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濱湖小區保安秩序維護員
1、物業管理秩序維護員是干什麼的?知道的情告訴一下謝謝著急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在實際工作中,物業服務企業對「從事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安全防範崗位」的工作人員,大多習慣稱之為「保安員」,業主和居民大多也沿用這種稱謂。「
2、合肥的保安員證在哪裡辦理?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合肥的保安員證在市公安局辦理。
3、小區物業公司秩序維護員屬於保安嗎?為什麼我們習慣叫保安?
干什麼別干保安,保安在天津屬於二狗子,最看不起的職業,不如去工廠學點技術,哪怕錢少
4、1做保安員工作是不是很低賤? 2秩序維護員和保安員有什麼區別?
一點都不低賤,我感覺都是平等的,
5、居住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的內容,公共秩序維護人員的要求
小區公共秩序維護服務的內容
1. 防範管理服務
防範管理是指物業服務企業為防盜、防破壞、防意外及應急處置而對所管轄的物業區域進行值勤監控、巡視等一系列管理服務活動。防範管理服務的對象主要是人為造成的事故與損失。
為了達到物業區域防範管理服務的目的,必須從防範管理服務的「硬體」和「軟體」兩方面下功夫。物業區域防範管理服務的硬體是指根據防範管理服務工作的實際需要所必須配備的一整套硬體設施,防範管理服務的軟體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內部的專職秩序維護人員及其實現防範管理服務所採取的一系列措施、規定和制度。
2. 消防管理
消防管理包括防火和滅火兩個方面,物業服務消防工作的重點應放在火災災情發生後採取何種措施才能將損失降低到最小;另一工作重點是防患於未然,即將防火工作做在前頭,並從人力、物力、技術等多方面做好隨時滅火的充分准備。物業消防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有:消防宣傳教育;消防隊伍建設;消防制度的制定;消防設施、器材的配置及管理;災情發生後的處置措施等五個方面。
建立一支以物業服務企業員工為主、業戶為輔的高素質的專群結合的義務消防隊伍,是落實區域消防工作的組織保證,其任務是進行消防值班、消防檢查、消防培訓、消防器材的管理與保養、協助消防部門開展滅火工作。
3. 道路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管理主要包括道路管理、交通管理、車輛管理和停車(庫)場管理四個方面。
(1)道路管理是指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道路設施進行日常管理,對非法佔用道路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置。
(2)交通管理的任務是正確處理人、車、路的關系,在可能的情況下做到人車分流,保證物業服務區域內交通安全、暢通,其重點是機動車輛管理。
(3)車輛管理包括機動車、摩托車、助動車和自行車的管理,主要職責是禁止亂停亂放和防止車輛丟失、損壞。
(4)停車(庫)場管理包括地面停車和地下停車兩大類,其管理服務任務主要是對(庫)場內的車位劃分、行駛標志、進出停車(庫)場車輛、存放車輛的防損和防盜工作進行管理服務。
公共秩序維護服務的基本要求
1. 安全
安全是物業服務的第一需求,也是秩序維護服務的第一需求。物業服務企業應該樹立積極防範的態度,不斷提高自身安全防範的能力,配合公安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治安、消防工作,努力使業戶有一個安全的工作與生活環境。
2. 有序
在物業區域內,業戶不僅需要物業的設備設施運行有序,也需要往來的人流有序、車流有序。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時,更需要秩序維護人員忙而不亂,及時有序的應對,及時妥善的處置。這種安全有序的工作與生活的環境必將給業戶帶來一種舒適的感覺。
3. 親情
物業服務的公共秩序維護服務對盜竊與破壞者來說是一種威懾力量,但對業戶與社會公眾來說應充滿親情。物業服務企業的秩序維護人員應像愛護家人一樣愛護業戶與業戶的財產,為業戶提供熱情周到的優質服務,讓業戶有遠親不加近鄰的感覺。
4. 形象
秩序維護服務是物業服務的第一形象。良好的物業秩序維護服務、整齊的秩序維護隊伍、優秀的秩序維護人員素質能提高物業服務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層次,使業戶有安全感。不僅如此,秩序維護服務的形象還能增加物業及物業服務企業在社會公眾中的影響,使物業保值增值,使物業服務企業得到良好的口碑。
公共秩序維護人員的基本要求 在崗盡責,熟悉域情,防範到位,舉止文明。
6、當物業保安(秩序維護員)貌似很丟人
我也是去年畢業的大專生,學的機電一體化專業,在學校考了電工從業資格證,想找份電工工作積攢經驗並學習技術,但找不到。目前因為經濟原因想去做秩序員了。求建議,求前輩指教指教。
7、小區秩序維護員 算是保安嗎?
