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區社居委工資
1、居委會上班的一個月多少工資
居委會上班的一個月3000工資。平均年薪可達到3.4萬元左右。在社區工作者中,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社區服務站站長,享受正職待遇;社區黨組織副書記、社區居委會副主任、社區服務站副站長,享受副職待遇,其他工作人員,享受一般工作人員待遇。交叉任職人員「兼職不兼薪,就高不就低。」
社區工作者,是沒有編制的。社區工作者屬於街鎮社區工作者服務站聘用的工作人員,不屬於公務員編制也不屬於事業編制。社區工作者是指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專職從事社區管理和服務、與街道(鄉鎮)簽訂服務協議的工作人員。社區工作者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年限補貼、獎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組成。
居委會工作職責
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
2、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3、調解民間糾紛。
4、協助維護社會治安。
5、向人民政府或者其他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2、社區居委會委員待遇怎麼樣?
社區居委會委員待遇一般。社區委員沒有編制,同時也既不屬於公務員編制也不屬於事業編制。村委會、居委會不屬於政府機構,屬於地方自治機構,因此村委會工作人員、居委會工作人員一般是沒有編制的。
社區工作者,工作一般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工作站等社區組織,目前的社區工作者,大多數城市是沒有編制的,不過,有的經濟發達地區,在社區書記、主任的待遇可以參照當地的事業編制的待遇享受。
居委會工作人員不由財政支付工資,職務收入由工作人員自己決定和支付,大部分地區的居委會、村委會工作人員基本上沒有額外收入,自身收入主要以自己經營、務工務農為主。
(2)新站區社居委工資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村民委員會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3、社區工作者工資待遇怎麼樣??
目前的社區工作者,是沒有編制的。社區工作者屬於街鎮社區工作者服務站聘用的工作人員,不屬於公務員編制也不屬於事業編制。社區工作者是指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專職從事社區管理和服務、與街道(鄉鎮)簽訂服務協議的工作人員。社區工作者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年限補貼、獎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組成。
薪資待遇
社區工作者工資待遇需要根據具體的招考公告決定,但社會工作者的平均年薪可達到3.4萬元左右。在社區工作者中,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社區服務站站長,享受正職待遇;社區黨組織副書記、社區居委會副主任、社區服務站副站長,享受副職待遇;其他工作人員,享受一般工作人員待遇。交叉任職人員「兼職不兼薪,就高不就低。」
4、社區工資待遇都是多少哇
選舉進入居委會的社區工作者既不是公務員,也不是事業編制,他們是社區群眾的服務員。由於他們與政府之間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 ,因而沒有工資,只領取補貼,但可以參照《勞動法》、《勞動保險條例》,享受相應福利,同時享受一定的獎勵和費隨事轉勞務報酬。如果承擔了居委會企業等工作,還可以領取相應的勞務報酬。領取依據主要是《城市居委會組織法》第十七條,「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經費和來源,居民委員會成員的生活補貼費的范圍、標准和來源,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規定並撥付;經居民會議同意,可以從居民委員會的經濟收入中給予適當補助」,中辦發〔2010〕27號《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第八項第二十六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生育、工傷保險,有條件的地方逐步落實住房公積金政策。」根據這些法律法規,許多地方出台了配套細則,詳情可咨詢當地的民政部門。
至於招聘進入社區工作的,就要看與誰簽訂了勞動合同,並按《勞動法》、合同、當地規定等,享受相應待遇。工作內容與政府鄉鎮工作人員非常近似,為群眾服務嘛,認真負責的人,當然比較累。
5、社區工作者待遇怎麼樣?
