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區有沒有搶劫案發生
1、合肥包河區重慶酒樓搶劫殺人案,酒樓女員工被害,包某剛開始是想進去偷東西,包某最終會被核准死刑嗎?
搶劫殺人行為,基本會被判處死刑的。
我認為,最高法院會核准死刑。
2、今日合肥肥西縣刑警逮搶劫犯了嗎
答:今日合肥肥西縣刑警逮搶劫事實應該犯了法律法規。
3、去年發生的持刀搶劫案沒有報警現在可以報嗎?
依據你所說情況,還沒有超過追訴的時效,建議立即報案,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盡早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
4、第一時間合肥余某某搶劫事件
涉嫌搶劫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量刑看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5、搶劫案的破案過程是怎樣的?
你好。
搶劫案的破案流程正常,應該是這個樣子:
首先發生搶劫案件後,受害人會報警。
其次,警方接到報警之後,會立案偵查,搜集證據,包括現場的人證物證,監控錄像等等。
再次,收集到充分的證據之後,基本上可以鎖定犯罪嫌疑人,就會開始抓捕犯罪嫌疑人。
最後,抓捕歸案,經過審訊,如果確定是該嫌疑人犯的罪,就意味著案件已經破了。
上述解答如果對你有所幫助,請予以採納,謝謝。
6、我們這里發生了一起搶劫案,就在我放學回家那天,我看到了兇手,可是警察叔叔抓的人不是他我把情況跟爸爸
建議您向辦案警察反映實際情況,不能冤枉好人,更不能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最重要的,不能讓你的良心處於一輩子的悔恨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你肯定不是後者。
同時,法律規定對證人的人身安全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八條規定「 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機關程序規定》第五十五條 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檢察院刑訴規則》第一百六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詢問中涉及證人隱私的,應當保守秘密。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或者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情節輕微的,予以批評教育、訓誡。
7、合肥市巢湖市中旱鎮搶劫案
涉嫌搶劫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量刑看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8、男子去派出所開證明,意外發現自己成了搶劫犯,為何沒做過案卻有了案底?
這一名男子意外發現自己成了搶劫犯,而且這個搶劫犯已經很長時間了,對此這名男子表示很驚訝,自己並沒有做犯罪的事情,這一次是為了一次考試,所以去當地的派出所開證明,就是開一個無犯罪記錄證明結果呢,就被警方通知自己是搶劫犯。對於這一事件,這名男子表示非常的無奈。
因此也因為這一件事情這名男子本應該要參加一個考試,這個考試是需要提交一份自己的無犯罪記錄的,但是去到當地的公安局證明的時候,公安局卻告訴這一名男子自己是一名搶劫犯,對此自己表示非常的正軍,這一件事情過後,自己這個考試也考不成了,而且對以後的生活可能會有影響,於是這位先生越想越生氣,而且也非常的著急,不知道哪裡怎麼回事就變成了一名搶劫犯?公安民警也告訴這一位先生,說在2007年的時候,在山東聊城附近實施過一次搶劫。
警方的回答讓這位先生更莫名其妙了,自己根本就沒有去過山東聊城的這一個地方,更不可能說對人進行搶劫了。經過跟法院的核對之後發現這個事情的案件根本就不是這一位先生,但是呢,由於這一個犯罪記錄不是當地派出所弄的,為幫助這一位先生解決眼前的難題,當前的派出所給這一位先生開了一份無犯罪的記錄證明。
後面的這位先生就回到了當地的村委會,搞清楚這一件事情,發現這一個搶劫犯也曾經用過這位先生的名字,而且這位先生覺得可能認識這一名搶劫犯,於是呢,就回到了村裡面進行了調查,村裡的工作人員就回應說確實有這么一件事情,不過這一個人呢,現在已經不在這里住了,房子也已經沒了。而且呢,最終呢,當地的派出所聯系了山東聊城東昌府區公安分局,表示他們在錄入信息的時候出現了錯誤,然後那邊的公安局也回應會立刻馬上消除這一個犯罪記錄。
9、合肥,肥東2020殺人案有嗎?
合肥飛到2020年是有殺人案件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