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縣政府拆遷辦法
1、政府拆遷流程及細則
一、政府拆遷流程及細則
(一)征地拆遷工作實施主體不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脊鎮耐以櫻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二)徵用土地公告不規范徵用土地公告是徵用土地的必經程序,徵用土地公告分為兩種,一是徵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四條規定: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用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第五條規定:徵用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征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二)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三)征地補償標准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七條規定: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徵用上地才案:在徵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第八條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2、土地補償費的旅悄標准、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補助費的標准、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和支付方式;5、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這兩條規范的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時間和內容。在現實的征地拆遷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進行公告的很少。有的小項目未進行公告,有的製作了公告未張貼,有的應公告兩次而只公告了一次,有的公告內容不完整,還有的在未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時即發出徵用土地公告。因此,公告內容缺少批准機關、批准文號和批准時間。征地不依法進行公告,違反了法定程序,剝奪了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並將產生嚴重的後果。依據《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未依法進行徵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未依法進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安置手續。(三)不告知聽證權《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九條規定: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第十條規定: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準的徵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依照上述規定,被徵用土地的農民對徵用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有權要求聽證,並有時限要求。因此,徵用土地的實施機關應當向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交待聽證權。可以在徵用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中告知聽證權,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告知聽證權。但在現實的征地拆遷工作中,幾乎都沒有告知聽證權,更談不上舉行聽證會,實質上剝奪了被征地農民要求舉行聽證的民主權利。(四)調查工作不細致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後,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補償登記的項目逐項進行詳細的調查核實,填寫房屋設施、青苗等拆遷補償表。這項工作量大、專業性強、復雜、煩瑣,也很容易出差錯,要求工作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素質,耐心細致的工作作風。但在現實征拆工作中,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達不到要求。調查核實工作差錯較多:一是遺漏項目,幾乎每一拆遷戶都有補遺的問題。有的遺漏的項目還不少。二是適用補償標准不準確,被征地的農民之間互相比較,如果標准算高了他不找你,如果算低了他就來找你。三是適用補償標准隨意性大、不公正,關系好的標準定得高一些。四是工作責任心不強,簡單粗暴,不向拆遷戶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導致拆遷戶產生抵觸情緒。(五)補償、安置不到位徵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在現實征拆工作中,有的征地補償費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額到位。有的拆遷項目,拆遷戶將房屋拆除後,在過渡房內居住一年以上,重建地還未出來。
二、你知道政府政府對拆遷項目的補貼有哪些嗎
(一)貨幣補償補助市區房屋被徵收人,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方式時,按被徵收房屋評價值的以下比例給予貨幣補助:1、房屋為15%(二)房屋徵收獎勵被徵收人,承租人在合同期內簽訂補償協議,在搬遷期內完成搬遷,房屋按被徵收房屋評價值的10%給予合同搬遷獎勵,每戶低於2萬元,按2萬元獎勵。(3)購房補助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徵收補償協議生效之日起24個月內購買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的,可以根據住房所有票和購房納稅證明書,不超過被徵收住房評價值(實際購房資金少於被徵收住房評價金額的,按納稅證明書上記載的購房資金)的10%
三、商業拆遷和政府拆遷的區別是什麼
