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區餐館停業
1、合肥金勝餐飲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合肥金勝餐飲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10月26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大型餐館(按許可專證核准范圍在有效期內經營)等。屬
法定代表人:張敏
成立時間:2012-10-26
注冊資本:3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4010000071215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潛山路南華地學府名都商業A區101-105室
2、合肥市 蜀山區 井崗鎮 十里店 熊大郢 什麼時候拆遷啊?2017年有計劃嗎?
第二十二條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3、合肥味庭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蜀山區分公司怎麼樣?
簡介:合肥味庭軒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蜀山區分公司成立於2014年04月22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餐飲服務、大型餐館(不含冷盤,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產品)(憑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經營)等。
法定代表人:譚蔚然
成立時間:2014-04-22
工商注冊號:34010000096294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區銀泰城三樓344-1
4、油煙擾民的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條: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雜訊、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4)蜀山區餐館停業擴展資料
新聞:合肥蜀山區排查2848家餐飲店防止油煙擾民
2019年02月13日,蜀山城管執法隊員來到位於筆架山街道的「合家樂飯店」,保存該飯店油煙擾民問題的證據,並登記保存有關經營物品。
據了解,該飯店因油煙擾民問題被附近居民投訴。蜀山區城管委迅速組織相關工作人員突擊核查該餐飲店前期整改落實情況,發現樓上早期關閉的包廂有使用痕跡,立即聯系相關街道聯合採取措施調查取證並進行關停。
蜀山區城管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蜀山區為了鞏固餐飲油煙整治工作成果,落實中央、省環保督察要求,切實解決油煙擾民問題,
自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31日,對全區餐飲油煙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梳理,開展「回頭看」工作,對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108件、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35件、2018年省環保督察204件以及本區2018年排查的2848家餐飲經營戶逐一進行上門檢查。
5、合肥市最新拆遷補償細則
合肥市國土資源局發布了關於《合肥市被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辦法(修改草案)》(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徵求意見稿中關於拆遷補償范圍及補償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1. 適用范圍
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包河區行政區域內(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新站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統稱市區)被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工作,適用本辦法。
2.補償安置
(1)、用途和合法性認定
個人在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按照住宅房屋認定。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以及鄉鎮企業在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上建設的房屋,按照辦公、生產等用途房屋認定。
拆遷集體土地上住宅房屋的補償,按照下列規定情形計算有效面積:
(一)房屋面積大於人均6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有效面積。
(二)房屋面積小於人均60平方米大於人均3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按照人均實有面積計算有效面積。
(三)房屋面積小於人均3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補償對象可按200元/平方米申請補齊至人均30平方米建築面積後計算有效面積。
(2)、補償對象認定
徵收集體土地涉及宅基地上房屋補償的,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認定為補償對象,予以住宅房屋補償安置:
(一)依法享有家庭聯產承包土地。
(二)補償房屋屬於自有產權。
(三)公告時屬於征地范圍內常住戶籍人口(含全日制在讀大中專學生、現役士兵、正在服刑人員和就地征地「農轉非」人員)。
(四)國家和省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移民,經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落戶的人員,可在遷入地認定為房屋安置人口。
其他特殊類型安置人口
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補償對象的家庭戶中,有屬於下列情形的直系親屬,可視為房屋補償安置人口。
但是,已在其他征地項目中獲得房屋補償安置或者已享受房改售房(含全額或差額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等住房福利政策的人口除外:
(一)本辦法第八條規定人員的已婚配偶及兩人婚生子女(配偶和子女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公告前戶籍已遷入范圍內依法收養的子女。
(二)原在當地享有承包土地,後根據戶籍政策「農轉非」,從征地范圍遷出的人員本人。
本人、配偶及其共同生活的未初婚子女戶籍在合肥市的,配偶、子女可按建築安裝綜合成本價人均購買30平方米建築面積;現役軍官的補償參照本項規定執行。
(三)符合房屋安置人口的婦女,公告前已孕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胎兒。
拓展資料:
3. 房屋補償安置標准
房屋補償對象可以選擇產權調換,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
(一)選擇產權調換的,原房屋依據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計算有效建築面積後,對補償對象按照人均30平方米建築面積實行產權調換,產權調換後的剩餘有效建築面積按照單位平方米造價予以補償。
因交易等原因造成原房屋面積小於人均3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按照交易後剩餘面積實行產權調換。單位平方米造價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標准執行。
產權調換後,補償對象可按800元/平方米人均申請增加購買15平方米建築面積。
(二)選擇貨幣補償的,按對應安置房屋所在區域房地產市場評估基準價乘以應安置面積予以補償。應安置面積依據本條第(一)項規定進行計算(含人均可以增加購買的15平方米建築面積)。
4. 臨時安置費等補償
住宅房屋實行房屋安置的,過渡期不超過18個月。過渡期從補償對象交房之月起,至實施單位發布房屋安置通知時止。
過渡期內,補償對象自行解決臨時住房的,實施單位應當按照規定標准支付臨時安置費。逾期未安置,自逾期之月起不滿12個月的,按照規定標準的50%增付逾期臨時安置費;超過12個月的,自第13月起按照規定標準的100%增付逾期臨時安置費。
實行現房安置或者補償對象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規定標准支付3個月臨時安置費。
住宅房屋臨時安置費,按照應安置房屋建築面積(不含按建築安裝綜合成本價購買的面積)計算。集體性質非住宅,不予以臨時安置費補償。臨時安置費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標准執行。
合肥市國土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