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陽區民政局李主任
1、金鄉縣民政局的電話
人秘科: 韓太元 聯系電話:8721051
社會保障科:李蘭平 聯系電話:8716504
基層政權科:李金光 聯系電話:8721827
優撫安置科:時丕良 聯系電話:8721828
計財科: 翟振春 聯系電話:8715203
信訪科: 翟振春 聯系電話:8715203
婚姻登記處:朱新成 聯系電話:8712384
殯葬管理所:焦建華 聯系電話:8751772
羊山烈士陵園:李建軍 聯系電話:8912418
2、本案中被告民政局的具體行政行為效力應如何認定
第二種意見:維持被告德興市民政局作出的2007年2號決定。 本人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第一,原告李某與第三人董某提供的離婚協議書雖然沒有關於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但在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中兩人確認了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此應為離婚協議書的補充,而且在《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二)。。。。。。。」,可見立法者並未將未達成第十一條所規定的離婚協議書的情形作為不予受理的情形,那麼應當允許當事人對離婚協議書作出適當補充。故被告德興市民政局製作的2006年德離字03號《離婚證》的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有效;第二,訴訟期限是法律規定當事人及時行使訴訟權利的時間期限,也是為了避免社會關系長期處於不穩定狀態而督促當事人行使權利的技術手段,因此,原告李某無法定理由超過訴訟期限提起訴訟,應承擔怠於行使訴訟權利的後果;但原告李某隻是在針對被告德興市民政局制發離婚證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行政訴訟時超過了訴訟期限,在針對被告的2007年2號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時並未超過訴訟期限;第三,承辦人認為如果撤銷離婚登記,涉及原告及第三人的身份關系,將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也不利於行政機關的管理秩序,而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但上述理由並不是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法定理由,而且確認被告德興市民政局作出的2007年2號決定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將會導致本案法律關系愈加復雜。
3、普陀區民政局的領導分工
<
4、承德縣民政局李海麗電話
按照相關規定,個人的電話號碼未經他人同意是不能在網上發布的,個人電話號碼屬於個人隱私,還牽涉到他人的安全問題,未經他人准許隨便在網上發布他人的電話號碼屬於侵權行為。所以即使有人知道也是不能隨便在網上發布的,建議你可通過其它方式和途徑進行查詢。
5、急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創先爭優先進個人事跡材料
下面僅作參考:
他心中,民最重——宜城市王集鎮民政辦主任李開成先進事跡 「民政人做好民政事,是義不容辭的職責;民政人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愁是責無旁貸的天職」,李開成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從1999年走上王集鎮民政辦主任崗位至今,李開成十年如一日地把所有的熱情和愛心傾注在民政事業中,無怨無悔地為民政對象和弱勢群體服務,先後多次被宜城市政府評為民政工作先進個人和優秀共產黨員、鎮民政辦連年被市、鎮評為民政工作先進單位。
因災倒房戶的貼心人
2008年元月,一場50年不遇的特大持續低溫冷凍冰雪災害,給王集鎮工農業生產造成極大損失,人民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威脅。在人民群眾最需要的緊急時刻,李開成帶領2名工作人員日夜奮戰,以最快的速度核災報災,在第一時間爭取政府把救災款物及時發放到災民的手中,確保了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沒有出現一例非正常傷亡現象。
為了使受災群眾能夠有新的住所,李開成僅用了一周時間就對全鎮倒塌危房屋進行了拍照留存、調查登記、建卡歸檔,共統計出33戶,99間,並及時上報市民政局,為災民爭取到倒危房重建資金15.8萬元。三洲村五組村民趙立新,全家3口人,妻子痴呆,女兒上初中,因雪災屋面嚴重受損,他自己完全無自籌能力,又想將舊房推倒重建。李開成得知後,幫他進行了測算,如果重建需花費2.8萬元,這筆資金對本就貧窮的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如果維修屋面只需幾千元就行,而且能達到堅固耐用的效果,趙立新高興地納了李開成建議。可春暖時節,正值建房高峰期,建築材料緊缺,價格高,而且施工隊難找,趙立新著急萬分,可又苦無良策。為此,李開成動員自己的親朋好友幫趙立新聯系優質、優惠大瓦、水泥、沙子等,自己多次出面協調施工隊幫其施工,並與施工隊簽訂了施工協議,幫趙立新家順利地完成了全面翻新。
優撫對象的有心人
「入伍光榮,退伍亦光榮」,決不能讓「最可愛的人」一時對現行政策難以理解,發生上訪事件,影響社會穩定,要千方百計地為黨委政府分憂,為退伍軍人解難。
去年11月,龐居村8組白飛飛退伍回鄉後,情緒十分低落,時常在言語中頂撞村組幹部,村民們對他也是敬而遠之。李開成得知後感到,白飛飛入伍第一年母親病故,第二年父親因車禍而亡,又由於種種原因,在部隊沒能留轉士官過早退伍,他有想法有情緒是正常的,但只要正確引導,沒有解不開的疙瘩。於是,他真誠地與白飛飛交上朋友,耐心細致的傾聽他的苦悶、煩惱,幫他解答退伍軍人現行安置政策。去年臘月15,李開成幫他解決了300多元臨時救濟金讓他置辦年貨,告訴他有啥困難盡管對自己說,並承諾凡是政策內允許的,將優先給予解決。同時鼓勵白飛飛把部隊所學本領用來回報社會。白飛飛思想轉變很快,積極主動地參與村裡組織的春節期間社會安全保衛工作,與村組幹部和村民關系也融洽了。今年3月份,李開成得知白飛飛想建房又無宅基地後,積極與城建、土地部門協調,幫他建起了新房。如今,白飛飛在李開成的推薦下到浙江沿海城市打工,他常常感激地說:「沒有李主任的關心和幫助,我這個孤兒還不知道在哪兒漂泊呢!」
新觀村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江其美對李開成有一種依賴感,常常有啥心裡話、有啥困難就愛和他嘮叨。去年他突患腦堵塞,不要兒女照料,偏偏點名要找李主任,李開成二話沒說為其辦理了住院手續,並多次到醫院看望他。出院後,又幫他跑醫保單位、跑醫院,結算報銷了醫葯費。江其美緊緊地拉著李開成的手含著眼淚說:「李主任,我們非親非故,可你比我親人還親啊!」
低保對象的知心人
李開成對全鎮16個行政村的439戶農村低保戶的情況都了如指掌,記掛在心裡,誰家缺糧少油,誰家生活困難,他都如數家珍,真正做到了應保盡保,不漏掉一個特困戶。
