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區環保督查存在問題
1、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山西環保工作存在哪些問題?
7月30日,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環保督察情況。督察指出,近年來山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環保形勢依然嚴峻。
4月28日至5月28日,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對山西開展環保督察。督察認為,2013年以來,山西省累計淘汰落後鋼鐵產能1498萬噸、焦炭3507萬噸,年均完成造林面積400餘萬畝,2016年全省森林覆蓋率比2013年提高2.47個百分點,環境保護工作有了積極進展。
山西省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工作,嚴查嚴處群眾舉報環境案件並向社會公開。截至6月底,督察組交辦的3582個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2485家,立案處罰856家,罰款7179.7萬元;立案偵查22件,拘留61人;約談1589人,問責1071人。
督察指出,山西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重發展、輕保護問題較為突出。山西省一些領導幹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位不夠,重發展、輕保護的觀念沒有得到有效扭轉。一些地方面對突出環境問題強調客觀因素多、主動作為少,漠視群眾環境訴求,往往在上級督促或媒體曝光後,才被動應對。
二是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多見。例如,山西省發改委在產能置換方案未獲確認的情況下,於2016年1月違規對山西中鋁華潤有限公司50萬噸電解鋁項目予以備案。
三是大氣和水環境形勢嚴峻。山西省2016年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升高7.1%、11.2%,今年以來大氣環境質量仍呈惡化趨勢。汾河水質長期處於劣Ⅴ類,桑乾河流域水質明顯惡化。焦化、鋼鐵等行業應於2015年底前完成環保提標改造,但實際僅約1/3企業按時完成改造任務。已完成提標改造的多數焦化企業也不能穩定達標,煙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
四是生態破壞問題依然突出。盡管山西省出台了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但泉域重點保護區禁止開發的規定始終落實不到位。煤炭資源長期過度開發已導致洪山泉、郭庄泉等6個岩溶大泉斷流乾涸或流量銳減。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開發問題突出,桑乾河省級自然保護區2013年以來違法新建項目12個。
督察強調,山西省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和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居然還存在問題,就要及時整改,為環境保護做出貢獻。
2、陝西開展環保專項督查發現哪些問題?
陝西省環保廳6月11日至7月13日對陝西關中地區西安、寶雞等8市區開展專項督查。督查以改善關中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檢查企事業單位和重點點位8221家(個),發現存在環境問題3937家,占檢查總數的47.9%。
此次,陝西省環保廳組成的5個督查組,對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韓城市及楊凌示範區、西咸新區8市(區)進行了專項督查。督查期間,檢查企事業單位和重點點位8221家(個),發現存在環境問題3937家,占檢查總數的47.9%。對存在的環境問題,要求限期整改2931家,立案處罰792家,停產治理191家,查封扣押149家,關停取締644家,市級掛牌督辦7家,移送公安機關適用行政拘留17家,問責行業監管部門責任76起。
據陝西省環境保護執法局副局長孟衛萍介紹,8市(區)大氣污染防治存在多項問題。有些地區對大氣污染防治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環保督察等移交督辦的問題,仍有一些問題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不整改、慢整改、假整改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同時,涉氣企業監管不力,違法違規問題較為普遍;燃煤鍋爐拆改進度緩慢。
另外,西安市299家「散亂污」企業在17個區縣、基地普遍存在,摸排清查和監管整治存在明顯短板。渭北「旱腰帶」採石企業整治不徹底,渭南市富平、蒲城、澄城、合陽、白水5縣72家採石采礦企業,存在死灰復燃隱患。西安市一些規上企業煤炭消減不降反升,鄠邑區大唐西安熱電廠、西安國維澱粉有限責任公司今年1至5月份煤炭消耗量與上年同期相比分別增加32608噸、24631噸。關中地區煤炭削減任務形勢嚴峻。
3、環保督察機制將被進一步完善嗎?
