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麵包車辦營運證
1、麵包車運營證怎麼辦?
一、步驟:
到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登記,拍照,買一本技術檔案(藍色的),上線檢版測全部達標後到權登記處拿檢測報告,蓋章(藍本)再拿一張小標貼,藍本上要等評的(一級車)。最後帶好檢測報告和相關手續到轄區交管所辦理營運證。
二、補充:《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所說的「車輛營運證」,是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經依法審查,依照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決定向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時,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的車輛營運證。
2、個人麵包車個人營運證怎麼辦理
初次辦理所需資料:
1、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2、《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3、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4、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2)重慶麵包車辦營運證擴展資料:
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應當依據該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對該車輛予以暫扣。
並根據該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值得注意的是,該條例規定的車輛營運證與目前使用的《道路運輸證》名稱不同,但其性質和作用是一樣的,其制式、配發、使用、監管除了應當遵守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外,其他可以繼續沿用《道路運輸證》的有關制度。
3、麵包車辦營運證要多少錢?拉客的
麵包車辦營運證要5000-1w。
營運證辦理:
1、必備資料:審批同意的《購車申請表》和《購置營運車輛審批表》,行駛證、購置附加費證、購車發票等影印件各一份。
2、辦理程序:由市運輸管理科初審,報總站復審合格後,填發《營運證》和憑行駛證到所屬交通管理所繳納運管費後,領取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第四十條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對出站的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禁止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防止超載車輛或者未經安全檢查的車輛出站。
道路運輸站(場)經營者應當公平對待使用站(場)的客運經營者和貨運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道路運輸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
4、麵包車營運證怎麼辦理
一、麵包車營運證怎麼辦理
1、麵包車營運證的辦理流程。具體如下:
(1)首先要去工商局辦理個體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提交相關資料給有關部門審核;
(2)辦理道路經營許可證;
(3)經過有關部門審核,領取工商營業執照;
(4)辦理有關稅費手續,繳納稅款後,領取稅務登記證;
(5)車輛拿到當地車管所進行上牌;
(6)領取營運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
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縣級行政區域內和毗鄰縣行政區域間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從事省際、市際、縣際(除毗鄰縣行政區域間外)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三)在直轄市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向所在地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對從事省際和市際客運經營的申請,收到申請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前,應當與運輸線路目的地的相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程序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商決定。對從事設區的市內毗鄰縣客運經營的申請,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報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決定。
二、辦理營運證需要什麼材料
1、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2、申請表;
3、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4、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5、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麵包車怎麼辦貨運營運證
麵包車拉貨不需要辦理貨運營運證,因為按照規定要求,使用總質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的,無須取得貨運營運許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四條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使用總質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的,無需按照本條規定申請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及車輛營運證。
關於貨運的其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六條國家鼓勵貨運經營者實行封閉式運輸,保證環境衛生和貨物運輸安全。貨運經營者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運輸危險貨物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貨物燃燒、爆炸、輻射、泄漏等。
第二十七條運輸危險貨物應當配備必要的押運人員,保證危險貨物處於押運人員的監管之下,並懸掛明顯的危險貨物運輸標志。托運危險貨物的,應當向貨運經營者說明危險貨物的品名、性質、應急處置方法等情況,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包裝,設置明顯標志。
以上內容參考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