瑤海區法院醉駕判例
1、醉駕緩刑法院判決書下來了就要去司法局報到嗎?還是生效後十天內報到?
是判決書生效後10日內到司法局報到。
如果是7月1號收到判決書,10天的生效期,今天15號不去不到也是可以的。但最遲必須在20號之前去報到。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六條 社區矯正人員應當自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之日或者離開監所之日起十日內到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為其辦理登記接收手續,並告知其三日內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發現社區矯正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組織查找,並通報決定機關。
2、我弟弟醉駕法院開庭判兩個月,現在快到了,怎麼沒有判決書?
沒有判決書?可以到檢察院舉報。
3、醉駕法院判決以後不去看守所所有案底嗎?
會有,醉駕屬於危險駕駛罪,經判決後就會有前科
4、醉駕判決書下來以後是等法院通知還是自己去拘留
醉駕就是危險駕駛罪如果法院已經宣判那就要發判決書,判決書發了後案件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收到判決書後還10天的上訴和抗訴期限,10天過後如果沒有上訴和抗訴,法院還要發執行通知書。
執行通知書是判決的法院送達給司法行政機關,執行通知書不用服刑人員自已去拿。
根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五條對於適用社區矯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監獄應當核實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時或者在其離開監所之前,書面告知其到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到的時間期限以及逾期報到的後果,並通知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
在判決、裁定生效起三個工作日內,送達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執行通知書、假釋證明書副本等法律文書,同時抄送其居住地縣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收到法律文書後,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送達回執。
擴展材料: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第二款、第四款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1]
2010年4月1日啟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中規定,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於醉酒駕駛者,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醉酒駕車的判定標准: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沖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有關調查顯示,2009年全國查處酒後駕駛案件31.3萬起,其中醉酒駕駛4.2萬起。
現行的刑法規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後逃逸等行為的量刑標准。
2011年02月26,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將飆車、醉駕列入犯罪行為。修正案第二十二條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5、醉駕法院判決書下來已經十六天了,怎麼還不執行?
一審判決之後有上訴期,上訴期內無異議判決書才生效,判決生效後再到執行,你可以聯系法官了解情況。
6、醉駕法院開庭判決當事人拒不簽名對當事人如何處理?
法院開庭判決醉駕案件,當被告人拒不簽名,不影響案件的判決,該怎麼處理還是怎麼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九條法庭筆錄應當在庭審後交由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
法庭筆錄中的出庭證人、鑒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的證言、意見部分,應當在庭審後分別交由有關人員閱讀或者向其宣讀。
前兩款所列人員認為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可以請求補充或者改正;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拒絕簽名的,應當記錄在案;要求改變庭審中陳述的,不予准許。
7、醉駕辦理取保候審了,昨天法院開庭判一個月零三天,也交了金。讓今天下午去拿判決書,請問會判緩刑嗎?實
會不會判緩刑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而定的,且判決書是跟法庭宣判結果一致的。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緩刑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判決書應當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並且寫明上訴的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7)瑤海區法院醉駕判例擴展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緩刑的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8、醉駕公安機關立危險駕駛取保候審可能拘役法院是怎樣判決?
醉駕按照現在刑法的規定來說那麼就涉嫌危險駕駛罪,可以對其依法判處拘役,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到了法院後就會公開審判,目前在司法審判中一般情況下如果醉駕的酒精值不是太高,沒有發生交通事故,認罪悔罪態度較好,志願履行罰金義務,這些情況下法院可以對其判處免於刑事處罰,也就是有罪免刑,而且從你的描述來說公安和檢察院階段都是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一般情況下法院在審理階段不對其宣布逮捕那麼大概率就是要判處免於刑事處罰。
9、你好,我醉駕,接到法院通知的電話,叫我去拿判決書,我酒精度112,交
緩刑就不用進去了,緩刑期間千萬別犯錯,否側會合並處罰,人就進去了。因為被判了危險駕駛罪,以後永遠開不出無犯罪證明了,會有案底,跟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