目前的社區工作者,是沒有編制的。社區工作者屬於街鎮社區工作者服務站聘用的工作人員,不屬於公務員編制也不屬於事業編制。社區工作者是指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專職從事社區管理和服務、與街道(鄉鎮)簽訂服務協議的工作人員。社區工作者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年限補貼、獎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組成;更多資訊:網頁鏈接
薪資待遇社區工作者工資待遇需要根據具體的招考公告決定,但社會工作者的平均年薪可達到3.4萬元左右。在社區工作者中,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社區服務站站長,享受正職待遇;社區黨組織副書記、社區居委會副主任、社區服務站副站長,享受副職待遇;其他工作人員,享受一般工作人員待遇。交叉任職人員「兼職不兼薪,就高不就低。」
6、社居委普通職員待遇怎麼樣?
社居委普通職員待遇,是根據居住地情況,差別較大的,比如如下地區,北京市,上海市,
北京日報
居委會幹部待遇普漲近千元
各區縣稍有差別 2萬餘人受益
本報訊 全市所有區縣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站工作人員待遇本月全部完成調整。調整後,工作人員待遇提高近千元,居委會主任的總收入每月近4000元。
市民政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將有2萬餘人受益。這也是近年來本市首次大規模、大幅度提高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待遇,包含各類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項目。調整後,居委會主任的總收入每月可達近4000元,比原來上調了近千元,普通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待遇標准,提高的額度基本和社區居委會主任相同。
去年11月公布的《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報酬的標准原則上不低於上年度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生育、工傷保險,有條件的地方逐步落實住房公積金政策。
按照《意見》的要求,全市各區縣已經逐步開展居委會、社區服務站工作人員待遇調整,較早的從去年下半年即開始調整。截至本月,所有區縣都已經完成調整。由於加薪標准參照各區縣事業單位工資水平,所以在調整標准上,各區縣增加幅度稍有差別,但基本在800元以上至1000元出頭。東城區一位任職多年的居委會主任告訴記者,她目前拿到手的工資近3000元,比原來漲了900餘元,相當於原工資的三分之一,生活上寬裕了不少。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財政局等四部門關於規范杭州市區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意見的通知(杭政辦〔2002〕27號)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人事局《關於規范杭州市區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六日關於規范杭州市區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的意見市財政局 市民政局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市人事局(二OO二年六月十三日) 根據全市社區建設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現就杭州市區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有關事項提出如下意見: 一、享受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的范圍 本意見所列各項工資福利待遇享受范圍為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區、餘杭區)各社區居委會專職工作人員,包括社區居委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成立社區黨委的專職書記執行社區居委會主任工資福利標准。 二、工資福利待遇構成內容及標准 市區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資、獎金福利、補(津)貼及社會保險繳費等四部分構成。 (一)基本工資 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按三檔設置。其中:社區居委會正職(社區黨委書記、主任)每人每月850元,副職(副主任)每人每月750元,專職委員每人每月700元。 (二)獎金、福利標准 市區兩級財政補助經費開支的獎金、福利費,按年人均3200元標准列入居委會年度經費預算。社區通過為居民群眾服務取得的勞務收入,除補充社區建設經費不足外,允許一部分稅後收益用於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獎勵,但總額應控制在年人均2000元之內。獎金的分配應根據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表現和居民的評議情況拉開檔次,由社區居委會提出分配方案報街道辦事處審批。(三)補(津)貼標准 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補(津)貼包括物價補貼、醫療補貼、防暑降溫費和國定假日加(值)班費四項內容。 1、物價補貼:每人每月35元; 2、醫療補貼:每人每月35元; 3、防暑降溫費:每人每月50元,發放月份為6月至9月(4個月); 4、國定假日加(值)班費:全年按不超過本人1個月基本工資控制,由社區居委會在國定假日結束後編制方案報批發放。 (四)社會保險待遇 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參加五項社會保險,除個人繳費的部分外,屬單位繳納的各項保險費在財政安排的補助經費中開支。單位繳納的各項保險費如下: 1、基本養老保險金:按工資總額的22%繳納; 2、失業保險金:按工資總額的2%繳納;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工資總額的6%繳納; 4、女工生育保險金:按工資總額的0.7%繳納; 5、工傷保險金:按工資總額的0.6%繳納。 上述所稱工資總額是指基本工資、獎金福利、補(津)貼三項之和。 三、新標准執行中的幾個問題 (一)在社區工作的勞動社會保障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可參照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標准執行,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二)本意見規定的各項具體標准,從2002年7月1日起實行。 (三)此前四部門所發文件及各區自行制定的標准與本意見相抵觸的,以本意見為准。 (四)本意見所涉及的開支標准問題,由市民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僅供參考)
