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便民服务 » 合肥限购以网签时间么

合肥限购以网签时间么

发布时间: 2023-04-27 20:43:56

1、合肥买房限购政策都有哪些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合肥市区户口限购2套新房,二手房不限购。

2、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合肥非市区户口(包括四县一市和外地户口,且2年内逐月交社保或个税满一年)限购1套,包含新房二手房

在合肥首次买房的,一般首付30%;

在合肥市区已有1套房的,市区户口可再购1套房,在首套房全款或结清前提下,可贷款首付40%,未结清50%;

在四县一市已有1套房的,在首套房全款或结清前提下,可贷款首付40%,未结清50%;

在四县一市已有2套房的,1套结清,1套未结清的情况:不受理贷款,可全款

1套全款,1套贷款的情况:可结清40%,未结清50%

2套均为全款的情况:首付30%

2套均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3、限贷政策:

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

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对于合肥市区无房的:

(1)无贷款的情况:首付30%

(2)1次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40%

(3)1次贷款记录,未结清的情况:首付50%

(4)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5)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没有全部结清的情况:停止贷款

对于有1套房的:

(1)无贷款的情况:首付40%

(2)1次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40%

(3)1次贷款记录,未结清的情况:首付50%

(4)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5)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没有全部结清的情况:停止贷款

1套房和2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比一样,停止3套房贷款以及异地公积金贷款。

购房者注意了:2016年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且期满一年后,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的购房资格。

(1)合肥限购以网签时间么扩展资料:

外地人在合肥买房的条件:

1、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买房,需要有在合肥有满一年社保(查询办理)或者一年的纳税证明,同时贷款买首套房的首付最低是购房全款的三成,二套房的首付款最低60%。

在非限购区买房,可以贷款买房也可以一次性付款,具体条件可咨询非限购区楼盘售楼部。

2、外地户口在合肥买房情况有限购区和非限购区、新房和二手房等多种情况,其中限购区和非限购区针对外地户口买房政策不同。

合肥买房限购区域为:庐阳蜀山包河瑶海;合肥买房非限购区域为:高新,经开,新站滨湖

3、购房材料: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买房所需材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纳税或社保(查询办理)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拥有房屋量证明(无房者开具无房证明)。

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所需证件不同,具体可咨询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售楼部工作人员。

合肥落户的具体措施为:

1、合理放宽城区落户条件。

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连续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2、全面放宽巢湖市市区及县(市)辖建制镇落户条件。

在巢湖市市区、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县(市)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3、优化人才落户政策。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自主选择落户地直接办理。

在合肥市就业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解决专业技能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比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成绩前三名,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鼓励投资创业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投资兴办实业或者自主创业,有合法稳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并依法纳税,投资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

居民家庭户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投靠迁移。

7、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符合合肥市落户政策的户口迁入人员,通过购买等获得商品住宅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8、妥善解决未落常住户口问题。

公民计划外生育子女落户,各县(市)区、开发区不得自行设置前置条件;其他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经调查核实,可以办理登记常住户口。