去年5月,李開成在進村入戶調研農村困難戶時,了解到方閣村2組汪仁合一家4口人,妻子聾啞,2個兒子痴呆,全家月收入僅百十元。李開成當即與村委會聯系,對其家庭情況進行了調查並推薦到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同時在規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及時為他家4口人辦理了農村低保手續,每人每月補助40元,使他家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千柏村8組楊安貴的妻子陳國英,因歷史遺留,身患殘疾,家庭生活困難,要求解決相關待遇,常到鎮里上訪,李開成得知後,積極協助鎮幹部做陳國英思想工作,並按政策將其家庭納入農村低保。同時,鼓勵有一手烹飪技術的楊安貴發揮所長,開辦了一家鹵菜館,如今陳國英不再上訪了,逢人就誇李開成好。
孤寡兒童的愛心人
孤寡老人和少年兒童都是社會的寶貴財富,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王集鎮原福利院條件簡陋,牆體脫落、破敗,嚴重影響了五保老人的正常生活,更危及老年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李開成看在眼裡,急在心裡,積極向市民政局爭取資金,向鎮政府爭取房屋,在他的努力下,市民政局下撥了專項資金,鎮政府將改制的原鎮衛生院房屋全部撥給福利院。李開成積極協調人員,動員社會力量義務將福利院修繕一新,並對院內進行了硬化、美化、綠化,還為老人們安裝了健身器材。目前,院內集中供養五保達76人,分散供養五保達119人。老人們一日三餐有肉吃,四季蔬菜自供有餘。
該鎮有4個孤兒,為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李開成主動與他們結成幫教對子,從生活上,學習上給予無微不至的關懷與照顧。李春巧、李秋波姐妹倆在上學期間,他主動拿出錢來專門給她們寢室配備了學習桌椅、學慣用品;每逢春秋換季時,早早為她們添置新衣服、新襪子等;每年一放寒假李開成就把他們接到自己家裡像對待自己孩子一樣關心他們,至到春節過後送他們上學。去年,李開成又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系,將李春巧送到襄樊貝爾學校,參加由市委組織部和市婦聯聯辦的電腦培訓學習,為她今後人生道路的成長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機遇。
「上管天文地理、下管油鹽柴米,左管英雄好漢,右管計米要飯」是基層民政工作的真實寫照。要做好基層民政工作確實不易。十年來,無論節假日,還是雙休日,李開成幾乎沒休息過,只要群眾一有困難,他准能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為了民政工作,為了民政對象,他犧牲的太多太多。2004年,李開成的父親不幸患癌,做為家中長子,在父親輾轉到宜城--襄樊--武漢看病期間,他沒有接送一次,沒有為病床上的父親送過一次飯,喂過一次葯。安葬父親那天,面對父親的遺像李開成長跪不起,大聲哭喊著:「父親啊,原諒不孝的長子吧,你病重期間我沒盡到孝心,是因為全鎮的民政對象更需要你的兒子啊……」
十年來,王集鎮民政對象無一例赴本市以上上訪;十年來,他經辦的每一筆民政資金帳目清楚明白;十年來,李開成一直踐行自己的諾言:做民政工作,就是要把民政對象當作自己的父母兄弟姊妹,要捨得付出,甘於奉獻,盡我所能,為弱勢群眾服務!(宜城市民政局 楊愛國 劉春梅)
6、請問安岳縣李家鎮民政局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嗎?
婚姻登記信息現已實現全國聯網,不再對離婚登記到原結婚登記機關辦理作強行規定;因此,你可以在市裡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7、萬寧市民政局現任局長
崔天星局長:主持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李春智副局長:分管辦公室、老齡辦、軍休所、光榮院以及政工、紀檢、綜治、計生工作。
王宏平副局長:分管基層政權社區建設和區劃地名工作。
蔡學文副局長:分管救災、福利彩票工作。
陳革新主任科員:分管優撫安置(雙擁)、市革命烈士陵園管理處、六連嶺革命烈士陵園管理處工作。
李昌主任科員:分管社會救助工作。
黎天香副主任科員:分管民間組織和社會福利事務、婚姻登記工作。
各位副局長及正副主任科員除上述分工外,均應負責局長交辦的其它事項
8、高新區李萬鄉民政局在哪裡
你可以撥打114電話查詢。114可以查詢各省市電話區號和已注冊的電話號碼. 手機116114提供的服務有:號碼信息服務(114查號、黃頁搜索等)、商旅服務(訂機票、訂酒[1] 店、訂餐等)、位置服務(手機導航等)、通信服務(企業總機、隨身號簿等)。
9、民政局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報告
洪民發[2014]107號
民政局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班幹部落實黨風廉政
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清單
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為全面落實縣委《關於強化基層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洪發
〔2014〕7號)等文件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具體要求,進一步明確局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切實履行好「一崗雙責」責
任,現結合民政局工作實際,將局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清單印發你們,希認真對照執行。
2014年7月30日
縣民政局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清單
為進一步明確局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職責,切實履行好「一崗
雙責」責任,根據縣委《關於強化基層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意見》(洪發〔2014〕7號)等文件精神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具體要求,結
合民政局工作實際,現將局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清單明確如下:
一、「一崗雙責」責任清單
李大洋(局長、黨組副書記、局黨總支書記):主持局全面工作,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局屬各黨支部及其主要負責同志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其職責清單如下: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各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本
