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陽區消防大隊大隊長是誰
1、消防大隊長的主管領導是哪裡?
1、公安消防大隊屬於雙重管轄,人事方面主要屬於消防支隊管轄,業務特別是消防監督執法業務方面主要屬於轄區公安分局。是穿著武警服裝執行公安的任務的一支部隊。
2、消防支隊及公安分局對消防大隊均有管轄職責。
3、關於區長的情況,由於公安消防監督執法遇到一些問題需要區政府組織協調解決,區政府組織的一些會議、聯合執法、節前安全檢查等經常召集消防大隊派員參加,所以消防大隊長與區長聯系見面的次數也是多一些。
2、消防隊指導員,大隊長,參謀長,誰的權利大
消防大隊的指導員是最大的,或者是指導員和大隊長是平級的,都是正營級或者是副團級,一般是中校或者上校;其次是參謀長, 一般是少校或者中校。
3、在同一個地區,公安局長和消防大隊長誰的官大?
公安局長和消防大隊長的職責不同,無比較可言。
公安局長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公安工作的政策。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負責偵查工作,處置對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四)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依法進行治安、戶政、出入境管理;開展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五)依法承擔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管理和建設工作。
(六)依法進行法制建設和執法工作。
(七)承辦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消防大隊在上級公安消防支隊和公安局黨委的領導下,負責本地方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各項消防法律、法規,負責本地區的消防監督、執勤滅火和部隊的管理教育工作。
2、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動態,適時向政府報告工作,負責制定消防建設規劃,不斷改善公共消防設施條件。
3、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4、按照審核開展建築設計防火審核工作,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的設計和施工中執行防火規范的情況,並參加竣工驗收。
5、組織重大和一般火災原因調查,處理火災事故,負責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
6、指導企業專職消防隊、民辦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的業務建設。
7、教育部隊加強執勤戰備,掌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情況,指導中隊制定滅火預案,並適時進行演練,隨時做好戰斗准備,組織火災撲救。
8、指導部隊進行消防戰術、技術和軍事體育訓練,開展消防戰術、技術研究,提高部隊的滅火戰斗能力。
9、加強部隊的管理教育,嚴格執行條例、條令和各項規章制度,培養部隊嚴明的紀律和良好的戰斗作風,做好安全工作,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10、負責部隊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部隊高度穩定,保證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11、搞好部隊後勤建設,提高後勤保障能力和官兵生活水平。
4、消防隊指導員,大隊長,參謀長,誰的權利大?
消防大隊的指導員是最大的,或者是指導員和大隊長是平級的,都是正營級或者是副團級,其次是參謀長, 一般是少校或者中校。
5、消防大隊長是什麼級別
消防大隊長根據消防部隊所處地區位置不同,等級不同,具體如下:
1、公安部消防局:正軍級
2、省(自治區、直轄市)消防總隊:正師級
3、市(地級區)消防支隊:正團級
4、縣(縣級市、區)消防大隊:副團級(正營級)
5、消防中隊:正連級
(5)廬陽區消防大隊大隊長是誰擴展資料:
消防大隊在上級公安消防支隊和公安局黨委的領導下,負責本地方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各項消防法律、法規,負責本地區的消防監督、執勤滅火和部隊的管理教育工作。
2、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動態,適時向政府報告工作,負責制定消防建設規劃,不斷改善公共消防設施條件。
3、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4、按照審核開展建築設計防火審核工作,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的設計和施工中執行防火規范的情況,並參加竣工驗收。
5、組織重大和一般火災原因調查,處理火災事故,負責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
6、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教導員、副大隊長、助工和中隊中隊長指導員各有什麼職責?
