麼級別的幹部,相當於什麼。
一般縣級市是正股級,地級市是副處級
5、縣里的檢察院科長是什麼級別的!
檢察長應該是副縣級 科長就是副科級 除了檢察長高半級外 其他的和普通鄉科級 單位一樣 科員 副科 主任科員
6、揭陽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是叫什麼名字?
公訴科幹警就是公訴科的工作人員。公訴科是基層人民檢察院下屬的重要業務部門,主要負責刑事案件的公訴工作。公訴科的業務人員應當成為公訴人或公訴檢察員,幹警這個說法是以前對公檢法工作人員的統稱,現在嚴格來說,幹警應當只能指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但現在也有人講檢察院和法院的工作人員稱為幹警。
7、安徽省檢察院 批捕科科長是誰啊
檢察機關的批准逮捕部門在很早以前就改名為偵查監督部門了,負責對刑事案件的偵查監督、立案監督、審查批捕等工作。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處處長:陳斌
8、公訴科科長對已經經過黨組成員開會決議的案子還有權不起訴嗎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原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以上五項情形下,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於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建議,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不構成犯罪下的不起訴決定書,只是對錯誤刑事拘留和錯誤逮捕的依法確認,是對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確認,被羈押人有權獲得限制人身自由的賠償金。該不構成犯罪下的不起訴決定書,一般情況下,不對限制人身自由外的其他職權行為是否違法作出確認,被侵犯其他權利(生命健康權、財產權)的人不能以此獲得其他被損權利的國家賠償,而應該通過專門的確認程序進行確認,然後提起國家賠償申請。 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工作規定》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對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的財產作出返還當事人決定的,以確認論。如果在不起訴決定書中作出返還當事人決定的,該不起訴決定即同時是對財產強制措施的確認,被侵犯財產權的人可以此記載返還財產內容的不起訴決定書提出國家賠償申請,獲得被採取強制措施的財產。 其他具有對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財產等措施認定為違法的法律文書的,也以確認論。被侵犯財產權的人還可以就查封、凍結財產提出確認申請
9、縣檢察院有幾個科長,屬幾把手?
縣檢察院一般有三個科長:公訴科科長(主要職能是提起公訴)、偵查監督科科長(主要職能是批准逮捕)、控告申訴檢察科科長(主要業務工作是受理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立案偵查案件的控告、舉報,並對其控告、舉報材料進行審查,按照材料的性質和管轄分工分別作出處理;處理來信、來訪事務;受理、審查原案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出的不服不批准逮捕決定、不服不起訴決定、不服人民檢察院撤銷案件決定、不服人民檢察院其他處理決定、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等的申訴,並對審查後的申訴材料分別情況進行處理;依法承辦刑事賠償事務)。三個科長在本科都是第一把手,在縣檢察院還排不上號。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副檢察長官銜都比科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