局實際,建立健全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每年至少召開兩次以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落實反腐倡廉工作任
務,聽取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員領導幹部和局屬各黨支部及其主要負責同志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的匯報,並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
設工作責任制,對局領導班子成員、黨員領導幹部和局屬各黨支部及其主要負責同志,實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定責到崗,分別簽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
書,將責任目標和工作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的責任主體。
(二)建立健全全系統作風建設長效機制,切實加強民政系統作風建設;建立健全局
領導幹部定期接訪制度,及時了解和解決民政工作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及時發現和
查處違反作風建設制度及工作紀律的問題。
(三)研究制訂民政系統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在全系統構建不想腐、
不能腐、不敢腐的長效機制;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嚴格執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項權力制度,加強對「三重一
大」權力項目的監督;加強對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組織和督促全系統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學習和教育,堅持每年親自為全局黨員幹部上兩次以上廉政教育黨
課,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廉潔從政的自覺性;領導、組織和協調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紀委(紀檢組)執紀辦案,落實案件查辦以上
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規定。
(四)建立並落實「兩個責任」清單管理、約談談話、雙述雙評、一案雙查、監督推
進、結果運用六項制度;帶頭並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落實「一崗雙責」,每年度組織對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檢查,對監管不力導致分管條線發生
違紀違法案件的局班子成員和黨員領導幹部進行問責處理;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加強對報告事項的核查,嚴查報告不實問題。
(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系統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杜絕「帶病」提拔幹部。
(六)堅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
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點人頭親自約談,認真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責任;帶頭和督促局領導班子成員、黨員領導幹部、局屬各黨支部負責同志公開承
諾,嚴守紀律,履行職責,管好自己,以身作則。
(七)嚴格執行「雙報告」制度,在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孫 斌(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對其所分
管負責的計劃財務、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軟環境和效能建設、政行風和黨風廉政建設、黨的建設、退伍安置及技能培訓、軍休幹部和職工安置及管理、優待撫恤及
優撫事業單位管理、復退軍人安置和解困及穩定、企業幫辦、掛鉤幫扶、安全生產等業務工作,以及分管的局辦公室、優撫和安置科、軍休所、城南陵園、復退軍人
工作專門辦、招商辦等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職責清單如下:
(一)落實縣紀委和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工作部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研究和掌握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
工作動態,並向局黨組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按季度定期召開分管的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聽取分管部
門和單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匯報,並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帶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所分工負責的業務工作和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要細化主體責任分解,落實好分管科室負責人及局屬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職責和任務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體責任。
(二)切實加強對分管部門、單位的作風和行風建設,
帶頭督促分管部門、單位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及時了解和解決退伍安置及技能培訓、軍休幹部和職工安置及管理、優待撫恤及優撫事業單位管理、復退軍人安置和解
困及穩定、企業幫辦、掛鉤幫扶等業務工作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對分管部門、單位的作風和行風建設監督檢
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作風建設制度及工作紀律的問題。
(三)全面落實民政系統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構建不想腐、不能腐、