是的,屬於保安員范疇。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從以上兩條規定可以看出,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包括「維護相關區域內秩序的活動」,物業服務企業的職責包括「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防範工作」。 另外,從《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物業服務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來看,均明確物業服務成本中包含「秩序維護費」的內容,並無「保安費」的表述。
8、物業公司秩序維護員屬於保安嗎?
現在小區的秩序維護員就是我們以前稱呼的保安。當下社會保安無處不在,商場有保安,學校有保安,公企單位有保安,只要是有人流集中的地方就一定會有保安。他們有的是向導,有的是地標,更有的是守護神。
而秩序維護員與保安卻有著本質的區別,為了釐清治安責任,避免與業主發生不必要的矛盾,物業管理區域內保安早已更名為秩序維護員「秩序維護員」,僅從字面上就清楚的體現了這一崗位的屬性。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秩序維護員是負責維護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做好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防範工作。
物業項目秩序維護員崗位職責:
1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聽從指揮,履行職責。負責轄區秩序維護工作。
2 認真做好門崗、巡邏、交接班、監控、消防、車輛等各項工作,執行公司行為規范,使用禮貌用語,提供標准化服務。
3 按時交接班,衣帽整潔,言行規范,保持良好精神狀態。正確使用秩序維護器材、用品,愛護公財物,責任區域衛生良好。
4 負責轄區公共部位、房屋建築、設施設備以及相關場地、建築小品、附屬物等物業公共部位的維護。維護公共秩序,樹立公司形象。
5 糾正轄區內不文明行為有礙現象,小攤小販及各種推銷人員進入轄區對進出人員發現異常,按規定作相應的應急處理。
6 巡查消防、監控等器材設備是否完好,供水、供電有無跑、冒、滴、漏導常情況及氣味。亂扔裝修垃圾等。
7 檢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有無侵佔公共部位現象,危害公共安全,公眾利益。
9、物業公司設置的護衛員、秩序維護員、保安員有什麼司法解釋?
物業公司設置的所謂護衛員、秩序維護員、保安員等,其實質是一回事,本人認為沒有什麼司法解釋。一是:因國家《保安條例》即將出台,設「護衛員」、「秩序維護員」是為從名稱上規避「保安」二字;二是:改換稱謂而避開相關部門的監管;三是:減小物業公司在安全保衛工作中承擔的責任。
10、物業秩序維護員要怎麼干
第一:秩序維護員主要是執行層面,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就是合格的秩序維護員;
現列舉行業內大物業服務公司的崗位職責如下:(需要說明的是,在物業服務行業內,保安、秩序維護員都是指同一崗位)
(一)秩序維護員(門崗)職責
1負責控制閑雜人員進入服務區域內,規范物品出入管理,協助公安機關處理有關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保障服務區域內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
2負責區域的消防及其監督,熟悉區域內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各類消防器材、設備設施的使用方法、操作、運行和維護流程,遇到緊急情況能正確處理。
3防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物資擅自出入區域,維護區域的治安、車輛秩序。
4負責區域內有關外來人員和裝修人員的身份核對、登記、放行。禁止乞討、拾破爛人員進入區域。
5負責區域內有關物資的離開服務區域的核對、登記、放行。