2、合肥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合肥购房资格最新政策:合肥市区户口家庭如果名下无房,新房限购2套;如果名下有1套房,新房限购1套;名下有2套甚至以上的话,不能购买新房。
四县一市户口市区无住房的话,提交购房申请可在市区买1套新房或二手房。
非合肥市区及四县一市户口的话,需要在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保,才能购买1套新房或二手房。
另外之前可以通过人才落户政策获取购房资格,但该政策已经到期,合肥新的人才政策并未出台,所以目前最靠谱的方式还是缴纳一年的社保。
一、合肥哪些区域限购、哪些区域不限购?
限购区域如下:
市区新房(政务区、滨湖区、高新区、包河区、蜀山区、庐阳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
市区部分区域二手房(滨湖区、政务区、高新区);
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二手房(庐阳区南门小学学区、红星路小学学区、六安路小学、南门路小学森林城校区学区、六安路小学中铁国际城校区学区、42中学区、45中六安路校区学区、45中橡树湾校区学区;蜀山区西园新村小学北校学区、安居苑小学学区、稻香村小学学区、50中西校学区;经开区168玫瑰园初中部学区、168玫瑰园南校区初中部学区;包河区48中学区、屯溪路小学学区;瑶海区38中学区、和平小学学区)
非限购区域如下:
四县一市新房(肥西县、长丰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
滨湖区、政务区、高新区及指定学校学区范围之外的二手房
二、在合肥,刚需购房者如何认定?
如何才能成为刚需呢?需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符合限购政策、本人及家庭市区无房且之前无住房转让记录,3年内连续2年以上个税或社保,35周岁以内。
据合肥4.6楼市新政,刚需购房者可享受首付三成起的政策红利,购房机会增多。
三、合肥摇号购房放弃2次暂停摇号资格,具体怎么判定?
登记购房人通过公证摇号选到房后累计放弃购房2次的,自最后一次选房结束时起,暂停其在本市摇号选房资格6个月。”是指摇中并选房后放弃购房达到2次。
详情请戳:合肥摇号购房放弃2次暂停摇号资格
四、合肥哪些房产需要限售?
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五、购买首套及二套房产,首付比例分别是多少?
限购区域新房刚需首付3成起,非刚需根据楼盘或金融机构要求的首付成数而定;
限购区域二手房首付3成起,根据房东要求或金融机构要求的首付成数而定;
九区商贷首套首付3成起,二套首付6成起,三套停贷;
公积金需符合限购政策,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3套房停贷。
四县一市商贷首付2.5成起,二套首付3.5成起,三套停贷。
六、目前合肥的商贷利率是?和去年比,高了还是低了?
继1月20日5年期以上LPR利率为4.6%,下调5BP(基点)之后,合肥房贷利率将要下调,从首套的5.88%降到5.83%,二套房从6.37%降到6.32%,2月9日正式执行。合肥16家主流银行房贷利率摸底如下,仅供参考,具体视实际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3、合肥限购政策2022

合肥限购政策20221、户籍在合肥可购买2套;(注:在限购范围内,没有限购的二手房,可以全款购房,不限套数。)
2、非本市户口没有住房的,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或税务凭证,或者一年以上的集体户,四县(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巢湖市)的户籍居民,可以书面申请购买一套住房。
3、人才安居:重点企业的人才,分为两类,一类是高级人才,一类是大学类,需要本人提出并经公司审批。
基本需求1、符合合肥地区的限购政策。
2、购房人和其家人在本市城区没有自己的房产,并且在登记日期之前没有房屋的转移。
3、在购房登记日前三年内,持有本市连续两年以上的证明。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在合肥市内,不包括四个市,省级社会保险局必须出具单位公章的单位证明。
4、登记购房人在登记购房之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其身份证上的年龄为准)。
职业与居住(目前只有高新区才有这样的规定)1、在高新区需要在集成电路、新显示、人工智能、网络和信息安全、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家电和智能家居、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创意文化产业和创新型科技研发机构的这些单位工作。
2、符合合肥市的限购政策。
3、在上述重点行业工作,并在高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障一年,大学或以上学历。
4、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高新区没有自己的住所。
限制条款公证摇号购买的房屋,在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三年内不能上市,也就是说,普通的摇号房屋要五到六年才能出售,如果你要高杠杆买房,需要考虑自己现金能否支撑亮手模这么久。其他二手房,不需要公证的,不需要公证的。
按照贷款限制首先,限购是对合肥城区的房屋进行调查,对贷款薯樱的限制是对全国范围内的房屋贷款进行调查。第一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是30%,有一笔贷款的最低还款敬缓纪录为40%,没有还款的最低为50%。合肥的第一套房贷款利率为5.88%,二套房贷款利率为6.37%,预计到2022年会降下来。
以上就是合肥限购政策的相关内容,虽然对于现在的我们没有用处,但我们还是需要知道的,希望能够对你们有所用处。

