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瑤海區房產局電話號碼
1、合肥市蜀山區房產局電話
電話:0551-62677461。
職責:
1、實施與住房,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有關的國家,省和市的指導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2、參與該區城鄉建設事業發展計劃和年度計劃,並配合實施。
3、在管轄范圍內的項目建設過程中,調查和懲處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4、負責轄區內工業園區的工業項目,市政道路和基礎設施項目(自籌資金)的施工許可證以及質量和安全監督。
5、負責全區建設行政執法檢查和城市建設監督檢查。
6、負責在建設領域的「二級窗口」受理農民工的工資和工程欠款投訴。
(1)合肥瑤海區房產局電話號碼擴展資料:
房產局直屬單位:
1、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負責房屋面積測繪管理,房屋房地產表管理,房屋買賣合同在線簽收和備案管理,房屋交易資金監督,房屋購置資格審查,房屋掛牌核查,盤查住房和政策技術監督,交易性和輔助性工作,對上市住房交易的交易進行監督,住房抵押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實施。
2.合肥市房屋租賃服務管理中心,主要負責合同備案,交易監管,房屋租賃交易服務監管平台,城市房屋安全信息系統建設,負責房屋建設,分配,後期管理以及租賃補貼審查和發放,和其它事務,負責市級經濟適用房掛牌交易的管理和服務。
2、合肥市瑤海區 房產局 在哪?
在長江東路與全椒路交口(也就是三里街這邊),在蚌二小的斜對面,呵呵,希望對你有用!
3、瑤海區房產局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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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肥市廬陽區房產局電話號碼多少
合肥市廬陽區房地產管理局地址及電話
地址: 合肥市宿州路238號
電話: (0551)2632081
5、合膽房產局電話號碼是什麼
龍瑪房屋駱星宇為您提供合肥市房屋管理相關信息:
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蒙城北路392號
電話:(0551)5559188
合肥市房管局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74號
電話:(0551)2677461
合肥市瑤海區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長江東路與全椒路交叉口
電話:(0551)4215156
合肥市蜀山區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87號
電話:(0551)2857882
合肥市廬陽區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8號
電話:(0551)2632081
房地產管理局瑤海分局
地址:合肥市長江東路915號春暉大廈2F
房地產管理局廬陽分局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52號
房地產管理局西市分局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87號
房地產管理局東市分局
地址:合肥市長江東路915號
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蜀岎局
地址:合肥市回龍橋路附近
合肥市包河區房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蒙城北路47號
電話:(0551)3358010
合肥市包河區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號
電話:(0551)3358011
房地產管理局西市分局工會委員會
地址:合肥市蒙城路66號
肥東縣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肥東縣店埠鎮人民路15號
電話:(0551)7711507
肥西縣三河房地產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肥西縣
電話:(0551)8758181
肥西縣房產局
地址:合肥市肥西縣上派鎮
電話:(0551)8831408
合肥市龍崗綜合開發區房產局
地址:合肥市新安江支路龍崗靜安新城對面
電話:(0551)7670051
參考文獻: http://www.longmafangwu.com/forum.php
6、房管局的電話是多少?
房管局在本地就打本地114查詢,跨區就加所在地區號加114查詢。
拓展資料:
房管局是國家的一級行政機構.他負責管理房屋產權的確定和發放房屋產權的證明.對於房產糾紛沒有義務進行調解或做出行政處罰,他只是根據登記的房產證確認房屋產權的歸屬,辦理房屋的過戶、交易的手續,對涉及房屋所有權的民事糾紛,他只是能根據法院的要求提供真實的房產資料,並不參與有關房屋的鄰里糾紛。房產證的真偽的確定可以由房管局來確定,但他不能是處理糾紛的裁決人。
城市住宅建設和房地產業的職能部門 .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有關房地產管理方面的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訂全市住宅建設與房地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三)、指導全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擬定全市有關住房制度改革的具體政策性規定;
(四)、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機構和中介服務組織的資質管理;負責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
(五)、會同有關部門規范和監督管理全市房地產市場;參與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的制訂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房地產稅費的徵收工作。
(六)、負責全市房屋的使用和權屬管理、房產測繪管理;
(七)、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危舊房改造和房屋修繕工作。
(八)、指導全市房產經營工作;負責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管理;組織實施 「 安居工程 」 。
(九)、負責全市公有住房、個人建房和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落實房產政策,調解房產糾紛;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