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蜀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電話
1、安徽合肥勞動局咨詢電話號碼是多少?
安徽合肥市勞動局電話:0551-63536315
合肥人社局電話::12333
拓展資料:
勞動局包括勞動分局和勞動就業服務中心。勞動分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市制定的勞動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綜合管理轄區內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涉外就業;綜合管理轄區內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
綜合管理轄區內各類企業勞動關系協調工作,負責轄區內企業勞動合同鑒證、勞動爭議處理、勞動爭議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勞動行政監督檢查權,監督檢查轄區內企業勞動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組織查處勞動違法案件,處理勞動關系方面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勞動信訪工作;負責勞動普法工作。
2、合肥市勞動局投訴電話號碼
電話0551-12333。
用人單位拖欠或剋扣工資的,包括辭職後扣押工資不予發放的情況,可帶上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勞動合同,工作證,工牌等)、身份證、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去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網站查詢列印)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填表投訴。
如果投訴得不到滿意結果,可以進一步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全面主張更多權利。
合肥市12333熱線受理范圍
1、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3、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障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四)被投訴單位為在合肥市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內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不符合上述管轄范圍的投訴舉報請與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聯系。
(2)合肥蜀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電話擴展資料:
投訴人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時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投訴人的身份證明資料。如居民身份證、駕駛證、戶口本等;
2.投訴文書或《勞動保障監察投訴登記表》(現場填寫)。投訴文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投訴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或其他合法身份證件信息、文書指定送達地址和聯系電話;
(2)被投訴單位的名稱、住所和聯系電話;
(3)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明確具體的投訴請求。投訴文書還可以載明證據、證據來源、證明目的、證人姓名及其聯系方式等。
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並由投訴人簽字。對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體投訴的,應當推選代表1至5名,並填寫《委託書》。
3.提交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書面材料。
3、合肥市勞動保障局的電話是多少?
為方便廣大市民咨詢勞動保障政策,2005年11月,合肥市勞動保障局正式開通12333電話咨詢語音服務系統,群眾撥打12333
合肥市勞動保障局主要業務辦事指南
辦公地址:市行政服務中心勞動保障局窗口。
電話:2678632
勞動爭議仲裁處
4、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 是多少????????
在當地撥打電話12333。跟對方描述下你的問題哈,然後會有專線轉接。
5、合肥社保局新地址在哪裡,電話多少啊
在政務新區嘛,129、166路公交車都可以到的。看你要什麼部門的電話啊,養老保險管理中心還是事業保險管理中心啊,部門多的很啊,你要哪裡啊。給你社保局新址 新辦公樓部分單位電話號碼 的下載地址吧,你自己下來看的
http://www.ahhfld.gov.cn/n1105/n32819/n169035/n169453/8958220.html
6、合肥市蜀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要地址碼?在望江西路與彩虹大道交叉口,在南崗產業園。
7、找一下蜀山區的勞動局電話
無論簽合同與否,你要辭工是可以的,公司如果不肯,你最多工資不拿,如果找勞動局還可能拿到工資,會理的,放心!你把情況講清楚就得了。
8、合肥社保局電話號碼是多少?
合肥社會保障局的聯系電話是:0551-12333, 網站標識碼:3401000082 。
辦公地址:合肥市政務新區政務環路88號,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車到市政務辦公區下。
(8)合肥蜀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電話擴展資料
合肥社保局是主管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其具體工作和職責范圍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區實際,擬訂相應的政策及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區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區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區人才的引進、培養、使用和激勵;擬訂人力資源市場規劃和人才流動政策,規范管理人力資源市場,指導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
(四)負責全區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城鄉統籌就業創業發展規劃,深化完善就業創業政策;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實施精準就業援助和創業指導服務;貫徹落實失業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五)綜合管理全區社會保障工作。擬訂全區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相關政策和實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並擬訂應對措施;管理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六)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收入分配,建立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考核、培訓、獎懲以及公開招聘、崗位設置等工作。
(八)擬訂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全區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資格考試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擬訂技能人才、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實施辦法,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九)負責全區高層次人才和專家的培養、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鄞工作;負責全區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促進與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公務員制度及各項政策規定;擬訂有關人員調配、競爭上崗政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公務員績效考核。
(十二)統籌擬訂全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協調、指導、規范勞動關系;負責指導企業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及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
(十三)統籌管理全區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區級機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督查目標完成情況;承辦區政府人事任免手續;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9、合肥市勞動局電話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 辦公室聯系方式:0551-63536510,0551-63536130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職責:
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
負責車輛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負責信訪穩定工作;
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承辦12345服務熱線工作。
(9)合肥蜀山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電話擴展資料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有關政策和標准,貫徹實施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並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的有關制度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的相關政策。
(七)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相關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規劃和相關政策辦法。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辦法和勞動關系相關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監督實施企業職工工時、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爭議仲裁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