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大巴
1、大巴車夜間禁行規定
法律分析:國家規定大客車零晨2點到5點禁止上路。大巴車夜間行駛規定如下:
1、必須按規定隨車配備兩名或以上具備資質的、經考核合格的駕駛員;
2、大巴車駕駛員在夜間2時至5時之間運營時,必須在公司規定的休息點停車換人;
3、在休息點待班的駕駛員要保證有充分休息的時間,並保證在每天夜班接班前有不低於6小時的強制卧床休息時間;每班車執行駕駛員落地換人時,下車休息的隨車駕駛員不得低於1人,另一名未下車的隨車駕駛員不得立即駕駛大巴車,必須由新換上車的駕駛員駕駛;
4、大巴車在交接班期間,要提前做好旅客安全告知和其他相關服務工作,確保旅客人身和財產安全;下車休息的駕駛員必須在交班後1小時內強制卧床休息,與第二次輪換上車的的間隔時間不得低於8小時;
5、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之間,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得少於25分鍾;夜間行車速度必須保證在日間限速的80%以內;高速公路最高速度不得超過80公里/小時。
法律依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道路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以及車輛行駛道路的實際情況,按照規定設置監控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的限值,以及核定運營線路、區域及夜間行駛時間等,在所屬車輛運行期間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實時監控和管理。
設置超速行駛和疲勞駕駛的限值,應當符合客運駕駛員24小時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於20分鍾,客運車輛夜間行駛速度不得超過日間限速80%的要求。
2、大巴夜間限行規定
法律分析:1、必須按規定隨車配備兩名或以上具備資質的、經考核合格的駕駛員;2、大巴車駕駛員在夜間2時至5時之間運營時,必須在公司規定的休息點停車換人;3、在休息點待班的駕駛員要保證有充分休息的時間,並保證在每天夜班接班前有不低於6小時的強制卧床休息時間;每班車執行駕駛員落地換人時,下車休息的隨車駕駛員不得低於1人,另一名未下車的隨車駕駛員不得立即駕駛大巴車,必須由新換上車的駕駛員駕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3、大客車晚上禁行時間是什麼
一、大客車晚上禁行時間是什麼
1、客車晚上在2點至5點必須就近停靠在安全地帶,落地休息,駕駛員要及時提醒車上旅客不要隨意走動,照看好隨身攜帶的物品,如有需求及時聯系駕駛員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第十八條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
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
二、大巴車夜間行駛規定有哪些
1、必須按規定隨車配備兩名或以上具備資質的、經考核合格的駕駛員;
2、大巴車駕駛員在夜間2時至5時之間運營時,必須在公司規定的休息點停車換人;
3、在休息點待班的駕駛員要保證有充分休息的時間,並保證在每天夜班接班前有不低於6小時的強制卧床休息時間;每班車執行駕駛員落地換人時,下車休息的隨車駕駛員不得低於1人,另一名未下車的隨車駕駛員不得立即駕駛大巴車,必須由新換上車的駕駛員駕駛;
4、大巴車在交接班期間,要提前做好旅客安全告知和其他相關服務工作,確保旅客人身和財產安全;下車休息的駕駛員必須在交班後1小時內強制卧床休息,與第二次輪換上車的的間隔時間不得低於8小時;
5、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之間,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得少於25分鍾;夜間行車速度必須保證在日間限速的80%以內;高速公路最高速度不得超過80公里/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