6負責區域內車輛進出的核對、登記、放行。
7制止各類違反區域管理公約、制度和干擾、妨礙物業服務工作的現象;
8保持出入口衛生,門崗(值班室)內的物品擺放整齊,符合「7S」標准。
9熟悉服務服務區環境、樓宇結構、設施、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二)秩序維護員(巡邏崗)職責
1負責區域的消防及其監督,熟悉區域內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各類消防器材、設備設施的使用方法、操作、運行和維護流程,遇到緊急情況能正確處理。
2負責區域車輛的停放和安全保管,防止未經許可的人員、車輛、物資擅自進入區域,維護區域的治安、車輛秩序。
3制止區域內各類違反消防、衛生、綠化、停車等管理規定的行為;制止各類違反區域管理公約、制度和干擾、防礙物業服務工作的現象;禁止乞討、拾破爛人員進入區域。
4保持區域各類消防、交通、安全等標識齊全、醒目。
5負責區域內有關外來人員和裝修人員的管理。
6負責區域內裝潢裝修過程的檢查和管理。
7協助公安機關處理有關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三)秩序維護員(車輛管理人員)職責
1熟悉停車場環境、樓宇結構、設施、設備、器材布置及其控制范圍。
2負責指揮停車場車輛的行駛和停放,維護交通、停車秩序。
3負責對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4負責收取車位使用費。
5負責車輛出場時的資料驗證核實。
6負責協助清潔工維護停車場衛生。
7負責檢查停車場設施設備運行情況。
8負責清點停車場內的車輛。
第二:在拓展一下其他方面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總體來分,分為安防管理、消防管理、各種突發事件的管理預防,還包括員工自身的安全,這些都可以叫做安全管理
(1)在細分說:安防又分為人防和技防
(2)消防管理又分為預防和消防
范圍較廣泛,簡單來舉一個消防設備的安全管理的內容:
1、每周檢查項目:檢查各處消防栓、消防水管;檢查各類手提滅火器;檢查防火門、安全出口指示燈、安全通道照明是否完好。
2、每月檢查項目:消防加壓水泵、正壓送風、排煙風機試啟動一次;各類信號指示燈是否正常;各類水壓壓力表是否正常;消防水泵泵體是否漏水、生銹;檢查消防電源是否正常,能否及時切換。
3、每半年檢查項目:手提式滅火器是否有效;檢查煙感、溫感探測器是否正常工作;消防水栓放水檢查一次;檢查消防警報按鈕、警鈴及指示燈;檢查消防廣播系統;消防控制聯動系統進行一次實驗測試;自動噴灑系統管理和各消防水箱、水池排水檢查;氣體滅火裝置檢查測壓。
4、每年結合消防演習,對整個消防系統進行一次運行檢查,對各消防設備的聯動協調運行進行測試。
5、對巡檢和測試發現的問題和安全隱患,一定要在限期內整改完畢,並進行調查分析,採取措施避免錯誤的再次發生。
6、對消防設施日常運行、維修、更換的成本進行測算,為管理費的收取提供數據。
第三:簡單地舉一些突發事件的管理(內容均出自本人的個人官方博客):
(一)
火警火災應急處理預案
1.目的
使項目全體員工對突發事件具備快速反應能力,做到遇突發事件時有步驟、有秩序地實施各項緊急措施,以確保小區、大廈內的人員及財產的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於各部室、各分公司。
2.事件處理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2.1各分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
總指揮——項目總經理
副總指揮——保衛部負責人(現場負責人)
指揮中心——中控室
滅火組——組長:消防主管/領班; 組員:保衛全體員工及保安公司
警戒組——組長:內保主管/保安隊長 組員:全體保安員
搶救組——組長:綜合部經理/主管; 組員:綜合部員工
疏散組——組長:客服部經理/主管; 組員:客服部員工
技術組——組長:工程部經理/主管; 組員:工程部相關技工
2.2義務消防隊各小組職責:
2.2.1 滅火組——負責火災現場的滅火搶險工作。
2.2.2警戒組——負責火災現場周邊的安全控制、人員支援、協助疏散及重要物資的搶救看護工作。
