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6年房地產
1、合肥市2016年買二手房過戶要多久
2016最新二手房交易稅費與過戶費詳解
1、契稅(買方支付)
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住宅類房屋標准按房款總價的1%-3%交納契稅,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計稅參考價的3%交納。
自2010年10月1日起執行的契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一次購房90平米以下按1%稅率徵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購房都是3%,不分面積。
2、營業稅(買方支付)
此項營業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銷售營業稅組成,徵收稅率為5.6%。個人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具體如下:
房產證未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以上的需要繳納總房價的5.6%;
房產證未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以下的需要繳納差額的5.6%;
房產證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以上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5.6%;
房產證滿2年的,並且面積在140㎡以下的免交。
3、個稅(買方支付)
核定徵收方式: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或1.5%、3%),我市個人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標准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類房產為1.5%,拍賣房產為3%。對於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徵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買賣雙方各0.05%)
印花稅是針對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所收的一類稅費。
對於購房者而言,印花稅的稅率是0.05%,即購房者應納稅額為計稅價格×0.05%的數值,印花稅採取由納稅人自行繳納完稅的方式。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印花稅。二級轉移登記只收取買方0.05%的印花稅。
5、土地增值稅:
個人轉讓非住宅類房產的」核定徵收方式「由登記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納稅人自行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或辦理核實手續後由登記中心代征。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核定徵收方式: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計稅價格×核定徵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標准:商鋪、寫字樓、酒店為10%,其他非住宅類房產為5%。
6、登記費
其收費標准分為住房與非住房。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房屋登記收費標准中包含《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和《土地使用權證》工本費。
7、房地產交易手續費
新建商品房的房產交易手續費按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轉讓方承擔。經濟適用房的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減半收取,由買方承擔。其他情況的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按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交易雙方各承擔50%。
8、傭金
成交價*3%,交易雙方各付一半。
9、貼花:5元/套
如果購房時需要按揭,還要發生以下費用:
10、評估費
評估價格100萬以下部分收取評估結果的0.5%,以上部分0.25%。
11、抵押登記費
個人住房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記收費標准為每件550元
12、委託公證費
如果購房需要辦理公證,那麼則要交納一定比例的公證費,公證費的標准一般為300元/二本公證書,另外每加一本收20元。如果需要贖樓,還會產生如下費用:
13、贖樓擔保費
費用計算——業主欠款×1%。期限為3個月,最低收費2000元。
14、贖樓罰息
不同銀行的收取方式不一樣,一般按欠款金額的0.5%收取
15、贖樓短期借款利息
一般1個月贖樓短期借款利息≈欠款金額×1
16、買賣合同公證費
由公證機關向涉外方收取,徵收標准:
過戶價×0.003%(過戶價<50萬)
過戶價×0.0025+250(50萬<過戶價≤500萬)
過戶價×0.002+2750(500萬<過戶價≤1000萬)
17、抵押合同公證費
買方涉外並需要貸款時,由公證處向涉外方收取的服務費。
2、合肥翔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怎麼樣?
合肥翔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2016-08-12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注冊成立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址位於合肥市蜀山區新產業園振興路自主創新產業基地7棟5001室。
合肥翔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40100MA2MYNFE9R,企業法人林彬煌,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合肥翔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房地產開發;物業服務;建築材料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百度企業信用查看合肥翔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3、2016年五月份合肥市二手房漲跌榜
2016年五月份合肥市二手房尋找該類房源的具體方式,共分為三種方式:
1、網路渠道:找房網,58,趕集,當地論壇等網路尋找(優勢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勢是虛假房源多,良莠不齊);
2、中介機構:當地品牌中介機構或直接委託一家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優勢是房源真實有效,隨時看房,還免費;劣勢是需要花錢);
3、個人人脈資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紹(優勢是對房源絕對了解,劣勢是砍價難)。
滿意請採納
謝謝
4、16年合肥長豐縣房子過戶要多久出房產證
房產證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自登記受理後次日起)。
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需要有效的證明和具體的步驟:
1、需要有效的證明
①老人的遺產,是所有繼承人的共同財產。
②繼承人對共有的財產的分割協議,只要每個繼承人同意並簽字,即可產生效力,任何繼承人都不得違約。
③如果每個繼承人對繼承的共有財產分割,無異議,可以憑此協議辦理過戶手續。
2、房屋繼承登記步驟。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如下:
①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②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③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④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⑤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四、過戶後多久拿房產證
材料都沒有問題的話,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材料都交給房產局之後,會有一個回執單,一定要在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一般需要15個工作日左右。稅金交清以後就在那裡排隊等著去拿新房產證。房產證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自登記受理後次日起)。
注意:房子對國人來說是個大問題,也正因如此,房產過戶也一直是受到人們廣泛的關注,早日過戶拿到房產證,取得房屋的合法權益,才能讓人早點放心、安心。因此,辦理房產過戶一定要備齊相關資料,一步一步的按照辦理流程來,在一定時間內,如果還沒有拿到房產證,大家就一定要去問問是不是中間哪個環節出現了問題,保證房產過戶的順利進行。
5、合肥房地產新政全文發布!二手房限購區域確定!