去年年底,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副主任劉長根曾在發布會上介紹稱,第二輪環保督察將進一步完善督察工作機制,逐步將環境保護督察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在環保督察過程中,環保約談是重要的督政手段,發揮著震懾、警示作用。在新一輪督察中,約談工作也將會加大力度。「通過約談一個,推動一片工作,這才是我們的目標。」劉長根表示,2018年約談對象擬重點聚焦以下幾方面:一是針對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對力度不夠、工作滯後、問題集中的地區要進行約談;二是大氣、水、土壤三個「十條」目標任務沒有完成,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的地區;三是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問題反彈,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地區;四是中央領導批示,或新聞媒體曝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解決不力的地區。
另外,生態環境部還將積極指導地方建立省級環保督察體系,實現國家督省、省督市縣的中央和省兩級督察體制機制,發揮督察聯動效應。
4、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發現的主要問題有哪些?
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看到了督察取得的明顯成效,也發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對領導幹部不負責不作為甚至充當「保護傘」、企業虛假整改等問題,要嚴肅問責,不搞「下不為例」
中央環保督察動真碰硬,重拳出擊,用不到兩年時間,對全國31個省區市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進行了一次全覆蓋式的督察。應當說,中央環保督察成效是明顯的,一批長期難以解決的生態環境問題得到解決,一批長期想辦而未辦的事情得到落實,促進了各地的生態環境改善。如果將第一輪督察看作是對地方黨委、政府、企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全面體檢、診治,此次「回頭看」則是「看病抓葯」後的一次「復查」。「回頭看」看到了中央環保督察取得的明顯成效,也發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生態環境保護能否落到實處,關鍵在領導幹部。」這次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發現的不少問題背後,都有領導幹部不負責不作為甚至充當「保護傘」的現象。一些地方領導幹部在生態環境保護上,仍然存在「說起來重要、喊起來響亮、做起來掛空擋」的情況。作為「關鍵少數」,地方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歷史責任,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徹底扭轉GDP至上的政績觀,在千頭萬緒的各項工作中,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來源:人民日報
5、從督察結果來看,哪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浮出水面?
從督察結果來看,哪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浮出水面?
一、從督察結果來看,哪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浮出水面?在我國多次進行環保督查工作之後,發現了很多的環保問題,其中一些企業偷排廢氣廢水無證經營等問題是比較突出的。之前國家曾經進行過整頓,將一些無證經營的小企業進行撤銷,或者說是合並處理,解決了很大一部分的散亂污企業。在對一些偷排廢水,廢氣企業進行重罰之後,有效的減少了類似污染事件的發生,對環境的污染起到了非常大的整治作用,也讓很多的企業規范經營,但是還是有部分企業會存在偷排偷放的行為,有的企業的污染處理設施經常處在停運的狀態,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
二、為什麼有些企業會頂風作案?很多的企業會頂風作案,主要還是因為我們的監察力度有待提高,再加上部分的地方企業會在督查組到來之前得到小道消息,提前進行整頓,或者說是作假,讓很多的那麼問題沒有暴露出來。這些企業之所以會頂風作案,主要還是僥幸心理,沒有責任感,覺得排污只是一時的行為,並不會對環境造成什麼大的危害,他們這是知法犯法,需要嚴懲。
三、怎樣才能有效的解決這些環保問題?想要有效的解決這些環保問題,一方面要加大環境監察力度,不定時當進行抽查,對一些有過犯罪前科的企業更是要加大檢查力度,一旦發現有企業偷排偷放就要嚴懲,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們記住教訓。其次可以發動周圍的群眾,讓群眾作為監督來煎,那使這些企業一旦他們有偷排偷放的行為,可以及時的向有關部門報告,那麼這些企業就會得到有及時的處理,以免給環境帶來比較大的危害。
6、環保督察「回頭看」發現什麼問題?