2.2.3 搶救組——負責火災中受傷人員的包紮、護理及安置工作。
2.2.4 疏散組——負責通知、引導相關人員進行緊急疏散及安撫工作。
2.2.5 技術組——負責確保救火、疏散行動中的供水、斷電及其他消防設施設備正常運行的支持工作。
3.通用處理程序
3.1 中控室在接到消防主機報警或其他形式的火情報警後應立即到達報警現場進行確認,當場處理並查出原因,事後及時上報部門經理。
3.2物業任何人員如發現在小區、大廈區域內發生火情,發現人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立即用電話或對講機向保衛部中控室報告,如身邊無通訊設備,可按下距離最近的火災手動報警器按鈕向中控室報警,並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材控制火勢,等待增援。(應本著小火先自救,大火先報警的原則。)
3.3如火災發生在上鎖的客戶或住戶區域內,在有備用鑰匙的情況下,按備用鑰匙啟用程序使用備用鑰匙。
3.4在聯系不上住戶/客戶、萬分緊急的情況下,如不採取措施可能會造成更大損失,確需破門進入滅火或確認的,經項目總經理批准,應有兩名以上物業人員同時破門進入。事故處理完後,應保護現場,照相取證並做好相關記錄。客服部應盡快聯系該住戶/客戶說明情況並到現場確認。
4.特殊處理程序
4.1如夜間發生火警火情,中控室人員在確認後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按本預案的要求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事件處理程序,但需及時向相關人員報告。其他部門的值班人員應無條件的服從中控室人員的滅火指揮。
4.2如火情緊急並有蔓延趨勢或已經失控,中控室人員在請示項目總經理後,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如情況危急,可先報警再向領導報告。
4.3夜間發生真實火災時,保衛部保安隊長及班長應根據中控室的指令立即組織駐點的保安隊員迅速奔赴火場,實施滅火撲救工作,並隨時向中控室報告火場情況。
5.火警火災事件處理程序
5.2事件處理預案(自有滅火設施可撲滅的可控火情)
5.2.1中控室職責:
5.2.1.1中控值機員經確認確實發生真實火情,立即用對講機通知附近區域的保衛人員攜帶滅火具火速趕到現場,
5.2.1.2立即對火情現場進行定點錄像,並進行跟蹤監控。
5.2.1.3用對講機或電話通知消防主管(領班)、保安隊長(班長)到達現場。
5.2.1.4電話通知保衛經理(值班負責人)。
5.2.1.5電話通知項目總經理。
5.2.1.6通知滅火組、警戒組、技術組人員到位協助撲救火情。
5.2.1.7堅守崗位,注意觀察火場附近區域的火警信號,如有報警,應立即派專人查看。
5.2.1.8根據現場總指揮的命令起降防火卷簾門及開啟排煙送風系統。
5.2.1.9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部過程。
5.2.1.10在項目總經理、保衛部經理到達指揮崗位前,中控值班人員全面負責火警處理的指揮調度職責,並有權依據現場情況判斷是否撥打119(無法判斷火情趨勢時,寧可報警,不可不報)。
6.善後處理
6.1如條件允許,總經理應到場主持善後工作的有關事宜。
6.2項目總經理帶領物業人員安撫住戶/客戶,並考慮解決其臨時住所的問題。
6.3保衛部或綜合部負責對現場的拍照取證工作。
6.4如條件允許,工程部恢復電、氣等系統的運行。
6.5保衛部出具事故報告,經項目經理審批後報總公司。
6.6綜合部根據有關政府機關對火災的認定結果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索賠事宜。
6.7由項目總經理統一行使對外發布消息權。
7.項目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個性文件為實施本預案的支持文件。
7.1支持文件目錄:
7.1.1義務消防隊組織架構圖及人員名單。
7.1.2轄區內重要水、氣閥門位置一覽表
7.1.3轄區內電路、電閘位置一覽表
7.1.4緊急疏散方案
7.1.5備用鑰匙啟用程序
7.1.6重點防護區域分布一覽表
7.1.7住戶/客戶緊急電話聯系表
7.1.8項目其他的關於火警火災事件處理的培訓文件