剛剛,
合肥市發布房地產「新政八條」,
涵蓋學位制、
二手住房限購、
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
等八個方面。
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內容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針對當前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積極落實城市主體責任,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主要特點是,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在嚴格執行現有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基礎上,突出民生屬性、突出精準調控、突出綜合施策,多舉措滿足群眾居住需求。
《通知》主要內容有8條:穩定增加居住用地供應、實行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購措施、實行市區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政策、從嚴調控商品住房價格、加強住房貸款審慎管理、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嚴厲打擊各種房地產市場亂象。
二、保持居住用地市場供應穩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開發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應計劃,加大市區居住用地供應,保障市場穩定。
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開,按季度公開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導市場預期。
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開竣工履約監管,對未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嚴格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的主要內容
在執行我市現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基礎上,自2021年新入學起,實行同一套住房,6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小學1個學位,3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初中1個學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除外。
四、二手住房限購政策的主要內容
為精準打擊部分區域二手住房和學區房炒作行為,在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合政辦〔2016〕43號)的基礎上,進一步收緊我市部分區域二手住房限購政策,即暫停市區范圍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濱湖新區、政務文化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其他區域指定學校的學區范圍內購買二手住房。其中,學區范圍以2020年教育主管部門學區劃分方案為准,後期學區劃分若有調整,則限購范圍對應調整。
根據房地產市場交易監測情況,對出現異常交易的區域適時調整二手住房限購范圍。調整范圍由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外公布。
五、法人、非法人組織購買住房政策的主要內容
針對法人、非法人組織參與購買熱點商品住房項目增多的現象,在借鑒外地調控經驗的基礎上,《通知》明確,在市區范圍內暫停向法人、非法人組織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經批準的人才公寓、重點招商引資項目除外)。
六、「法拍房」限購政策的主要內容
由於當前我市「法拍房」未納入限購范圍,近期少數外地戶籍購房者通過法拍規避限購查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價格不斷走高,少數「法拍房」甚至遠高於市場價成交,誤導市場預期。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確,對市區范圍內通過司法拍賣或招投標中心公開拍賣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應當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
七、在途交易處理的主要措施
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購政策執行:
1.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已通過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存量房網簽系統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已簽訂認購協議並能提供定金或購房款轉賬有效憑證的(不含現金支付)。
2.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出具的法律文書確認個人住房轉讓的,法律文書裁決日期在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的。
3.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已進入司法拍賣競價環節的。
八、市區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政策的主要內容
為規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為,杜絕炒賣房號行為,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通知》明確,加強房源信息公開監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記購房人數與可售房源數之比大於(含等於)1.5的熱點樓盤,均應實行搖號銷售,由開發企業委託公證機構予以公證。公證搖號銷售商品住房時,開發企業應提供不低於30%比例的房源用於剛需購房。搖號所購房源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3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實行搖號選房:第一步,進行選房資格搖號。首先由剛需購房人進行選房資格搖號,再由普通購房人進行選房資格搖號,剛需購房人在本類別選房資格搖號未中的,可參與普通購房人選房資格搖號。第二步,進行選房順序搖號。由獲得選房資格的購房人統一進行選房順序搖號,按順序依次選房。登記購房人、搖號選房人、合同簽訂人須保持一致,不得變更。具體搖號辦法另行規定。
剛需購房人須滿足以下條件:(一)登記購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二)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市區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在意向登記之日前無住房轉讓記錄的;(三)登記購房之日前3年內擁有市區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四)登記購房人登記購房之日時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
九、從嚴調控商品住房價格的主要措施
一是強化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嚴格「限房價」。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實行住房項目均價控制,平均備案價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讓前預測均價。
二是從嚴控制樓幢計價面積,未列入容積率計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為住房面積對外銷售,不再納入商品住房價格備案范圍。
三是合理確定樓層差價,同一幢樓的同一套型價差幅度原則上控制在10%以內。
十、住房貸款審慎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強經營用途貸款合規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39號)要求,加強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源、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貸款資質的審查,嚴肅查處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行為。
二是嚴格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注冊地在合肥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分檔管理,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不得超過《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發〔2020〕322號)規定的各檔上限。已超上限的金融機構,分別制定調整方案,在過渡期內逐步向管理要求邊際收斂(後期若有具體實施細則出台的,從其規定)。
十一、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市是全國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中央財政支持租賃住房建設、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保障性租賃住房近17萬套。市委、市政府對租賃住房建設高度重視,採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著力落實租購並舉制度,增加租賃住房供給,千方百計保障群眾住有所居。2021年,力爭再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2萬套(間)以上,努力解決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十二、嚴厲打擊市場違規行為的主要措施
一是對市區范圍內登記人數與可售房源數之比大於(含等於)1.5的住房項目,實行搖號銷售,從源頭上堵塞價外加價行為;
二是實施舉報查處制,公布舉報電話,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渠道;
三是強化部門聯動執法,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1月2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嚴厲打擊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切實規范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告》。市相關部門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通告》精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大對號頭費、茶水費、捆綁銷售等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將加大對房地產中介行業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市公安局、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加大對通過網路、自媒體等煽動房價上漲、渲染市場恐慌情緒、哄抬房價、炒作市場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有關部門將繼續密切關注房地產市場的變化,若發現不良苗頭,會及時跟進出台相應政策,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6、「靴子落地」:合肥發布房地產「新政八條」!