不敢腐的長效機制;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加強對分管部門、單位負責人權力運行情況和「三重一大」權力項目的監
管;加強對分管條線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組織和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學習和教育,堅持每年親自為分管部門、單位黨員幹部上兩次以上廉政教育黨課,
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廉潔從政的自覺性;協調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紀委(紀檢組)執紀辦案,落實案件查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
規定。
(四)建立並落實分管的部門、單位「兩個責任」清單管理、約談談話、雙述雙評、
一案雙查、監督推進、結果運用六項制度;帶頭並督促分管部門、單位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每年度組織對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檢查,對
監管不力導致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人員進行問責處理;自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分管部門、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杜絕「帶病」提拔幹部。
(六)堅持對分管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
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點人頭親自約談,認真履行好「直接責任人」責任;帶頭和督促分管部門、單位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公開承
諾,嚴守紀律,履行職責,管好自己,以身作則。
(七)嚴格執行「雙報告」制度,督促局機關支部和分管部門、單位在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局黨組和紀檢組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趙建學(副局長、機關老齡支部書記):對其
所分管負責的救災救濟、救災捐贈、社會救助、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低收入家庭認定、社團和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福彩發行管
理、行政區劃、地名管理、計劃生育、婦女兒童等業務工作,以及分管的救災和社會救助科、社會組織管理和區劃地名科、老齡黨支部等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
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職責清單如下:
(一)落實縣紀委和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工作部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分管科室和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研究和掌握分管科
室和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動態,並向局黨組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按季度定期召開分管的科室和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
廉政建設工作,聽取分管科室和黨支部的反腐倡廉工作匯報,並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帶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所分工負責的業務工作、分管科室和
黨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細化主體責任分解,落實好分管科室和黨支部負責人的職責和任務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和黨支部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體責任。
(二)切實加強對分管科室的作風和行風建設,帶頭和
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及時了解和解決城鄉低保、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低收入家庭認定、社團和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福彩發行管
理、行政區劃、地名管理、計劃生育、婦女兒童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對分管科室的作風和行風建設監督檢查,
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作風建設制度及工作紀律的問題。
(三)全面落實民政系統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構建不想腐、不能腐、
不敢腐的長效機制;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加強對分管科室負責人權力運行情況和「三重一大」權力項目的監管;加
強老齡支部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組織和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學習和教育,堅持每年親自為分管科室和老齡支部黨員幹部上兩次以上廉政教育黨課,築牢
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廉潔從政的自覺性;協調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業務工作的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紀委(紀檢組)執紀辦案,落實案件
查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規定。
(四)建立並落實分管的科室「兩個責任」清單管理、約談談話、雙述雙評、一案雙
查、監督推進、結果運用六項制度;帶頭並督促分管科室負責人落實「一崗雙責」,每年度組織對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檢查,對監管不力導致發生違紀違法案