1、拆遷主體不同顧名思義,商業拆遷其主體應該是商業人員,在實踐中主要集中在開發商、企業家群體上。而政府拆遷,是由地方政府主導,依據地方政策進行。
2、拆遷目的不同商業拆遷是盈利性開發,是一種有償平等交易,以達到雙贏的目的。而政府拆遷是以「公共利益」需要為目的,非營利性,需要給被徵收人不低於原有生活水平的拆遷補償。
3、拆遷范圍不同商業拆遷很多是針對一戶或是幾戶的房屋的徵收拆遷,特定性比較強。而政府徵收拆遷一般都是一個村或是一個區域,涉及范圍比較廣,且除了包含國有土地上及土地上房屋的徵收拆遷,還包含集體土地及其土地上的房屋。其被拆遷的人數和范圍都要比商業拆遷寬很多。
4、拆遷意願不同商業拆遷是居於開發商與被拆遷人在平等地位上的協商談判,在一致意見下達成的民商事合同。其特點是雙方自願、有償,交易價格可以不是市場價格。而政府拆遷是行政徵收方與被拆遷人簽訂行政合同。雖然也要遵循自願和平等協商的原則,但大部分被拆遷人並不會自願被拆,由此而引發了很多徵收拆遷矛盾,被徵收人的利益遭受很大損害。還有一點是:政府拆遷,法律規定要按照市場價格給予被拆遷人足額補償,但事實上政府拆遷給予的拆遷補償普遍偏低。從這個角度來比,商業拆遷對於被拆遷人來說,獲利更多。
5、救濟方式不同商業拆遷簽訂的是民商事合同。所以,在商業拆遷中引發的糾紛,可進行仲裁、提起民事訴訟等手段解決。而政府拆遷是行政合同,救濟手段是復議,或提行政訴訟等。二者依據的法律和行為手段都有所不同,被拆遷人要有所區分。
2、肥東縣撮鎮拆遷計劃
法律分析:撮鎮鎮安置房建設相對滯後,供需矛盾突出,在加大建設力度和及時回遷的情況下,我鎮目前未安置房屋面積仍有300多萬㎡;被征遷戶多數長年在外租房,生活諸多不便。根據以上情況,只有涉及交通、環保、教育等重點工程項目,才優先列入鎮征遷項目計劃。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3、肥東縣長臨河鎮羅洪村殷中組什麼時候拆遷
您好,肥東縣長臨河鎮羅洪村殷中組決定拆遷工作,拆遷預計從2021年6月1日開始,計劃在6月底前完成。肥東縣黨委、政府統一部署,將在拆遷過程中保證羅洪村殷中組村民的合法權益,並對羅洪村殷中組村民搬遷安置安排嚴格有序進行。拆遷過程中,肥東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將更加努力,認真服務村民搬遷安置,保障被拆遷戶的合法權益。其次,肥東縣長臨河鎮羅洪村殷中組的拆遷安排已經進入緊張的最終階段,該村拆遷工作將在2020年6月27日正式開始,一直持續到8月7日。在此期間,村民會按照規定完成搬遷,對現場施工環境安全進行重新建設,實現拆遷標准化清理。目前,當地政府已經向當地百姓發放通知,要求搬遷人員搬遷前先把財產妥善收好,提前把原居住處徹底打掃一遍,以便易於拆遷結束後的檢查。
4、合肥肥東的拆遷政策內容?
安徽征地拆遷律師團隊合肥高飛律師解答:
1、如果你所在的被拆遷區域屬於城鎮規劃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屋拆遷的司法解釋,可以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政策予以補償,即最基本也要做到「拆一還一」,拆老百姓一塊錢就要還老百姓一塊錢,拆一百平就要並且你有選擇房屋安置或者貨幣補償的權力。
肥東縣城應當屬於城鎮規劃區的
2、如所在區域未劃入城鎮規劃區尚屬農村,那麼按照國務院文件,也應保證被拆遷農民生活水平不能低於原標准,即按照國務院590號令即上述第一條標准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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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肥東拆遷後田地租賃條件
按照45800一畝地進行租賃。
本次徵收集體土地補償標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皖政〔2020〕32號)文件規定執行。撮鎮鎮、店埠鎮、合肥循環經濟示範園、肥東經濟開發區范圍內集體農用地、建設用地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准為48500元/畝。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准,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肥東縣被徵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合政秘〔2021〕2號)文件執行。
肥東縣,隸屬於安徽省合肥市,東望南京,南濱巢湖,西融合肥,北襟蚌埠。肥東有「吳楚要沖、包公故里」之譽,境內有中國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古廬陽八景之一的「四頂朝霞」,「北九華」之稱的浮槎山。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渡江戰役總前委舊址和合肥青龍廠新四軍四支隊東進抗日紀念館是肥東的「紅色名片」。安徽唯一僑鄉——長臨河鎮走出了800多名教授、專家、將軍,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達4500人,至今仍保留有200多年歷史的皖中特色古街。
6、合周高速肥東段拆遷補償標准
一、拆遷補償標准
1、拆遷補償費:
(1)住宅拆遷補償費,按照縣級城市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的2倍計算,每人每月補貼不低於500元;
(2)商業拆遷補償費,按照縣級城市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的2倍計算,每人每月補貼不低於1000元;
(3)工業拆遷補償費,按照縣級城市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的2倍計算,每人每月補貼不低於1500元;
(4)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費,按照縣級城市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的2倍計算,每人每月補貼不低於300元;
(5)佔用耕地拆遷補償費,按照當地政府補償政策執行;
2、安置補助費:
(1)住宅安置補助費,按照縣級城市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的2倍計算,每人每月補貼不低於500元;
(2)商業安置補助費,按照縣級城市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的2倍計飢祥算,每人每月補貼不低於1000元;
(3)工業安置補助費,按照縣級城市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的2倍計如鎮算,每人每月補貼不低於1500元;
(4)農村宅基地安置補助費,按照縣級城市居民月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的2倍計算,每人每月補貼不低於300元;