7、居委會的工資有多高?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財政局等四部門
關於規范杭州市區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意見的通知
(杭政辦〔2002〕27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人事局《關於規范杭州市區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OO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關於規范杭州市區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的意見
市財政局 市民政局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市人事局
(二OO二年六月十三日)
根據全市社區建設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現就杭州市區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有關事項提出如下意見:
一、享受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的范圍
本意見所列各項工資福利待遇享受范圍為杭州市區(不含蕭山區、餘杭區)各社區居委會專職工作人員,包括社區居委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成立社區黨委的專職書記執行社區居委會主任工資福利標准。
二、工資福利待遇構成內容及標准
市區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由基本工資、獎金福利、補(津)貼及社會保險繳費等四部分構成。
(一)基本工資
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按三檔設置。其中:社區居委會正職(社區黨委書記、主任)每人每月850元,副職(副主任)每人每月750元,專職委員每人每月700元。
(二)獎金、福利標准
市區兩級財政補助經費開支的獎金、福利費,按年人均3200元標准列入居委會年度經費預算。社區通過為居民群眾服務取得的勞務收入,除補充社區建設經費不足外,允許一部分稅後收益用於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獎勵,但總額應控制在年人均2000元之內。獎金的分配應根據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表現和居民的評議情況拉開檔次,由社區居委會提出分配方案報街道辦事處審批。
(三)補(津)貼標准
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的補(津)貼包括物價補貼、醫療補貼、防暑降溫費和國定假日加(值)班費四項內容。
1、物價補貼:每人每月35元;
2、醫療補貼:每人每月35元;
3、防暑降溫費:每人每月50元,發放月份為6月至9月(4個月);
4、國定假日加(值)班費:全年按不超過本人1個月基本工資控制,由社區居委會在國定假日結束後編制方案報批發放。
(四)社會保險待遇
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參加五項社會保險,除個人繳費的部分外,屬單位繳納的各項保險費在財政安排的補助經費中開支。單位繳納的各項保險費如下:
1、基本養老保險金:按工資總額的22%繳納;
2、失業保險金:按工資總額的2%繳納;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工資總額的6%繳納;
4、女工生育保險金:按工資總額的0.7%繳納;
5、工傷保險金:按工資總額的0.6%繳納。
上述所稱工資總額是指基本工資、獎金福利、補(津)貼三項之和。
三、新標准執行中的幾個問題
(一)在社區工作的勞動社會保障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可參照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標准執行,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二)本意見規定的各項具體標准,從2002年7月1日起實行。
(三)此前四部門所發文件及各區自行制定的標准與本意見相抵觸的,以本意見為准。
(四)本意見所涉及的開支標准問題,由市民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僅供參考)
8、社區居委會成員工資由政府發嗎
社區居委會成員工資由上級政府補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七條規定,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經費和來源,居民委員會成員的生活補貼費的范圍、標准和來源,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規定並撥付;經居民會議同意,可以從居民委員會的經濟收入中給予適當補助。
(8)新站區社居委工資擴展資料:社區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根據《憲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和《城市居委會組織法》第二條之規定,選舉進入居委會的社區工作者既不是公務員,也不是事業編制,他們只是社區群眾的服務員。由於他們與政府之間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 ,因而沒有工資,只領取補貼。
領取依據是《組織法》第十七條,「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經費和來源,居民委員會成員的生活補貼費的范圍、標准和來源,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規定並撥付;經居民會議同意,可以從居民委員會的經濟收入中給予適當補助」。
中辦發〔2010〕27號《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第八項第二十六條:「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生育、工傷保險,有條件的地方逐步落實住房公積金政策。」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