消防大隊抄大隊長職責: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督檢查
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城市公共消防設施規劃、建設、維護、管理落實情況,編制消防裝備計劃;
分級負責建設工程的消防審核和消防竣工驗收;
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產品、防火材料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的電氣產品、燃所用具等依法實施消防監督管理;
管理公安消防隊伍,編制多種形式的地方消防力量發展計劃,對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除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組織、指揮火災撲救;
負責火災原因調查,核定火災損失,發布火災信息;
組織、推動消防科學技術研究,推廣、使用先進消防技術和器材裝備
7、消防大隊長和教導員那個是一把手
兩個職務是平級,大隊長和教導員同為消防大隊主官領導,只是分工與工作側重點不一樣。
大隊長是直接負責義務的,主抓訓練,行管,作戰指揮、消防審核、消防驗收等。而消防大隊的政治、思想等工作大隊教導員直接負責。
消防大隊是公安部消防局下屬的武警消防部隊的營級建制部隊。軍隊系統(武警)實行的是「雙首長制」,政治主官一般擔任黨委書記、黨支部書記 ,軍事主官擔任黨委副書記、黨支部副書記 。
(7)廬陽區消防大隊大隊長是誰擴展資料
首長制又稱一長制或獨任制,是指行政組織的法定最高決策權由行政首長一人執掌的行政組織體制。其基本特徵是行政首長對行政機關各種事務擁有最終決定權,一人決定一切行政措施,其他領導成員均為行政首長的幕僚,只有建議權,而無決定權。
首長制的優點在於:權力集中、指揮靈敏、責任明確、減少扯皮,辦事果斷行動迅速、效率較高。
首長制的缺陷在於:由於一個人的知識、能力、經驗、精力等畢竟有限,處理事務難免有思考欠周之處。雖然在現代領導體制中廣泛地應用專家智囊機構,幫助領導者科學決策,但因領導者有決策權和否決權,因此並不能完全補上這一缺陷。
另外,在首長制下,主要負責人如果選擇不當,還可能造成獨斷專行、濫用權力,從而出現營私舞弊,危害國家或集體的現象。
首長制通常適用於權責明確、專一,而且機動性、技術性和時間性強的行政組織。
8、消防大隊教導員跟大隊長哪個大?
消防大隊的教導員跟大隊長這兩個職務是平級,大隊長和教導員同為消防大隊主官領導。雙方任務不同,職責也不一樣,教導員管思想政治,大隊長管一些消防業務方面的事,所以雙方沒有大小之分。
大隊長是直接負責義務的,消防審核、消防驗收等多大隊長說了算。消防大隊的政治、思想等工作大隊教導員直接負責。如果想辦消防業務的事還是找大隊長有用。提倡的是軍政不分家,理論上來說,軍事主官和政治主官不分大小。
(8)廬陽區消防大隊大隊長是誰擴展資料:
政治教導員應以主要精力開展政治工作,主要職責是:
1、教育和帶領官兵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的決議、命令、指示,本單位黨的委員會的決議。
2、組織領導官兵學習科學理論,組織所屬單位開展政治教育,掌握官兵的思想情況和骨幹隊伍的基本情況,做好經常性思想工作。
3、協同軍事主官組織指揮戰斗,做好戰時政治工作。
4、做好軍事訓練和執行任務中政治工作。
5、指導和幫助所屬黨支部健全組織、落實制度,培訓黨支部骨幹,做好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9、消防支隊支隊長是什麼軍銜
支隊是正團建制,支隊長和支隊政委是正團職、警銜是上校或中校,部分支隊長和支隊政委高配副師、警銜是上校或大校。
消防部隊的最高機關是公安部七局、對外名稱是「公安部消防局」。 部七局是正軍級建制,局長和局政委都是正軍職幹部、警銜都是武警少將(消防局的級別和集團軍相同,局長、局政委的職務和軍長、軍政委相同)。
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一個總隊,叫做「XX省/自治區/市公安消防總隊」和「武警XX消防總隊」、對內叫做「XX省公安廳/市公安局消防局」。
所有消防總隊的建制都是正師級,但是廣東省總隊和四個直轄市總隊的軍政首長高配副軍。也就是說絕大部分的消防總隊的總隊長、總隊政委都是正師職警官、警銜都是武警大校,而廣東總隊和直轄市總隊的總隊長、總隊政委是副軍職警官、警銜是武警大校或武警少將,他們的職務比部隊的級別高半級。
總隊以下是支隊,名稱同樣是「XX市公安消防支隊」、「武警XX消防支隊」、「XX市公安局消防分局」。
支隊是正團建制,支隊長和支隊政委是正團職、警銜是上校或中校,部分支隊長和支隊政委高配副師、警銜是上校或大校。
支隊以下是大隊,正營級。大隊長和教導員是正營職、警銜是少校或中校,部分大隊高配副團、警銜是中校或少校、上校。
大隊以下是中隊,正連級。中隊長和指導員是正連職、警銜是上尉或中尉。
中隊以下是排,排長是排職(廢話,呵呵),警銜是少尉或中尉。
10、縣(區)消防大隊長的上級是誰?也就是說誰管得了他們?大隊長聽誰的?
消防大隊雖系現役部隊,但也是公安序列,。消防大隊受屬地公安分局和上級消防支隊雙重領導。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