剛剛,
合肥市發布房地產「新政八條」,
涵蓋學位制、
二手住房限購、
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
等八個方面。
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
健康發展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內容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針對當前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積極落實城市主體責任,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主要特點是,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在嚴格執行現有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基礎上,突出民生屬性、突出精準調控、突出綜合施策,多舉措滿足群眾居住需求。
《通知》主要內容有8條:穩定增加居住用地供應、實行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購措施、實行市區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政策、從嚴調控商品住房價格、加強住房貸款審慎管理、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嚴厲打擊各種房地產市場亂象。
二、保持居住用地市場供應穩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開發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應計劃,加大市區居住用地供應,保障市場穩定。
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開,按季度公開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導市場預期。
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開竣工履約監管,對未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嚴格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市區學區內成套住房入學年限政策的主要內容
在執行我市現行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基礎上,自2021年新入學起,實行同一套住房,6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小學1個學位,3年內只能享有學區內初中1個學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除外。
四、二手住房限購政策的主要內容
為精準打擊部分區域二手住房和學區房炒作行為,在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合政辦〔2016〕43號)的基礎上,進一步收緊我市部分區域二手住房限購政策,即暫停市區范圍內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濱湖新區、政務文化新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其他區域指定學校的學區范圍內購買二手住房。其中,學區范圍以2020年教育主管部門學區劃分方案為准,後期學區劃分若有調整,則限購范圍對應調整。
根據房地產市場交易監測情況,對出現異常交易的區域適時調整二手住房限購范圍。調整范圍由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外公布。
五、法人、非法人組織購買住房政策的主要內容
針對法人、非法人組織參與購買熱點商品住房項目增多的現象,在借鑒外地調控經驗的基礎上,《通知》明確,在市區范圍內暫停向法人、非法人組織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經批準的人才公寓、重點招商引資項目除外)。
六、「法拍房」限購政策的主要內容
由於當前我市「法拍房」未納入限購范圍,近期少數外地戶籍購房者通過法拍規避限購查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價格不斷走高,少數「法拍房」甚至遠高於市場價成交,誤導市場預期。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確,對市區范圍內通過司法拍賣或招投標中心公開拍賣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應當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
七、在途交易處理的主要措施
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購政策執行:
1.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已通過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存量房網簽系統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的;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已簽訂認購協議並能提供定金或購房款轉賬有效憑證的(不含現金支付)。
2.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出具的法律文書確認個人住房轉讓的,法律文書裁決日期在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的。
3.2021年4月5日(含當日)前,已進入司法拍賣競價環節的。
八、市區熱點樓盤「搖號 限售」政策的主要內容
為規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為,杜絕炒賣房號行為,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通知》明確,加強房源信息公開監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記購房人數與可售房源數之比大於(含等於)1.5的熱點樓盤,均應實行搖號銷售,由開發企業委託公證機構予以公證。公證搖號銷售商品住房時,開發企業應提供不低於30%比例的房源用於剛需購房。搖號所購房源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3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實行搖號選房:第一步,進行選房資格搖號。首先由剛需購房人進行選房資格搖號,再由普通購房人進行選房資格搖號,剛需購房人在本類別選房資格搖號未中的,可參與普通購房人選房資格搖號。第二步,進行選房順序搖號。由獲得選房資格的購房人統一進行選房順序搖號,按順序依次選房。登記購房人、搖號選房人、合同簽訂人須保持一致,不得變更。具體搖號辦法另行規定。
剛需購房人須滿足以下條件:(一)登記購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二)登記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市區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且在意向登記之日前無住房轉讓記錄的;(三)登記購房之日前3年內擁有市區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四)登記購房人登記購房之日時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
九、從嚴調控商品住房價格的主要措施
一是強化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嚴格「限房價」。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實行住房項目均價控制,平均備案價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讓前預測均價。
二是從嚴控制樓幢計價面積,未列入容積率計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為住房面積對外銷售,不再納入商品住房價格備案范圍。
