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區勞動糾察
1、·請問一下盧陽區和包河區的勞動監察部門的地址和電話,謝謝了
廬陽區勞動監察部門在廬陽區政府大樓5樓,地址:合肥市亳州路與濉溪路交叉口(北一環路),電話:5699506(大概是,最後一個數字記不清了)
包河區的估計在包河區政府把,在和平廣場附近
2、合肥的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局在哪?
在合肥市包河大道115號,坐902路公交到包河區政府下車就行了。
3、勞動監察大隊的電話是多少
勞動監察大隊的電話是12333,12333是全國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專用號碼。
12333電話服務在民生服務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不僅成為廣大群眾了解勞動保障政策信息、維護合法權益的重要途徑,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參考和依據,也提供了一個緩解或解決問題的渠道,將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階段。
對於勞動糾紛,勞動監察不是唯一的解決途徑,如果勞動監察大隊不能解決,可以向勞動爭議發生地的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
(3)包河區勞動糾察擴展資料: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授權委託的指導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行政職能和負責勞動保障監察經辦工作。
主要職責: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種用工問題,負責勞動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協助做好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調解工作或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並提出處理意見。
2003年,原勞動保障部申請開通了全國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專用號碼「12333」。明確12333用於向社會公眾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12370用於公務員管理的業務政策咨詢及公務員招考等服務。
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熱線是國家重要的民生服務平台,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服務系統的建設,將有助於暢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社會公眾的溝通渠道,提高對社會公眾的服務能力。
4、合肥勞動仲裁和勞動監察局在什麼地方,電話多少
電話你可以打114查詢.
申請勞動仲裁員工方需提供可以證明你是該廠員工之證明足矣,其餘的由廠方提供.現在勞動仲裁是不收任何費用的.但是如果你上法院就有十元訴訟費.祝你維權成功!
5、包河區勞動監察大隊電話 一個陳姓老闆欠我人工工資,找不到人,我有他電話,他人不見我,我該怎麼辦
0551 64692635【回答】
勞動保障電話12333【回答】
12348法律熱線【回答】
6、怎麼找勞動監察會投訴
一、受理范圍
凡屬本區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用人單位發生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均屬舉報投訴受理范圍。(註:不符合受理范圍的舉報案件,指導當事人到有關部門咨詢或申訴)。
二、受理條件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行為發生在兩年以內的;
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3、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范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4、投訴時投訴人應遞交投訴文書。
三、所需材料
1、舉報投訴者應出示身份證、工作證等;
2、舉報者舉報本人所在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應出示與所在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如《勞動合同》、錄用通知書、工資卡等。
四、舉報投訴形式及內容要求
1、舉報投訴一般採用書面形式,由本人送到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也可以用電話舉報。
2、舉報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舉報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家庭地址、聯系方式;
(2)被舉報單位名稱、被舉報人姓名、詳細地址(住址)、工商注冊登記機關、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
(3)被舉報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內容、經過、涉及的人數、金額等;
(4)被舉報的事件必須真實;
(5)舉報投訴人請求的事項;
(6)舉報人簽名,並註明舉報時間。
五、案件的受理和處理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舉報,將視案件的輕、重、急、緩,做好分門別類,並依法查處。
1、屬於職工與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案件,當事人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辦理;
2、隸屬區管轄的企業、事業單位發生的案件,由當事人向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舉報;
3、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接到不屬於受理范圍的投訴案件,應告之當事人到相關部門處理。
六、受理時限
自接到舉報投訴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受理,自受理之日立案調查,6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對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調查完成後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責令改正);在90日內對行政處罰、行政處理不履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辦理依據
《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規定》等。
7、請問一下盧陽區和包河區的勞動監察部門的地址和電話,謝謝了
廬陽區勞動監察部門在廬陽區政府大樓5樓,地址:合肥市亳州路與濉溪路交叉口(北一環路),電話:5699506(大概是,最後一個數字記不清了)
包河區的估計在包河區政府把,在和平廣場附近
8、勞動監察大隊電話
直接撥打12333是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的電話。
12333是全國統一的勞動行政部門咨詢投訴電話,大多數地區是24小時人工服務。如需區縣勞動行政部門電話,需要撥打114進一步咨詢。
勞動監察大隊受理范圍:《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第十一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8)包河區勞動糾察擴展資料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是為貫徹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律制定。經2004年10月26日國務院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由國務院於2004年11月1日發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障(以下稱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范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監察,適用本條例。
對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進行勞動保障監察,依照本條例執行。
第三條
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支持、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第四條
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委託符合監察執法條件的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受委託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組織中的勞動保障監察員應當經過相應的考核或者考試錄用。
勞動保障監察證件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制。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勞動保障監察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接受並配合勞動保障監察。
第七條
各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中應當注意聽取工會組織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條
勞動保障監察遵循公正、公開、高效、便民的原則。
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接受社會監督。
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9、合肥市包河區勞動局電話號碼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號
電話:3357376
10、合肥市勞動局投訴電話號碼
電話0551-12333。
用人單位拖欠或剋扣工資的,包括辭職後扣押工資不予發放的情況,可帶上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勞動合同,工作證,工牌等)、身份證、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去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網站查詢列印)去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填表投訴。
如果投訴得不到滿意結果,可以進一步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全面主張更多權利。
合肥市12333熱線受理范圍
1、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3、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障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四)被投訴單位為在合肥市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內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不符合上述管轄范圍的投訴舉報請與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聯系。
(10)包河區勞動糾察擴展資料:
投訴人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時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投訴人的身份證明資料。如居民身份證、駕駛證、戶口本等;
2.投訴文書或《勞動保障監察投訴登記表》(現場填寫)。投訴文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投訴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或其他合法身份證件信息、文書指定送達地址和聯系電話;
(2)被投訴單位的名稱、住所和聯系電話;
(3)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明確具體的投訴請求。投訴文書還可以載明證據、證據來源、證明目的、證人姓名及其聯系方式等。
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並由投訴人簽字。對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體投訴的,應當推選代表1至5名,並填寫《委託書》。
3.提交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書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