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執勤麵包車輛圖片
1、武警機動部隊和其他武警有區別嗎?區別性質在那?
武警機動部隊和其他武警有區別,武警機動部隊和其他武警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兩者定義方面不同
武警機動部隊的主要武警部隊的組成部分是內衛部隊,由武警總部直接領導管理。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機動師和總部直屬單位。
武警總隊是指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設立的武警部隊的一級組織。隸屬於武警總部,同時又是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機構中的軍事性部門,受公安廳領導。
二、兩者任務方面不同
武警機動部隊主要任務:
1、負責承擔固定目標執勤和城市武裝巡邏任務,保障國家重要目標的安全;
2、負責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
3、負責支援國家經濟建設和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武警總隊主要任務是:
1、負責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
2、負責貫徹武警總部關於部隊建設的方針、原則和指示;組織領導教育訓練;
3、負責辦好指揮學校,為部隊培養合格的基層指揮員;輪訓支隊副職以下幹部,提高組織指揮能力、業務能力和管理教育能力,不斷加強部隊建設,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一切任務。
三、兩者作戰方面不同
武警機動部隊指的是每個武警支隊以上的單位都必須有的執行非靜態守衛任務的部隊,即執行臨時任務和處理突發事件的部隊。如果武警某市支隊同時擁有若干執勤中隊,則必定要有一個執行處突任務的機動中隊。
各省總隊在擁有若干執勤支隊的同時,必定要有一個執行處突任務的機動支隊,負責高難度的處突和反恐任務的特勤中隊便是機動支隊之下的。
如果當地出了暴力案件,並且公安無法處理,那麼前去處突的部隊肯定是機動中隊,而不可能是有固定勤務和警衛目標的中隊。
(1)武警執勤麵包車輛圖片擴展資料:
1、武警內衛機動部隊於1996年由中央軍委改編自陸軍乙種步兵師,現有十四個,由武警總部直接指揮,在全國或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時執行鎮壓武裝暴亂和大規模騷亂的任務。
武警機動師是由解放軍轉過去的部隊。
各省總隊在擁有若干執勤支隊的同時,必定要有一個執行處突任務的機動支隊,負責高難度的處突和反恐任務的特勤中隊便是機動支隊之下的。
這些機動部(分)隊是武警內衛部隊自建立起便存在的處突力量,和由解放軍轉過去的機動師一點兒聯系也沒有。更何況機動師只是作戰部隊,平時一般不參與任何執勤任務。
「機動部隊」這個叫法是武警部隊內部的正規叫法,專指各級機動支隊,大隊,中隊,但不包括個別執勤中隊內部的機動班。
2、武警部隊設武警總部(正大軍區級)、指揮部(正軍級)、總隊(正軍級、副軍級)、支隊(旅、團)四級領導機關。各省級(市、區)設武警總隊(正軍級、副軍級),各地級(市、州、盟)設武警支隊(旅、團級),各縣級(地市轄區、市、縣)、鎮設有武警大隊(營級)或中隊(連級)。
武警總部,設司令部(副大軍區級)、政治部(副大軍區級)、後勤部(正軍級)、各警種指揮部(正軍級)及各機動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