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區公安局應安副局長
1、原阜陽市國家安全局副局長趙鋒在合肥什麼部門工作?
別阜陽市公安局副局長趙峰在合肥別阜陽市國家安全局副局長作風,在合肥是政府工作。
2、縣公安局一般有多少個副局長?
公安局有以下領導(根據職務從大到小排列):
1、局長(經常會與書記是同個人,有的被提拔為縣領導)
2、書記(到了各個業務局,局長比書記權力大)
3、政委(其實職權比書記高)
4、常務副局長(分管的業務都重要)
5、紀檢書記(不用多說了吧?)
6、各其他副局長
(2)合肥包河區公安局應安副局長擴展資料:
公安局
1、概述:公安機關通常有: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市級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家還可按市分區分為分局。
具體的公安局一般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公安部門和公安局的指導下。公安機關的最高機關是公安部,它領導包括各級公安機關在內的全國公安工作。在地方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雙重領導下。
2、公安機關的職責是:預防、制止、查處違法犯罪活動;防止和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秩序,制止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和危險物品;管理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戶籍、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居留、旅行等事宜;維護國家(邊境)地區的社會秩序;
保衛國家指定的特定人員和重要場所、設施;管理集會、遊行、示威;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公安工作;指導公安委員會等群眾性公安組織的公安工作。
3、公安部門的業務可以簡單地分為:犯罪、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家庭治安等。公安局通常分為若幹部門(如辦公室政治,法律事務辦公室,辦公室設備和金融,信息和通信辦公室,等等);
警察局(根據它們的功能,他們可以分為刑事調查、公安、家庭事務和特殊職責),和許多工作組(如刑事警察,警察部隊,警察和交通警察)。公安機關有不同級別和具體名稱,如:**總隊、**支隊、**旅等)和現役服務組織(具體邊防、消防、保安局)。
3、合肥市公安局局長程瀚的簡介
合肥市公安局局長程瀚的簡介如下:
程瀚,男,漢族,1964年生,安徽繁昌人,畢業於安徽大學法學專業,中共黨員。曾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省公安廳一處處長,國內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
2007年4月,任合肥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2007年7月,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武警合肥市支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2008年9月,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副市級)、黨委書記、武警合肥市支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2008年晉升三級警監;
2011年4月27日,合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24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程瀚為合肥市副市長。
2011年4月,任合肥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武警合肥市支隊黨委第一書記、第一政委。
分管工作:負責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信訪、人防、民防、國家安全、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信訪局、人防辦〔民防局〕、國家安全局、應急辦、殘聯。聯系軍隊,協助聯系法院、檢察院。
4、為什麼公安局局長很多都兼任副市長?
全國各市規定不一樣的,主要看市長的指數超過沒有,及公安局長職級的任職時間等,市公安局局長都兼任副市長的,主要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安全局,協調法院、檢察院等工作。
辦公地點分為二處,1公安局、2市政府。公安分局長任付區長的,區政府一般不設辦公地點。
綜上所述,按國家公務員或組織幹部任免上看,屬於高配至付市長級幹部,高於付市級幹部,享受分房、用車、會議坐次排名等待遇。
(4)合肥包河區公安局應安副局長擴展資料: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
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5、2016年8月後合肥市新站公安分局領導班組成員名單
2016年8月後合肥市新站公安分局領導班組成員領導名單如下:
局長、黨委書記:馬軍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程彰德
黨委委員、副局長:桂龍、楊援軍
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章小平
黨委委員、紀檢監察組組長:程俊
合肥市公安局是合肥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領導下,負責合肥市全市的公安工作。
(5)合肥包河區公安局應安副局長擴展資料:
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並督察執行情況。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預測敵、社情和治安動態,並制定對策。統一指揮和協調處理全市重大行動、重大案件、突發事件和重大治安、火災事故。揭露、打擊危害國家及利用宗教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組織全市重大刑事、經濟、涉毒案件的偵破。指導各分局、縣局的案件偵察工作,加強刑偵基礎、刑偵科技和技術偵察工作。負責對全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文化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特別是要害部門和重點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及隊伍的建設。
領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進行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槍支、爆炸危險品等管理工作;出入境與外國人事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管理全市城鄉道路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搞好城市防暴和治安巡邏工作。主管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和公安機要通信工作。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收容、治療和管理。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辦理勞動教養委員會的業務工作,負責鐵路治安管理,維護合肥市境內的鐵路治安秩序。
6、公安局副局長屬於什麼級別?
1、直轄市公安局副局長是正廳級。
2、計劃單為城市,副省級城市公安局副局長是副廳級。
3、普通省會城市,地級市城市公安局副局長是正處級。
4、縣級市公安局副局長是副科級。
7、合肥市包河區包河公安分局局長現在是誰
?
8、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區公安分局網上報案公眾號是多少?
可以微信關注【安徽110】報警
9、市級公安局局長屬於什麼級別?
市安局長看是省級下市級公安局長,還級公安局長,或縣市級。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公安局:
市委、常委兼公安局局長是副省級,如果沒有兼任,公安局局長是正廳級。
普通省會地級市安局:地級市市委、常委兼公安局局長是副廳級,如果沒有兼任,公安局局長是正處級。
縣級市公安局:縣級市市委常委兼任局長是副處級,如果沒有兼任,公安局局長是正科級。
公安局是公安機關的組織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公安局按級別通常有:直轄市公安局、省會城市公安局、地級市公安局、縣級公安局,除縣級公安局外,前幾者均可按城市的區下分區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領導、受上級公安廳、局指導。公安機關的最高部門是公安部,指導全國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級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級公安機關雙重領導。
發展渠道主要有:
第一,平調省公安廳副廳長。
進入省廳後分管某部分工作,管理方式由方塊改為線條。這種情況比較常見。
第二,提任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
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位置,屬於副廳到正廳的晉升。結合近年來的例子,能夠調整至這個位置的地級市公安局局長,一般都同時身兼省公安廳副廳長。由單純的地級市公安局局長提任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難度是極大的。
第三,平調省公安廳經偵、刑偵等總隊隊長。
雖然省公安廳經偵、刑偵等總隊隊長不是名義上的省公安廳領導班子成員(部分位列省廳黨組成員)。但其實這個位置是典型的實權派。從地市級公安局局長調入省廳總隊的,近年來也多次出現。當然,反向任職的更多。
10、市公安局的科通處主要負責什麼
市公安局科技通信處職責:
1、負責研究擬訂全市公安科技強警和信息化建設規劃;
2、指導公安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設和安全技術防範工作;
3、組織開展公安科技攻關及科技成果推廣應用;
4、承擔公安通信保障和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與維護工作。
(10)合肥包河區公安局應安副局長擴展資料:
工作職責:
公安局承擔公安機關的工作職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