三是合理確定樓層差價,同一幢樓的同一套型價差幅度原則上控制在10%以內。
十、住房貸款審慎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強經營用途貸款合規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防止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39號)要求,加強個人住房貸款首付資金來源、最低首付比、償債收入比、貸款資質的審查,嚴肅查處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行為。
二是嚴格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注冊地在合肥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分檔管理,房地產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不得超過《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銀發〔2020〕322號)規定的各檔上限。已超上限的金融機構,分別制定調整方案,在過渡期內逐步向管理要求邊際收斂(後期若有具體實施細則出台的,從其規定)。
十一、加大租賃住房建設力度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市是全國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中央財政支持租賃住房建設、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城市,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保障性租賃住房近17萬套。市委、市政府對租賃住房建設高度重視,採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著力落實租購並舉制度,增加租賃住房供給,千方百計保障群眾住有所居。2021年,力爭再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2萬套(間)以上,努力解決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問題。
十二、嚴厲打擊市場違規行為的主要措施
一是對市區范圍內登記人數與可售房源數之比大於(含等於)1.5的住房項目,實行搖號銷售,從源頭上堵塞價外加價行為;
二是實施舉報查處制,公布舉報電話,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渠道;
三是強化部門聯動執法,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1月2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嚴厲打擊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切實規范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告》。市相關部門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通告》精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大對號頭費、茶水費、捆綁銷售等價格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將加大對房地產中介行業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市公安局、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加大對通過網路、自媒體等煽動房價上漲、渲染市場恐慌情緒、哄抬房價、炒作市場等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有關部門將繼續密切關注房地產市場的變化,若發現不良苗頭,會及時跟進出台相應政策,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來源:合肥日報)
7、2016年7月合肥蜀山區房價多少錢一平方
了解當地房價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打樓盤營銷中心的電話了解或者上房地產的門戶網站了解,如搜房網,騰訊房產,新浪樂居等。
對於剛需購房者來說,若有條件購房,那麼應該積極入市,不需要太考慮價格的因素,而需要考慮信貸等層面的因素。對於改善型購房者來說,在換房的時候一定要警惕政策調整的風險。而對於投資客來說,後續租賃市場應該是比較熱的,尤其是購房市場政策比較緊的時候更是如此。
8、2017合肥房產限購政策到底有哪些
2016年10月2日,合肥市政府召開緊急新聞發布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式宣布合肥實施區域性住房限購。從十個方面提出促進合肥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被稱作「房十條」,這也是2014年8月1日,合肥解除限購26個月後,再為樓市念緊箍咒。
合肥實施區域性住房限購,在市區(不含四縣一市,下同)范圍內,暫停向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房;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區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房和存量住房。
2.針對本市戶籍,只限購新房而不限購二手房,非本市戶籍限購新房和二手房。
(8)合肥市2016年房地產擴展資料
合肥住房限購執行有關情況說明
2016年10月28日,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發布《合肥市住房限購政策執行過程中有關問題解答》,就住房限購政策執行過程中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1.關於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家庭購房資格問題
凡10月2日前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
本市區戶籍家庭出售房屋後戶口遷移登記在集體戶的,仍具有本市區戶籍家庭購房資格;
10月2日後因轉業、退伍、復員原因將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軍隊轉業、退伍軍人,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
10月2日後戶口登記在集體戶的居民家庭,且期滿一年後,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
2.關於居民個稅和社保補繳及核查問題
購房資格核查中,對於追溯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繳納證明不予認可。
3. 關於繳納省直社保是否限購問題
對能提供近2年內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省直社會保險證明和交保單位出具工作地點在本市區證明的居民,可以按規定購買住房。
4. 關於夫妻雙方中僅單方符合購房條件問題
由擁有本市區戶籍一方購房,所購房產須為擁有本市區戶籍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符合購房條件的非本市區戶籍家庭,所購房產須為符合條件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
5. 關於特殊群體是否限購問題
駐肥(本市區)部隊現役軍人家庭,與本市區戶籍家庭具有相同購房資格;
對經區級(含開發區管委會)以上政府認可的新引進各類人才,可以購買一套自住房;根據《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允許在我市工作的境外人員購買一套自住房。
6.關於贈與和拍賣房產行為是否納入限購范圍
發生在直系親屬或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之間的贈與行為,不納入限購范圍;
發生在其他關系之間的贈與行為,需進行受贈人限購資格審查;
經司法拍賣或經政府招投標中心公開拍賣的房產,不納入限購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