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小區最牛違建
1、合肥最亂的地方
周谷堆那也比較亂。。。雙崗。基本上在城裡都還好,到城郊了治安就不大好了,建議住一個正規的小區,像我住的小區雖然舊點,但是有幾個老頭老奶二十四小時值班,很安全。不要住開放式的,平房也不好
2、合肥一小區樓房位移2.76米,400萬新房成違建,業主該咋辦?
賣房子可以說是人生中非常大的一件事情,但是有的人買房子的過程真的是非常的曲折,在付了錢之後可能還沒有拿到房子就發生了很多的意外,就比如在安徽合肥的一個小區內就發生了一件事情,就是新蓋的樓房,可能成為違章建築,那麼業主又該怎麼辦呢?
一、官方的相關回復。在2021年1月18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函復區城市管理局,認定合肥萬達文旅城二期D地塊項目17號、18號、19號樓(望海潮小區17-19棟)未按規劃許可證定位要求進行建設,屬違法建設,但未給予處理意見或建議。
該回復稱,由於規劃部門未對該項目17號、18號、19號樓違法建設給予處理意見,未明確該違法建設屬於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情形,還是屬於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情形,導致區城市管理局無法依法做出行政處罰,無法進一步推進該違法建設查處。
二、這樣的事情可能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樓房已經蓋好了,如果想要推早在重建的話肯定是不可能的了,但是這幾棟樓房已經成為了違章建築,那麼可能會有哪些後果呢?首先就是如果相關部門不能夠批準的話,那麼這批樓房肯定是不能夠交付的,那麼業主就拿不到房子。另一個結果就是相關部門對此做出了一定的回應,給開發商一定的懲罰,然後業主能夠拿到房子。如果得不到相關部門的同意,那麼即使業主拿到這棟房子之後,也有可能發生很多的糾紛,畢竟這已經涉及了法律。
三、誰要為此買單。那麼誰又該為此買單嗎?難道是業主嗎?在我看來要為此買單的應該是開發商,因為開發商沒有做好相關的工作導致劇里有了很大的誤差,成了違章建築。如果這批房子不能夠如期交付的話,開發商應該給予藉助一定的賠償。
3、住宅小區房子十幾幢違建超高超寬符合三種違建可不拆規定,地是紅的。請問怎麼可以辦理房產證?
住宅小區房子十幾棟違建超高超寬,符合三中維艱不拆規定,我想你這個應該去找管理建築的管理建設的人和部門詢問
4、小區裡面的違建應向哪個部門投訴
可以撥打12319城建服務熱線舉報。1、12319是電話投訴中心,電話打過來後,電腦系統會記錄,並讓投訴人留下電話和地址,資料匯總至市城管執法局,城管執法局將給舉報違建所在地的屬地城管執法局處理。同時,當地城管部門的信訪科會給投訴人發回手機簡訊,告知對方已經辦理這一投訴。2、當地城市管理部門的答復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 嚴格來說,當地城管部門收到報告後,可以在一到兩天內調查是否有違法建築,最慢3到4天。 城管部門一般處理違反建設期45天的情況。 但是,有必要向多個部門報告違法建築的調查計劃,並在拆遷前徵求規劃部門的意見。
5、安徽一小區發生命案,業主群透露詳情,到底怎麼回事?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前生幾百次擦肩,才能換來今生的一次回眸;可見夫妻能走到一起是多麼不容易。
一旦相遇就是上輩子的緣分,就應該相濡以沫、相敬如賓,攜手並肩,一起走下去,不管有多少風雨,只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都不算什麼。
話說回來,婚姻是平平淡淡的,免不了有各種煩惱,各種沖突,爭執也在所難免;一旦發生矛盾,最好是冷處理,等火氣消了進行溝通,一切就會迎刃而解。
即使真的是一場誤會,在對的時間遇到了錯的人,也應該好聚好散,體面分手。不可以感情用事,做出非理性舉動,相互進行傷害;更不能以身試法,最終害人害己,毀掉幾個家庭。
兩人結婚走到一起自然會經歷生活中的柴米油鹽醬醋茶,來磨平生活的稜角,體驗家庭的意義,所以說夫妻之間吵架也是經常會有的事情,面對這樣的事情大家慢慢的也就習慣了。
前幾天也就是8月30號在安徽合肥發生了一起命案,叫人聽了非常震驚,也非常心痛,一個女子把自己新婚不久的丈夫給害了。
這個消息是在安徽合肥的一個小區業主群里開始瘋傳的,說該小區某座17樓有個女子,估計是因為家庭矛盾,夫妻倆起了爭執,女子竟然就在家中將自己的丈夫給害了。
業主群里有些網友還到了案發的那棟樓,拍攝了照片,從拍攝的照片中我們可以看到,案發地也就是這對夫婦的房門已經被警方——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貼了封條,按照程序,警方應該已經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初步勘察,但是在案子沒有審理之前,是不會解封的。
據業主群里透露的消息,最初的時候,是樓下的住戶發現這戶人家的女子想跳樓,然後現場的居民就撥打了報警電話,消防隊員及時趕到現場,採取了預防措施。
由於該女子情緒非常激動,消防隊員就耐心地對輕生的女子進行勸說,經過長時間地方勸說,女子終於被說動,打消了輕生念頭,樓下圍觀群眾得知消息一片歡呼。
可是接下來發生的事,卻叫人瞠目結舌。結果警方發現,要跳樓的女子之所以輕生,是因為該女子的丈夫在家中死亡,而且還是非正常死亡,確切地說是被害。
這一來該小區的業主群七嘴八舌議論開了。有知情人說這對小夫妻才30出頭啊,美好生活才剛剛開始就結束了。
還有人說,這名男子還是在讀博士生呢,國家培養個人才多不容易啊,實在有點可惜了。
有目擊者說,起因是因為家庭糾紛,男子的身上有幾處傷痕。
8月31日晚,安徽合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警情通報稱,合肥市蜀山區一小區發生命案,因感情矛盾,女子持刀將丈夫害了,該女子坐在陽台上欲輕生時被警方控制。
人並非生來就是罪犯,善惡就在一念之間,沖動是魔鬼,大家一定引以為鑒。
6、「最牛違建」何時休
說起「最牛違建」,大家也會自然想到媒體在2013年8月份報道的北京人濟山莊4號樓樓頂覆蓋上千平方米的違建。該違法建築在歷時近一年後才終於拆除完畢。雖然拆違速度堪比「蝸牛速度」,但終於還是拆完了。
7、合肥一出租屋內發現高度腐爛屍體,門窗被封死,警方的初步調查結果是什麼?