件的人員進行問責處理;自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分管科室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杜絕「帶病」提拔幹部。
(六)堅持對分管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
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點人頭親自約談,認真履行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直接責任人」責任;帶頭和督促分管科室公
開承諾,嚴守紀律,履行職責,管好自己,以身作則。
(七)嚴格執行「雙報告」制度,督促老齡黨支部分管科室在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局黨組和紀檢組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石學元(副局長):對其所分管負責的組織建
設、基層政權建設、社區建設、社會福利企業管理、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慈善事業發展、孤兒和殘疾人權益保護、城市「三無」人員救助、社會捐助、婚姻登記、收
養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五保供養及敬老院建設等工作,以及分管負責的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救助
站、殯管所、殯儀館、越城公墓等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職責清單如下:
(一)落實縣紀委和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工作部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分管科室和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研究和掌握分管科
室風廉政建設工作動態,並向局黨組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按季度定期召開分管的科室和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
工作,聽取分管的科室和局屬單位反腐倡廉工作匯報,並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帶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所分工負責的業務工作、分管科室和局屬單
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細化主體責任分解,落實好分管科室和局屬單位負責人的職責和任務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和局屬單位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體責任。
(二)切實加強分管科室和局屬單位的作風、行風建
設,帶頭和督促分管科室和局屬單位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及時了解和解決基層政權建設、社區建設、社會福利企業管理、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慈善事業發展、孤兒和
殘疾人權益保護、城市「三無」人員救助、社會捐助、婚姻登記、收養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五保供養及敬老院建設等業務工作中
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對分管科室和局屬單位的作風、行風建設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作風、行風建設制
度及工作紀律的問題。
(三)全面落實民政系統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構建不想腐、不能腐、
不能敢腐的長效機制;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加強對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負責人權力運行情況和「三重一大」權力項
目的監管;加強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組織和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學習和教育,堅持每年親自為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黨員幹部上兩次
以上廉政教育黨課,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廉潔從政的自覺性;協調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及業務工作的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
紀委(紀檢組)執紀辦案,落實案件查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規定。
(四)建立並落實分管的科室和局屬單位「兩個責任」清單管理、約談談話、雙述雙
評、一案雙查、監督推進、結果運用六項制度;帶頭並督促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負責人落實「一崗雙責」,每年度組織對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檢查,對監管不
力導致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人員進行問責處理;自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杜絕「帶病」提拔幹部。
(六)堅持對分管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
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點人頭親自約談,認真履行好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直接責任人」責任;帶頭和督促
分管科室公開承諾,嚴守紀律,履行職責,管好自己,以身作則。