治安、刑事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1.目的
使項目全體員工對突發事件具備快速反應能力,做到遇突發事件有步驟、有秩序地實施各項緊急措施,以確保小區、大廈內的公共人員及財產的安全。
2.范圍
2.1適用於各項目、各部室。
3.事件級別的定義
盜竊、搶劫、綁架、兇殺、恐嚇爆炸等刑事案件
4.事件處理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4.1處理此類突發事件的主要責任部門為保衛部。
4.2其他部門應根據保衛部處理事件的需要提供相應的支持和協助。
5.通用處理程序
5.1物業任何員工,凡發現小區、大廈內發生上述突發事件,應及時進行勸阻或制止(刑事案件除外),並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採取邊報告邊控制的有效措施,在第一時間報告保衛部中控室,報告時,如發現肇事者正欲逃跑或現行違法犯罪等緊急情況,可先通知門崗及巡視保安人員採取封堵及控制措施,而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或部門,但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
5.2保衛部中控室接到上述事件的報告後,應立即用對講機調集巡視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並進行事態控制,並向保衛部經理、主管報告。
5.3保衛部經理、主管接到報告後及時到達事件現場進行處理。
5.4如事件有升級、擴大趨勢,保衛部經理應及時向項目總經理報告。
5.5發生事件應立即報警處理,同時上報項目總經理及保衛部經理。
5.6在事件的處理過程中,其他部門人員應對保衛部提供積極的支持和幫助。
5.7刑事案件發生後,應保護好現場,除確有必要外(進入案發現場應人員要切記:1、不要觸摸現場任何物品。2、不要用現場的電話報警或通知相關人員。3、記清自己進入現場的行走路線。4、如對現場被害人進行施救時,如被害人被捆綁,不要將捆綁繩索解開,應用剪刀剪開繩索保持繩索解扣的原狀。),任何人員不得在警方到達前進入或破壞案件現場。
6.特殊處理程序
6.1如在夜間發生突發事件,保衛部中控室人員在確認後應及時向保衛部經理、主管報告,並根據部門領導的指令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事件處理程序。
6.2夜間發生上述突發事件時,保安隊長及班長應根據中控室的指令立即組織保安隊員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控制及警戒工作,並隨時向中控室報告現場情況。
6.3如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還未逃離的,保衛部應迅速對其人身和行為加以控制,如犯罪嫌疑人持有凶器的,不宜貿然進行抓捕,應注意觀察嫌疑人詳細特徵(如面部特徵、身高、穿著、口音、乘做的交通工具、逃跑的方向等),應組織人員進行外圍控制,等待警方到場處理或向警方提供線索。
7.3事件處理程序(盜竊、搶劫、綁架、兇殺、恐嚇爆炸等刑事案件)
7.3.1中控室職責
7.3.1.1接到報告後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通知保衛部經理(主管)及附近保衛人員火速趕到現場。同時向項目總經理報告。
7.3.1.2立即對案件現場或各出入口進行定點錄像,對可疑的人或事要進行跟蹤監控,並及時通知相關保安崗位進行盤查控制。
7.2確保通信暢通,在整個事件的處理過程中做好上傳下達的工作。
7.3.2保衛部職責
7.3.2.1接到報告後,除各崗位留守人員外,其餘保衛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在經理(主管)的指導下做好現場的控制保護工作,在公安機關到來前,禁止任何無關人員進入案件現場。
7.3.2.2保衛部經理對現場情況作一定了解後,向項目總經理匯報,並公安機關報案。
7.3.2.3根據現場情況進行必要的搶救工作,進入案發現場應人員要切記:1、不要觸摸現場任何物品。2、不要用現場的電話報警或通知相關人員。3、記清自己進入現場的行走路線及觸摸過的物品,待警方到場後一一說明。4、如對現場被害人進行施救時,如被害人被捆綁,不要將捆綁繩索解開,應用剪刀剪開繩索保持繩索解扣的原狀,以免破壞作案現場的痕跡。
