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縣退役軍人專項公益崗位招聘
1、退役士兵公務員專項崗位
第一,退役士兵公務員專項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體制內崗位,很多崗位定向招錄退伍士兵。搜索一下,會發現很多可報考的專門崗位,大多分布在公安局、建設局、檢察院、市場監督管理局、法院、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不管是國考還是省考都有警察崗位,專門招錄退灶皮野役大學生士兵。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含五年的退役大學生,當你參加國考或者省考的時候,首要挑選這種崗位,標注要求報考人員是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才能報。那麼退役大學生士兵就可以報,因為退役大學生士兵就是服務項目人員的一類。
省考中還要很多警察崗位要求限定退役大學生士兵才能報考,也就是說兩年義務兵也可以報。一些地區在報考時對退役士兵的條件也有所放寬。舉個例子:
2022年福建省錄用公務員
公告中明確規定
退役軍人可以報考專門職位
公告中還提出,只要你是2019年之前在福建省入伍,身份是全日制畢業生或者在校生服役未滿5年,本科畢業生服役未滿四年的,也可以參加此次專項崗位報考。
另外《退役軍人保障法》要求各地設置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服現役滿五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考。
幾乎每個省都設置了
服役五年以上才可報名的崗位
安徽省招錄的特警職位
對服役五年以上退役士兵放寬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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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定向招錄中,有些地方規定的加分政策中都包括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在公務員定向招錄中,有些地方規定的加分政策中包括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例如陝西省和青海省。
第二,參加消防員招錄。退伍之後年齡在24周歲以下,軍事素質還不錯的退役士兵可以報考每年七月份的消防員招錄。消防以前是屬於武警,也是屬於現役部隊。改制後,消防隊伍招錄消防員的主要人群就是面向社會青年。
這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名額面向退役士兵招錄。退役士兵有過服役經隱喊歷,訓練和紀律層面沒的說,招錄後,只需要經過培訓就可以直接上崗。消防員也是退役軍人就業不錯的選擇,但是年齡卡的比較嚴,很多參軍晚服役時間長的退役軍人就不符合條件了。
第三是退役軍人特設教師崗。近日,培養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文件正式印發。
關於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
今年3月
福建省已經開始落實單列計劃
退役軍人盧衍丁為學生講解示範防身術動作要領。吳新友 攝
各地面向退役軍人制定招聘計劃時,實行單列計劃。放寬年齡限制,師范類、體育類高等院校可開設退役軍人師范教育、體育專業專修班。師范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握悶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退役軍人進校園任教,不是降低教師招聘選拔標准,而是有針對性地對教師任職的考核選拔流程進行簡便優化或補充完善,發揮退伍不褪色的軍人本色。
2、山東退役軍人公益崗2022政策
最低工資標准不一樣,具體補助如下:
1增加殘疾軍人殘疾撫恤金、烈屬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的生活補助標准。在中央現行補助標准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制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
3無工作且家庭困難的參戰退役軍人,每人每月補助100元。
退役軍人,指退出現役的軍人(轉業軍人,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等)。2016年12月報道,自新中國好則岩成立以來,共有5700萬軍隊人員退出現役,並以每年幾十萬的速度遞增。2018年4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正式掛牌成立,退役軍人工作邁入新的發展階段。
一)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范圍:具有東昌府區行政轄區內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及就業願望,進行失業登記的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安置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等群體。具體包括以下人員:
1、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
2、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
3、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
4、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6、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人員;
7、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
符合用人條件的前提下,優先錄用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和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2)肥西縣退役軍人專項公益崗位招聘擴展資料盯頌:
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范圍: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等群體。
1、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是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依據區鄉村振興局提供的最新脫貧享受政策人口信息庫進行查詢。
2、農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3、農村殘疾人,是指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法律依據:
《士兵退役安置條例》
第三條國家建立以扶持就業為主,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友御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
第四條全社會應當尊重、優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第五條國務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條退役士兵應當遵守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規,服從人民政府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