(七)嚴格執行「雙報告」制度,督促殯儀館黨支部、越城公墓黨支部和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在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局黨組和紀檢組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孫明智(縣雙擁辦主任):對其所分管負責的雙擁工作、民政宣傳工作、民政系統政法和綜治平安建設、法治建設、文明創建、工會建設、責任目標管理、信訪穩定和安全生產、老幹部管理和老齡等業務工作,以及分管的雙擁辦、老齡工作科等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職責清單如下:
(一)落實縣紀委和局黨組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
工作部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監督檢查分管科室和黨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項工作任務;及時研究和掌握分管科
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動態,並向局黨組提出意見和建議,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按季度定期召開分管的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聽
取分管科室的反腐倡廉工作匯報並解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帶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對所分工負責的業務工作和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細化主體
責任分解,落實好分管科室負責人的職責和任務分工,督促分管科室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主體責任。
(二)切實加強對分管科室的作風和行風建設,帶頭和
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及時了解和解決雙擁工作、政法和綜治平安建設、法治建設、文明創建、工會建設、信訪穩定和安全生產、老幹部管理和老齡等業
務工作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強化對分管科室的作風和行風建設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作風建設制度及工作
紀律的問題。
(三)全面落實民政系統懲防體系建設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構建不想腐、不能腐、
不敢腐的長效機制;帶頭執行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規定,率先垂範,以身作則,做好表率;加強對分管科室及局屬單位負責人權力運行情況和「三重一大」權力項目
的監管;加強分管科室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和管理,組織和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反腐倡廉學習和教育,堅持每年親自為分管科室黨員幹部上兩次以上廉政教育黨課,築牢
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提高廉潔從政的自覺性;協調做好涉及分管科室及業務工作的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紀委(紀檢組)執紀辦案,落實案件
查辦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規定。
(四)建立並落實分管的科室「兩個責任」清單管理、約談談話、雙述雙評、一案雙
查、監督推進、結果運用六項制度;帶頭並督促分管科室負責人落實「一崗雙責」,每年度組織對落實「一崗雙責」情況進行檢查,對監管不力導致發生違紀違法案
件的人員進行問責處理;自覺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五)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對分管科室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嚴肅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杜絕「帶病」提拔幹部。
(六)堅持對分管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
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重點人頭親自約談,認真履行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直接責任人」責任;帶頭和督促分管科室公
開承諾,嚴守紀律,履行職責,管好自己,以身作則。
(七)嚴格執行「雙報告」制度,督促老幹部黨支部和分管科室在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局黨組和紀檢組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
二、保障措施
(一)切實履行好局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責任,
局黨組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融入到民政各項工作中,做到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落實、
同步考核,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和局領導班子成員,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認真抓好全系統和分管部門、單
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一崗雙責」責任制落到實處。
(二)切實履行好局紀檢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監督責任,局紀檢組擔負起黨
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監督責任,按照黨章規定,積極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履行監督職責,加強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督促全
縣民政系統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三)切實加強對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對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不力、落實不到位的,按照相關規定和明確的責任清單實行問責,嚴肅追究分管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