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能力提升培訓
1、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培訓有什麼用
信息處理能力
具有運用工具書檢索信息、資料的能力。
具有運用網路檢索、交流信息的能力。
具有對信息進行篩選、分類、存儲和應用的能力。
具有根據保教工作的需要,設計、製作課件的能力。
2、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怎麼快速學習
2016年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簡稱「提升工程」)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 高度重視,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和計劃
根據國家和省「提升工程」規劃,到2017年底,我省需完成全省100萬中小學(含幼兒園)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全員培訓任務,目前僅完成10%的培訓任務,進展緩慢,要如期完成培訓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把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作為2016年度教師隊伍建設的重點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要根據國家和省「提升工程」規劃,結合本地實際,科學制定2016年「提升工程」實施計劃和方案,加大資金投入,採取強有力舉措,擴大培訓規模,加快實施進度,確保本年度完成培訓人數不低於本地中小學教師總人數的45%。要細化年度培訓量,明確各級任務,簽定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任務完成。各級「提升工程」辦公室要周密組織,採取措施,抓好落實,各培訓機構密切配合,積極開展培訓工作。
二、周密組織,積極推進各項工作
(一)組織教師開展診斷測評和課程選學
為規范「提升工程」管理,根據《廣東省中小學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粵教繼函[2014]59號)要求,參訓教師的診斷測評由省「提升工程」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各地市要督促、落實培訓機構平台與省「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公共服務平台(網址:http://info.gdjsgl.com.cn/,以下簡稱「省平台」)對接工作,按照年度實施方案分期、分批組織參訓教師登錄「省平台」開展診斷測評工作,指導參訓教師根據測評結果在「省平台」完成自主選課,並為參訓教師登錄培訓機構平台開展學習提供服務。
(二)大力推行混合式培訓
「提升工程」全員培訓由各地市負責組織實施,具體由各市培訓機構和中小學校共同實施。各地要加大統籌力度,加強與各級「工程辦」、培訓機構和中小學校的溝通協作,形成合力,整體推進。要以鄉村教師作為培訓重點,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鄉村教師培訓指南的通知》(教師廳[2016]1號)要求,規范培訓流程,創新完善線上研修與線下實踐相結合的混合式培訓,確保教師學用結合。要加大對不具備網路學習條件的鄉村學校的送教下鄉培訓力度,為鄉村教師提供持續現場指導,保證培訓實效。
(三)加強培訓質量監控和績效評估
各地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提升工程」實施過程的監管,確保工作質量。要加強對培訓機構的績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培訓機構;加強對中小學校開展校本研修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校本研修落到實處。各市、縣「提升工程」辦公室要通過「省平台」及時向省「提升工程」領導小組報送每月的工作進度、項目數據與質量報告。
(四)做好學時審核和登記工作
培訓結束後,各市、縣要及時做好培訓測評工作,具體由培訓機構會同中小學校根據教師網路研修成效、校本實踐任務完成情況和信息技術應用情況等進行評定,培訓測評合格者發放培訓合格證書並登記繼續教育80學時。省統一制定培訓證書模板(電子版),培訓機構會同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做好證書發放工作。各地要依託《廣東省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學時登記,具體由培訓機構負責學時登記,市、縣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學時審核。跨年度培訓學時可以分年度登記,年度學時分配比例由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培訓計劃自主確定。
(五)加強信息技術的應用和推廣
為深入推進「培訓—測評—應用」工作,省將遴選和建立一批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示範區、示範校和示範性網路研修社區,加強信息技術應用;組織開展全省信息技術教學應用成果評選和展示活動。各地市要以此為契機,進行綜合創新,建立教師信息技術應用機制。要在開展培訓基礎上,積極組織開展信息技術應用論文、教學設計、教學課件、教學課例和微型課程評比活動,做好與「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活動的銜接,營造良好的應用氛圍,促進信息技術與課堂教學的深度融合。
三、加強督查,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今年,省政府將「發展互聯網+教育」列入省級督查范圍,「提升工程」是重點內容之一。各地務必高度重視,認真按照有關時間節點和工作計劃,確保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今年「提升工程」任務。省教育廳將建立「提升工程」進度月通報制度,每月對各地市「提升工程」工作完成情況進行通報,同時,將各地市、縣(市、區)的推進情況作為「強師工程」地方獎補資金的重要考核因素。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相應建立督促檢查機制,明確責任,加快工作落實。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經費保障。各地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安排專門經費用於本地「提升工程」教師全員培訓;中小學校要在學校年度公用經費中統籌安排「提升工程」培訓經費,為本校教師參加培訓和信息技術應用提供條件保障。
(二)做好進度報送工作。請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認真填報《廣東省「提升工程」培訓任務完成進度表》(見附件1),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本地工作進展情況通過「省平台」報送省「提升工程」辦公室。
(三)加快工作推進。未完成機構遴選的地市務必在今年5月15日前完成培訓機構的評審或招投標工作,並將《廣東省「提升工程」培訓機構備案表》(見附件2)以及培訓機構產生方式、公示情況、遴選結果以書面形式(加蓋市教育局公章)與電子版同時報省教育廳教師繼續教育指導中心和省「提升工程」辦公室備案。
(四)加強工作指導。省「提升工程」辦公室要加大對「提升工程」管理者和骨幹教師的培訓力度,主動開展業務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度,熱情做好服務。各地市在開展工作中遇到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向省教育廳和省「提升工程」辦公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