7.3.2.4如嫌疑人正在現場作案,應抓住時機立即將其抓捕,並扭送公安機關。但抓捕時要注意個人和周圍群眾的安全,同時要盡量控制影響。
保衛部負責協助公安機關調查事件過程,登記涉案物品,做好報案登記、筆錄等。
7.3.2.5夜間發生重大搶劫、殺人、盜竊、爆炸等案件時,保安各崗應立即封鎖
所有出入口,組織巡邏崗、門崗、中控值班員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圍、追、堵、截,
所有人員只准進、不準出,經查實無疑並經保衛部門同意後才可離去。
7.3.2.6如住戶、客戶已自行報警,保衛部經理應向項目總經理報告,並准備相關的證據、資料,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
7.3.2.7保衛部經理接到恐嚇爆炸、投毒的報告後應立即報項目總經理,同時向110報警。
7.3.2.8組織各部門協助公安機關做好隔離、清場、人員疏散等工作。
7.3.2.9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案件偵破審理工作。
7.3.2.10待公安機關現場勘察完畢後,對案件現場進行必要的照相取證。
7.3.2.11事後出具事件報告。
8.3.3項目總經理職責
8.3.3.1接到報告後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有關部門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組織人員搶救危重傷號。
8.3.3.2通知保衛部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8.3.3.3向保衛部經理(中控室)下達緊急疏散的指令。
8.3.3.4指揮保衛部門人員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案件偵破工作。
8.3.3.5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8.3.4物業員工職責
8.3.4.1物業人員在接到發生刑事案件的報告後,應立即向中控室報告。
8.3.4.2如犯罪嫌疑人已逃離現場,發現人應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及時搶救重號傷員,嚴禁任何人進入現場,等候保衛部人員前來處理。
8.3.4.3如遇恐嚇爆炸、投毒等案件,一般恐嚇者多數會採用電話通知或郵包的方式告知恐嚇信息。但無論何種形式,物業發現人都必須認真對待,慎重處理。
8.3.4.4當接聽恐嚇電話稱有炸彈時,接聽者必須保持沉著、冷靜,不打斷對方說話,並進行文字記錄。可根據談話情況通過提問了解對方,同時拖延時間,通過對話了解對方特徵,如:對方的性別、年齡、口音、談話速度、有無口吃、語氣激動或平靜、對方電話的背景聲音等等。
8.3.4.5取得上述材料後,接聽人員立即向本部門經理(節假日期間總值班人員)匯報,並通知保衛部。
8.3.4.6若物業公司員工在某一區域發現無主的不明可疑物品,絕對不要觸動,應立即報告中控室,且疏導周圍人員立即離開,等待保安人員到來。
8.3.4.7熟悉情況的人員不要隨意與無關人員對案件進行議論,以免泄露案情,影響案件的偵破工作。
8.3.4.8盡量安撫住戶、客戶情緒,對外界的詢問及訪問應按物業公司統一的口徑進行發布。
9.善後處理
9.1如條件允許,總經理應到場主持善後工作的有關事宜。
9.2項目總經理帶領物業人員做好對住戶、客戶、受害人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9.3保衛部負責對現場的拍照取證工作。
9.4保衛部根據公安機關的處理或偵察結果出具事故報告,經項目經理審批後報總公司。
9.5由項目總經理統一行使對外發布消息權。
10.項目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個性文件為實施本預案的支持文件。
10.1支持文件目錄:
10.1.1緊急疏散方案
10.1.2重點防護區域分布圖
10.1.3住戶/客戶緊急電話聯系表
10.1.4基本救護常識
10.1.5建築具體布局平面圖