中 央環保督察「回頭看」:部分保護區暗藏養殖場臭氣熏天,地方部門不作為。
河南三門峽黃河濕地暗藏大型養殖場
中 央環保督察「回頭看」25日通報,河南三門峽市境內的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中暗藏大型養殖場,在現場督察中,地方有關部門負責人指東向西、欺騙編造、干擾調查,情節惡劣。
2016年第一輪中 央環保督察指出,河南全省沿黃河有5處國家級和省級濕地自然保護區,均不同程度存在生態破壞問題。此後,河南省督察整改方案承諾,全面排查沿黃河濕地自然保護區的生態破壞問題,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今年6月16日,中 央環保督察「回頭看」進駐三門峽市後,通過衛星地圖摸搜排查,發現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三門峽段內存在可疑人工設施,並立即前往現場檢查。隨後,督察組在黃河南岸的大片樹林中間,發現兩處大型養豬場和一處養牛場。
經查,這些養殖場均位於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內。其中,兩處養豬場屬於靈寶市融利實業有限公司,第一處為該公司的養殖東區,佔地760畝,有35棟豬舍,現存欄商品豬13926頭,項目未經環評審批,廠區內還私建一台2蒸噸/時鍋爐;第二處為該公司養殖西區,有20棟豬舍。養殖場內臭氣熏天,沒有污染處理設施,大量糞污經簡陋破敗的化糞池後,通過一根管道直排附近蓮藕塘和魚塘。
養牛場名為靈寶瑞亞牧業有限公司,佔地700畝,有牛舍28棟,現存欄1340頭。檢查同樣發現,該養殖場未經環評審批,無污染處理設施,並私建有3蒸噸/時鍋爐等設施。
督察組查閱相關資料後還發現,這些項目都是當地政府招商引資進入的。2016年以來,融利公司養殖規模不斷擴大;2017年3月,靈寶市政府經專題會議研究,同意瑞亞公司延期繳納上年度部分排污費,並從2017年第一季度起按存欄100頭牛(實際存欄2000餘頭)核算繳納排污費,不足部分後期視情補繳。
督察組介紹,在現場檢查中,地方相關部門負責人還存在指東向西、欺瞞誤導督察人員的行為。據通報,當督察人員現場問詢時,當地政府一位負責人看似協助,實則搶在企業人員回答前欺瞞謊報生豬存欄量;另外一名負責人用方言「指導」企業工作人員,企圖錯誤引導督察人員的檢查路線,被嚴肅警告後方才停止。
督察組表示,從督察情況看,黃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三門峽段的生態破壞情況依然嚴重,有關部門和地方環保不作為、亂作為、敷衍整改問題突出,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對不作為、亂作為,甚至失職失責的,將依法依規督察處理。
內蒙古呼倫湖水環境質量沒得到改善
中 央環保督察「回頭看」26日通報,內蒙古自治區呼倫湖生態環境治理成效不明顯,重點治理項目被人為擱置。
呼倫湖是內蒙古第一大淡水湖,素有「草原明珠」之稱,對維系呼倫貝爾草原生物多樣性和豐富動植物資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督察組通報,2016年7月第一輪中 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指出:呼倫湖綜合治理方案經國家批復後,內蒙古自治區制定了實施方案,但進展緩慢。內蒙古自治區在隨後制定的督察整改方案中明確,2017年底前完成20個重點項目的實施;2020年具備區域水資源調、補、蓄、配綜合能力,流域生態蓄水量得到基本滿足和有效補給,水環境質量實現明顯改善。
督察組近期督察發現,呼倫湖問題依然突出,水環境質量沒有得到改善。與2015年相比,呼倫湖水質在2016至2017年仍為劣Ⅴ類。水環境質量「靠天吃飯」的現狀尚未改變,生態環境保護形勢不容樂觀。
同時,當地存在隨意調整變更治理工程問題。截至2017年底,實施方案明確的20個治理工程項目,2個被調出實施范圍,16個實施內容大幅變更。投資計劃也隨意變更,一期工程項目總投資21.08億元,實際落實只有13.15億元,其中,涉及旅遊景區治理改造及基礎設施建設等重大項目沒有實施,但有關管護能力建設的資金卻由規劃的1.9億元,調增到4.02億元。
督察組指出,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作為整改任務牽頭單位,沒有履行應承擔的職責,自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以來,直至最近環保督察「回頭看」進駐前,才組織一次專題會議研究;沒有加強對工程項目的實施管理;沒有建立監督考核機制;統籌推進和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地方不夠,不作為、慢作為明顯。
督察組認為,呼倫貝爾市作為實施責任主體,避重就輕、避難就易,甚至為了當地有關監管單位利益,大幅度調整項目建設內容。當地水利廳對自身承擔的多個水利工程項目的組織協調職責、任務一無所知,履職盡責沒有到位。
來源:網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