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區居住證在哪辦
1、居住證在哪裡辦理,需要什麼證件
您好,若系自己合法住房,需持房產證、本人身份證明、就業證明辦理;若系租房,需持房屋租賃合同、就業證明、本人身份證明辦理。現到轄區派出所申報登記,符合居住滿半年條件,可申領居住證。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近三月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2、住在合肥蜀山區香樟花園辦居住證需要什麼材料
居住證材料 本人身份證、租房合同(必須有房東的身份證號以及聯系方式)、物業證明(到小區物業開具,需要租房合同以及你的身份證復印件),工作證明
需要等一個星期就可以拿到了,全程都是免費的
3、在合肥怎麼辦理暫住證,需要哪些證件
需要當事人身份證、一寸照片等等資料。具體如下:
根據《合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明、近期1英寸免冠相片1張和符合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住所、職業或者就讀等證明材料。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符合申領條件且申報材料齊全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核發居住證;對申報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應當告知申領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或者連續就讀,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機構申領居住證。
居住在單位或者學校集體宿舍的流動人口,可以由單位或者學校統一代為申領居住證。
(3)蜀山區居住證在哪辦擴展資料
根據《合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15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流動人口,可以由其監護人或者受託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
第十三條 居住登記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戶籍所在地住址、現居住地住址、居住事由、服務處所、聯系方式。
流動人口在申報居住登記時,應當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信息。
第十七條 居住地址發生變更的流動人口,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變更登記;持有居住證的,居住證登記信息相應變更。
流動人口居住地址發生變更後,1個月內未申報變更登記的,居住時間自重新申報居住登記或者變更登記之日起計算。
4、外地人在合肥辦理居住證怎麼辦理
根據《合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三章居住證申領和發放
第二十條流動人口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滿6個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申領居住證。
前款所稱有合法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居住地就業6個月以上;有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連續就讀,是指在居住地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居住地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居住在單位或者學校集體宿舍的流動人口,可以由單位或者學校統一代為申領居住證。
第二十一條居住登記滿6個月的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相片;其他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一)合法穩定就業的,提供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證明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連續就讀的,提供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申領人以及前款所列相關證明材料的出具人,應當對提交或者出具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十二條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換領、補領居住證和辦理居住證簽注手續。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第二十三條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應當對申領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申領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申領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受理。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需要對申領材料調查核實的,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
對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應當告知申領人並說明理由。
(4)蜀山區居住證在哪辦擴展資料
根據《合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四章居住證管理
第二十六條居住證一人一證。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二十七條居住證持有人離開本市居住的,應當到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
第二十八條居住證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注銷其居住證:
(一)已不符合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申領條件;
(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住證;
(三)居住證持有人死亡;
(四)其他應當注銷居住證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居住證遺失、污損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補領、換領居住證。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居住信息採集、管理、使用過程中所獲悉的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不得買賣、擅自披露或者用作其他違法用途。
第三十一條公安機關有權依法查驗居住證。
有關單位為流動人口提供服務或者履行法定職責需要確認流動人口身份信息時,有權要求出示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騙領居住證或者冒用他人居住證,不得買賣、使用偽造、變造、騙領的居住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扣押或者變相扣押居住證。
5、合肥居住證怎樣辦理
2020年5月才辦的,有房產證的帶房產證和身份證就可以了,沒有的話帶房屋租賃合同或者勞動合動或者工作證明和身份證,租房的要去物業以及社區居委開個證明,不要照片,家裡居住人數的身份證號要記得,派出所會一起登記,不記得帶上家裡居住人的戶口本,之後會通知你一星期後來拿證😊
6、請問居住於 合肥蜀山區社崗路四海逸家小區,在哪辦居住證
是在社崗路四海逸家所屬的 (街道) 轄區派出所辦理,需要的手續是 。。。
需要住房的房產證,身份證、工作單位證明( 穩定工作單位 )。如果是租房,還需要租房協議,房東的配合( 居住時間達到6個月或以上 )。
還需要連續繳證明社保基金。( 有些地區只需要6個月社保 )
再需要什麼,辦理派出所的工作人員,會給你解說的 。
......
7、居住證到那裡辦理?需要什麼?
居住證到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辦理,辦理居住證的手續如下:
1、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資料及證件;
2、去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按要求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隨同的,還需要同時填寫《隨同的未滿16周歲人員情況》表、填寫《居住證信息登記表》或者《臨時居住證信息登記表》(以上兩表,名稱可能略有差別);
3、填寫完上述資料後,在派出所採集好人相信息,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按時領取即可。
(7)蜀山區居住證在哪辦擴展資料: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外地人員在《居住證》有效期內變更暫住地址的,應持《居住證》,房(戶)主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戶)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新暫住地的派出所辦理遷入登記。
《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逾期作廢,《居住證》有效期滿後仍需暫住本市的外地人員,應在期滿前10日內到暫住地派出所重新辦理《居住證》。
外地人員持有效期限不滿一年的《居住證》,有效期滿後,需要在有效期內延期的,可以申請延期登記。外地人員離開本市,應向暫住地的派出所辦理注銷登記,並將《居住證》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員遺失《居住證》的,應及時向暫住地公安機關報告,並按規定重新補辦。
8、辦理居住證在什麼地方?
一般需要 去居住地當地派出所辦 理。
1、申領條件:公民離開常z 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 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相關規定申領居住證。
2、辦理:對於實際居住、就業、連續就讀已滿半年但未進行居住登記的,申領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交至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託的鄉(鎮、街道、社區)服務機構受理審驗,核查符合條件的,受理居住證申請。
公民本人或代辦人申請辦理居住證時,需填寫《居住證申領表》,交驗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申領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