合肥一出租屋內發現高度腐爛屍體,經警方初步調查認為是燒炭自殺。這種刑事現場,警方可以從門窗封閉情況、死者狀態、室內物品擺放情況得出初步結論,最終的結論警方還要進一步調查,包括屍檢等等。
一、案件:這個事件發生在合肥一個小區的出租房內。到了交房租的時間,房東多次聯系租客都聯系不上,跑到出租房內查看發現,租客已死亡,屍體嚴重腐敗,門和窗戶所有的縫隙都用膠帶封死了,擺放在地上的火盆還有燃燒完的灰燼。據知情人介紹,死者是出生於1992年的男子,也不知道他為何這樣尋了短見。警方勘察現場只找到了一部沒有電的手機,沒有發現遺書,初步認定死者為燒炭自殺,屍體腐敗嚴重暫時無法確認具體死亡時間,只能推斷死亡已有一段時間。比較奇怪的是,與他合租在同一單元房的其它租客也沒有發現異樣,甚至都沒有聞到臭味。
二、如何勘察現場,排除他殺?作者就此問題請教了在公安機關工作的朋友。他簡單地給介紹說:一是要看現場情況,門窗是否反鎖,有沒有毀損痕跡,窗口上的灰塵是否有攀爬痕跡,封閉門窗的膠帶是否二次粘貼痕跡,室內物品擺放是否自然等等。二是屍檢看有沒有機械性損傷,屍表特徵是否符合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如指甲呈櫻紅色。三是要進行毒物檢驗,看死者血液里能否檢出一氧化碳以及血紅蛋白飽和度等等。當然,具體案例還要根據現場情況決定。
三、此類案件容易涉及的法律問題:一個年輕生命的逝去,讓大家倍感惋惜。大家在猜測死者自殺原因的同時,也在討論這個房東真夠倒霉的,房子變成了“凶宅”。接下來,我給大家聊一下此類案件容易遇到法律問題。
1、不要幫助他人“結束生命”。朋友之間什麼忙都可以幫,唯獨這種忙是不能幫的。如果一方為另一方自殺提供條件的,如提供毒葯、購買木炭等,他方利用這些條件自殺得逞的,自己就構成故意殺人罪,屬於幫助犯、間接故意。
2、死者家屬要求房東賠償怎麼辦?這種看似毫不講理的做法在現實中是存在的,特別是出事現場選擇在酒店的。房東對小夥子自殺行為,不存在過錯的,無需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作為房東盡了房主人的一般注意義務,就不會承擔這種責任。如果房東明知房子存在瑕疵或者安全隱患的,仍將房子出租給他人或者隱瞞實情造成損害的,房東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了。
3、房東能向死者要求賠償嗎?完全可以!因為這起自殺事件,他的房子也就成了大家說的“凶宅”,房子會貶值,也難以出租,房東完全可以要求死者家屬賠償,即便賠償也僅限於死者的財產。一般情況下,房東會自認倒霉,不會要求死者家屬賠償,死者親屬已經夠痛苦的了,他們也不願意再去別人傷口撒把鹽。
四、相關案例:學生情侶賓館過夜,遇隔壁客房有人燒炭自殺,雙雙中毒身亡一對學生情侶,入住商務賓館過夜。恰遇隔壁客房有人燒炭自殺,致一氧化碳蔓延,雙雙中毒喪生。事發後,死者家屬放棄追究自殺者的侵權責任,而基於合同向賓館索賠。法院審理認為,賓館內的設施存在重大隱患,在隔壁108房間客人實施違法行為時,造成109房間人員死亡的事故中,未履行及時檢查、發現、制止違法行為發生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現直接侵權人龍某已死亡,原告也不主張追訴,由直接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在事實上已不可能,結合案件實際情況和被告的過錯程度,由被告賓館方承擔30%的賠償責任,應為19.7萬元,另有生活費3.9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結束語:採取燒炭自殺的做法,以前在韓國、日本、香港等地比較常見,近幾來也被國內年輕人“引用”。“四哥有法說”在此提醒有關朋友,如果發現身邊朋友在網路搜索這些物品,或者無緣無故的網購這些這些物品,要多加小心。
8、小區違規違建!
小區內的違建城管有權利拆除。通常所說的小區內的違建,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因此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所規定的范圍,須遵守該法律。但是,對於小區內室內裝飾、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方面投訴,不屬於《城鄉規劃法》調整范圍,依法不屬於行政執法部門管轄,應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因此,遇到這些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群眾可直接向住建部門投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第六十八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安徽合肥市政務區2020有哪些老舊小區拆?
政務區沒有這么快要拆遷的小區,房齡基本在20年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