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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區居住證在哪裡

發布時間: 2021-08-20 14:08:16

1、各位,辦居住證去哪裡辦啊,在哪個位置,要帶

居住證在你居住地的村(社區)流動人口管理機構辦理:屬於自購房辦理居住證的,初次辦理需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屬於出租房的,需房東帶身份證、房產證到流管部門辦理出租屋登記手續(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無需重復登記)。

2、包河區衛崗辦居住證,到哪裡辦

你居住地屬於哪個片區派出所管轄,就在該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3、外地人在合肥辦理居住證怎麼辦理

根據《合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三章居住證申領和發放

第二十條流動人口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滿6個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申領居住證。

前款所稱有合法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居住地就業6個月以上;有合法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連續就讀,是指在居住地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居住地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並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居住在單位或者學校集體宿舍的流動人口,可以由單位或者學校統一代為申領居住證。

第二十一條居住登記滿6個月的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相片;其他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一)合法穩定就業的,提供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有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供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證明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連續就讀的,提供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申領人以及前款所列相關證明材料的出具人,應當對提交或者出具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二十二條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換領、補領居住證和辦理居住證簽注手續。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第二十三條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應當對申領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申領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對申領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受理。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需要對申領材料調查核實的,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

對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應當告知申領人並說明理由。

(3)包河區居住證在哪裡擴展資料

根據《合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四章居住證管理

第二十六條居住證一人一證。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二十七條居住證持有人離開本市居住的,應當到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

第二十八條居住證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注銷其居住證:

(一)已不符合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申領條件;

(二)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住證;

(三)居住證持有人死亡;

(四)其他應當注銷居住證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居住證遺失、污損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戶政中心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受理機構補領、換領居住證。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第三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居住信息採集、管理、使用過程中所獲悉的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不得買賣、擅自披露或者用作其他違法用途。

第三十一條公安機關有權依法查驗居住證。

有關單位為流動人口提供服務或者履行法定職責需要確認流動人口身份信息時,有權要求出示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騙領居住證或者冒用他人居住證,不得買賣、使用偽造、變造、騙領的居住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扣押或者變相扣押居住證。

4、辦暫住證需要哪些資料誰知道告訴我謝謝。合肥包河區

辦理《暫住證》的相關規定和流程如下:
一、辦理條件:凡年滿16周歲,在本市暫住時間擬超過1個月或擬在本市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的外地人員,應申領《暫住證》。
二、提交的材料:
1、辦理人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應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證件地址與辦理人實際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戶(房)主應註明辦理人的實際居住詳細地址;
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內部需集體辦理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所在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店業單位,提交暫住旅店業單位出具的在住證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三、辦理程序:
1、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由辦理人或戶主,向暫住地派出所申辦《暫住證》;
2、暫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內的,由辦理人或房主,向暫住地派出所申辦《暫住證》;
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內的人員,由留住單位專職或兼職暫住人口戶籍管理負責人到屬地派出所集體申辦《暫住證》;
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館業單位,應申領《暫住證》的人員,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體申辦《暫住證》。
四、辦理時限:證件證明齊全、符合辦理條件的,當場辦理,發給證件。

5、辦理居住證在什麼地方?

居住證到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辦理,辦理居住證的手續如下:

1、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資料及證件;

2、去居住地的轄區派出所,按要求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隨同的,還需要同時填寫《隨同的未滿16周歲人員情況》表、填寫《居住證信息登記表》或者《臨時居住證信息登記表》(以上兩表,名稱可能略有差別);

3、填寫完上述資料後,在派出所採集好人相信息,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按時領取即可。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外地人員在《居住證》有效期內變更暫住地址的,應持《居住證》,房(戶)主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即可),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戶)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新暫住地的派出所辦理遷入登記。

《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逾期作廢,《居住證》有效期滿後仍需暫住本市的外地人員,應在期滿前10日內到暫住地派出所重新辦理《居住證》。

外地人員持有效期限不滿一年的《居住證》,有效期滿後,需要在有效期內延期的,可以申請延期登記。外地人員離開本市,應向暫住地的派出所辦理注銷登記,並將《居住證》交回派出所。外地人員遺失《居住證》的,應及時向暫住地公安機關報告,並按規定重新補辦。

6、合肥包河區景色小區屬於哪個派出所管轄,在那辦暫住證需要什麼東西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合肥之日起15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1.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

2.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

3.有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者連續或就讀;

4.未滿16周歲但是到合肥來准備住上6個月,有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者連續就讀也可以辦理居住證。

註:居住在單位或者學校集體宿舍的流動人口,可以由單位或者學校申領居住證。

辦理流程

1.確認條件。

2.提出申領,向居住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供材料。

3.核發證件,公安機關核發居住證。公安機關對申報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所需材料

1、租房者:房東房產證、房東身份證、租房合同(近期)、本人身份證。(均需復印件)註:租房合同與房產信息不一致的,提供合同人與房主關系材料。

2、在單位工作(住在單位宿舍的)、在校學生:單位開介紹信或證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在居民小區集體租房的提供單位與房主租房合同復印件)

3、購房者:提供房產證(房產證未下來的提供購房合同)身份證復印件,如房產證上是夫妻一方名字兩人同時辦理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4、回遷房涉及到一戶多房的需提供房東身份證、居委會證明、租房合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5、以上辦理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一寸彩照一張。

7、在合肥怎麼辦理暫住證,需要哪些證件

需要當事人身份證、一寸照片等等資料。具體如下:

根據《合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明、近期1英寸免冠相片1張和符合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住所、職業或者就讀等證明材料。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符合申領條件且申報材料齊全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核發居住證;對申報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對不符合申領條件的,應當告知申領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 擬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有固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或者連續就讀,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可以按照本辦法規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機構申領居住證。
居住在單位或者學校集體宿舍的流動人口,可以由單位或者學校統一代為申領居住證。

(7)包河區居住證在哪裡擴展資料

根據《合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15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流動人口,可以由其監護人或者受託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

第十三條 居住登記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戶籍所在地住址、現居住地住址、居住事由、服務處所、聯系方式。

流動人口在申報居住登記時,應當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的信息。

第十七條 居住地址發生變更的流動人口,應當在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變更登記;持有居住證的,居住證登記信息相應變更。

流動人口居住地址發生變更後,1個月內未申報變更登記的,居住時間自重新申報居住登記或者變更登記之日起計算。

8、合肥居住證去哪裡辦理?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居住證需要在當地居住半年才能辦理。需要到居住地轄區派出所辦理。帶身份證,工廠單位證明,居委會居住證明,房產證或房東租房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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