10.1.6保衛部崗位分布圖
10.1.7項目其他的關於治安刑事案件處理的培訓文件
車輛事故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1.目的
使項目全體員工對突發事件具備快速反應能力,做到遇突發事件有步驟、有秩序地實施各項緊急措施,以確保小區、大廈內的公共人員及財產的安全。
2.范圍
2.1適用於各項目、各部室
3.事件處理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3.1處理此類突發事件的主要責任部門為保衛部。
3.2其他部門應根據保衛部處理事件的需要提供相應的支持和協助。
4.事件處理程序
5.通用處理程序
5.1物業任何員工,凡發現小區、大廈內發生上述車輛事故事件或接到報告,應立即報告保衛部中控室,報告時應講明事故發生地點、有無人員傷亡、車輛號牌及基本特徵等情況。
5.2保衛部中控室接到上述事件的報告後,應立即用對講機調集巡視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並進行事態控制,並向保衛部經理、主管/領班報告(節假日報總值班)。
5.3保衛部經理、主管接到報告後及時到達事件現場進行調查處理,組織人員對過往的其他無關車輛進行疏導。並保護好現場。
5.4提取肇事車輛的行駛證及駕駛人身份證件,最好留取當事人關於事故的書面聲明。
的以外,物業人員在報警前應經項目總經理批准。
6.特殊處理程序
6.1夜間發生上述事件時由保衛部保安隊長進行處理,應向保衛部經理及時報告。
6.2為車主開具的車輛事故證明應有項目分公司的印章。
6.3車輛損壞又無法確認肇事者的,如條件允許,保衛部應通過監控錄像查找,同時在現場調查時應注意損傷痕跡的新舊特徵等細節情況。
7.特殊崗位要求
7.1保衛部經理、主管/領班、保安隊長應熟知處理此類事件的程序及保險理賠要求。
7.2工程部人員應掌握物業區域內的公共設施設備的價值及維修清單,以便於定損理賠。
7.3中控室應掌握所有登記車輛的情況。
7.4大門崗應對進入的所有無證車輛的情況及去向進行詢問並登記。
7.5保衛部人員應掌握撲救車輛火災及緊急救護的基本常識。
7.6綜合部人員應掌握保險理賠的程序及要求。
8.事件處理程序(車內物品丟失、車輛撞人、丟失、爆炸、自燃等事件)
8.1接到報告後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通知保衛部經理(主管)及附近保安人員火速趕到現場,同時向項目總經理報告。
8.2保衛部組織人員保護現場,記錄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疏導交通及圍觀人群。
8.3根據車主的陳述詳細記錄丟失的車輛及物品情況。
8.4保衛部通過監控錄像及門崗的車輛進出登記查找相關可疑線索。
8.5對被碰撞的人員給予必要的救助,注意:切勿擅自移動受傷的當事人。
8.6如住戶、客戶已自行報警,保衛部經理應向項目總經理報告,並准備相關的證據、資料,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同時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案件偵破審理工作。
8.7待公安機關現場勘察完畢後,對案件現場進行必要的照相取證。
9.善後處理
9.1如條件允許,項目總經理應到場主持善後工作的有關事宜。
9.2客服部經理帶領物業人員做好對住戶、客戶、受害人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9.3保衛部負責對現場的拍照取證工作。
9.4保衛部根據公安、消防機關的勘察、鑒定結果出具事故報告,經項目經理審批後報總公司。
9.5由項目總經理統一行使對外發布消息權。
10.項目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個性文件為實施本預案的支持文件。
10.1支持文件目錄:
10.1.1完整的機動車輛登記記錄
10.1.2住戶/客戶緊急電話聯系表
10.1.3車輛事故證明(樣本)
10.1.4基本救護常識
10.1.5緊急疏散方案
10.1.6公共區域設施設備價值及維修價格清單
10.1.7項目其他的車輛事故處理的培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