3、物業補償標准:
(1)拆遷安置房屋物業補償,按照拆遷安置房屋面積的2.2倍計算;
(2)拆遷安置商業、工業物業補償,按照拆遷安置物業面積的2.5倍計算;
4、搬遷補助費:
(1)舊居搬遷補助費,按照搬遷物品實際重量計算,每噸補貼不低於50元;
(2)商業搬遷補助費,按照搬遷物品實際重量計算,每噸補貼不低於100元;
(3)工業搬遷補助費,按照搬遷物品實際重量計算,每噸爛橡搏補貼不低於150元;
5、拆遷補償其他費用:
(1)傢具家電補償: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補貼不低於200元;
(2)裝修損失補償: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補貼不低於200元;
(3)其他損失補償: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補貼不低於200元;
(4)拆遷工程費用: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補貼不低於200元。
7、肥東拆遷補償標准
法律分析:(一)房屋面積大於人均6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按照人均60平方米建築面積計算有效面積。若房屋已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農房建築執照》等合法證照且證載面積大於人均6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按照證載面積計算有效面積;(二)房屋面積小於人均60平方米大於人均3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按照人均實有面積計算有效面積;(三)房屋面積小於人均3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安置對象可按200元/平方米申請補齊至人均30平方米建築面積後計算有效面積。因私自交易等原因造成房屋面積小於人均30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按照實有面積計算有效面積。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8、安徽省肥東縣店埠鎮的拆遷政策是怎樣的
根據巢湖市人民政府《關於對廬江縣徵用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批復》(巢政秘〔2008〕24號),現將廬江縣徵用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著物補償標准予以公布,請予遵照執行。此前縣有關補償標准與本標准不一致的,按本標准執行。
附件:1.《關於對廬江縣徵用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批復》(巢政秘〔2008〕24號)
2.廬江縣徵用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著物補償標准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2
廬江縣徵用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著物補償標准
1.房屋補償價格 元/㎡
類別 價格 房屋結構裝修情況 備 注
結構
等級 廬城規劃區 一類鎮規劃區和工礦區
框架 720 690 全部或承重部分(柱、梁、板)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包括框架大板,與框架輕板結構等房屋,內、外牆面普通粉刷。水、電、廚、衛設施齊全。
磚 混 I類 650 620 鋼筋混凝土構造梁、柱,主要是磚牆承重,外牆面水泥砂漿粉刷,內牆普通粉刷,普通門、窗,水泥地面。水、電、廚、衛設施齊全。 二層以上(含二層)
II類 600 570 部分鋼筋混凝土,主要是磚牆或空斗牆承重結構,外牆面水泥砂漿,內牆普通粉刷,木製門窗,水泥地面。水、電、廚、衛設施齊全。
磚 I類 550 530 240磚牆或毛石牆承重,大瓦屋面,鋼、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條,內、外牆普通粉刷,木製門窗,水泥地面。水、電、廚、衛設施齊全。
木 II類 500 480 240實心牆或空斗牆承重,木屋架或木構架,木或水泥桁條,大瓦屋面,內、外牆普通粉刷,木製門窗,水泥地面。水、電、廚、衛設施齊全。
註:本標准中一類鎮為:冶父山、羅河、龍橋、礬山鎮,其他地區的補償標准參照一類鎮標准執行,具體由廬江縣政府確定。
2.成新系數
建築年代 5年以內 6-10年 11-15年 16-20年 21-30年 31年以上
成新系數 1 0.95 0.9 0.85 0.8 0.7
3.房屋拆遷補償金額計算公式為:
補償金額=補償價格×成新系數×建築面積
4.搬家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助費
(1)搬遷補助費:按房屋合法建築面積3元/平方米,自行搬遷的按2次支付,拆遷人負責搬遷的不支付;
(2)臨時安置補助費:按房屋合法建築面積每月2.5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12個月。
5.樹木補助標准
名稱 類別 單位 數量 金額(元) 備注
樹木 10cm以下 棵 1 5.00 1、非人工培植的野生樹木不補助;
2、樹干直徑應從樹木1米處計算;
3、竹林按2500元/畝計算;
4、除林地外,其他土地上10cm以下的樹木行間距小於1米的,按1000元/畝補償,不再補償青苗費。
樹木 11-20cm 棵 1 10.00
樹木 21-30cm 棵 1 20.00
樹木 31-40cm 棵 1 30.00
樹木 41cm以上 棵 1 40.00
果樹 不足3年 棵 1 20.00
果樹 3年以上 棵 1 50.00
6.附著物補償標准
項 目 補 償 標 准 備 注
水池 普通水池 30元/個
陶瓷不銹鋼水池 40元/個
雨蓬 20元/平方米
鍋灶 單口 150元/個
雙口 200元/個
面盆 50元/個
圍牆 磚砌 40元/平方米
石砌 30元/平方米
門樓 磚混 400元/座
磚木 150元/座
土瓦 100元/座
水井 磚砌 1500元/口 超過10米部分,每深1米
增加100元
壓水井、沼氣池 300元/口
空調 櫃式 150元 移機費
分體式 120元
窗式 80元
熱水器 光電太陽能 160元 移機費
其他 60元
電 話 120元 遷移費
有線電視 80元 遷移費
水箱拆裝費 100元
座便器 60元/套
浴缸 150元/套
整體廚房(拆裝費) 300元/套
整體浴室(拆裝費) 100元/套
抽油煙機 50元/套 遷移費
室外砼地坪 20元/平方米
磚糞窯池 30元/平方米
遷墳 350元/冢
附屬房(含閣樓、披廈) 磚混 300元/平方米
磚木 200元/平方米
簡易 6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