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手房收取居間服務費
1、合肥新房交付費用???
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交易手續費:建築面積×6元/㎡=元
3、公證費:200元/戶
4、書證費:20元/本
5、維修基金: 電 梯 建築面積㎡×27.5元/㎡(不知有變化否)=元
非 電 梯 建築面積㎡×22元/㎡=元
僅供參考,可以到售樓部找工作人員給你詳細計算一下
2、通過中介買的一手房,他現在要我交給他中介費?
你是直接找開發商買的還是通過中介,如果是中介的話你需要給中介費哦,一般1到1.5個點,不過一般一手房都是外包給中介公司然後由開發商發工資,你找他們經理說一說,看看別人是怎麼樣的,因為我們這邊都是不需要另外付中介費的,各地行情不一樣不懂,具體找他們老大唄,你買了房子是業主有權利拒絕不平等的付費。
3、一手房要收服務費,不然不給合同,請問這種行為合理嗎?
可以到當地的房管局房管中心去投訴。
4、我買房的時候還要收取居間費,居間服務費什麼意思
1、這個是典型的詐騙行為,數額這么大,可以涉嫌詐騙罪;2、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3、關於詐騙罪犯罪數額(以人民幣計算)認定標准,數額(較大為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為二十萬元以上。4、《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買房時的團購費被開成了居間服務費,這種服務費是合法的嗎?
中國人努力工作一輩子,就是希望可以買房買車,過上安穩的生活。在買房時選擇一名靠譜的置業顧問,非常重要,可以有效防止亂收費的現象。關於買房時的團購費被開成了居間服務費,這種服務費是合法的嗎? 我認為是合法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首先,團購費在法律上的名稱是居間費用,所以這種服務費是合法的,居間費用只是中介的一種形式,購房者不必過於擔心。其次,在房地產市場中,居間費用可以解決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信息閉塞的問題,很多開發商都是通過居間行為進行拓客銷售樓盤的,此舉可以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繁榮。最後,不是所有的樓盤都有居間服務費的存在,購房者在選擇的時候可以多咨詢一下置業顧問,如果害怕被騙的話,可以咨詢一下買過房的同事以及朋友。
一:居間費用是合法的,只是叫法不一樣而已。
團購費在法律上的名稱是居間費用,所以這種服務費是合法的,居間費用只是中介的一種形式,購房者不必過於擔心。
二:居間費用有利於開發商銷售樓盤,促進市場經濟的繁榮。
在房地產市場中,居間費用可以解決開發商和購房者之間信息閉塞的問題,很多開發商都是通過居間行為進行拓客銷售樓盤的,此舉可以促進房地產市場的繁榮。
三:主要看消費者購買哪裡的樓盤。
不是所有的樓盤都有居間服務費的存在,購房者在選擇的時候可以多咨詢一下置業顧問,如果害怕被騙的話,可以咨詢一下買過房的同事以及朋友。
關於買房時的團購費被開成了居間服務費,這種服務費是合法的嗎?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
6、房產居間服務費是什麼
第二十三章 居間合同
第四百二十四條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條 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百二十六條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第四百二十七條 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7、買了套一手房,說收2萬居間服務費,我以為算總房款里,結果沒有,請問可以找退還嗎?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
有時間看亂七八糟的小說沒時間看合同呀~
看你簽署的霸王合同有沒有違約責任並承擔多少違約金,你自己權衡~
8、買一手房收服務費
不要交錢,是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