4、合肥限购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在合肥限购区域内,本地户口通常只能购买两套住宅房,这里面其实就包含了已经发放产权证的回迁房和已经备案但并没有下发产权证的新房。如果是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内买房的话,那么是需要提供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个税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险证明才可以的,但是外地户口在限购区域内只能购买一套住宅房。合肥除了有限购政策以外,还有限贷政策。当地的限购范围包括政务区、滨湖区、蜀山区、包河区、庐阳区、高新区、新站区和瑶海区。
合肥市有2套房还能买吗?也可以买。合肥有7个区域是有限购令的,也就是说如果是本地户口,只能在这7个区域内购买第2套住房,则不允许购买第3套住房。这些区域桐纯分别是,蜀山区,庐阳区,瑶海区,滨湖区,政务区,新站区,经开区,高新区,这些区域内都是有限购令存在的,除此以外的区域是没有限购的,所以是可以购买第3套住房的。另外如果是外地户口,那么在合肥这些区域内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在这7个区域以外可以购买第2套住房。
合肥购房注意事项有哪些?首先得了解合肥当地的购房政策,比如本地户口可以购买二套房,外籍户耐轮行口只能购买一套房,另外还需要保险一年以上缴纳记录。其次选择购买的楼盘,毕竟合肥地区比较大,有老城区昌哗市中心开发区等等地方,可以选择自己看好的地段。最后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或者是预算来选择购买房产。
以上这是关于合肥限购政策是怎么规定的问题回答,合肥当地居民可以购买两套住房,外地户口在合肥只能购买一套房产,并且要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才可以购买。

5、合肥限购政策2021年最新

2021年合肥限购政策最新规定合肥限购政策分六类人群:
一、合肥市常驻户口:
1、家庭名下无住房的,新房限购2套,二手房不限购;
2、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的,新房限购1套,二手房不限购;
3、家庭名下有2套或2套以上住房的,新房新购,二手房不限购。
二、四县一市户口,分别是肥东、肥西、长丰、庐江 、巢湖, 没有社保要求,需要提供购房申请,新房或二手房限购一套;
三、外地户口(非本市或四县一市户口):需提供两年内有持续12个月以上的社保(补交社保不行)可在合肥市区内购买新房或者二手房一套;
四、人才引进,这个需要户口在合肥落户,新房或二手房是限购一套的,分三种条件:
1、大专毕业生,应届2年内不也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一个月社保或营业执照;
2、高级技工;国家认可的3级以上技工;
3、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0岁以下本科学历,提供一个月社保;落户的时候,携带相关资料在合肥的户政大厅户籍科就可以办理。
五、退伍军人,条件退伍后户口需落在合肥市,限购一套;
六、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工作满一年,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或提供满一年的居住证,限购一套。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二条 保持居住用地市场供应稳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发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市区居住用地供应,保障市场稳定。
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6、合肥发布楼市新政:二手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限售”

4月6日,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涵盖学位制、二手住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等八个方面。
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特点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突出民生属性、突出精准调控、突出综合施策,多举措满足群众居住需求。
《通知》主要内容有8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二、保持居住用地市场供应稳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发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市区居住用地供应,保障市场稳定。
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的主要内容
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自2021年新入学起,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四、二手住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精准打击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炒作行为,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紧我市部分区域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即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其中,学区范围以2020年教育主管部门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后期学区划分若有调整,则限购范围对应调整。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公布。
五、法人、非法人组织购买住房政策的主要内容
针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参与购买热点商品住房项目增多的现象,在借鉴外地调控经验的基础上,《通知》明确,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外)。
六、“法拍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由于当前我市“法拍房”未纳入限购范围,近期少数外地户籍购房者通过法拍规避限购查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价格不断走高,少数“法拍房”甚至远高于市场价成交,误导市场预期。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确,对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七、在途交易处理的主要措施
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购政策执行:
1.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的。
3.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
八、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杜绝炒卖房号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通知》明确,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实行摇号选房:第一步,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第二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由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按顺序依次选房。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另行规定。
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九、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限房价”。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
二是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不再纳入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范围。
三是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十、住房贷款审慎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经营用途贷款合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注册地在合肥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分档管理,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20〕322号)规定的各档上限。已超上限的金融机构,分别制定调整方案,在过渡期内逐步向管理要求边际收敛(后期若有具体实施细则出台的,从其规定)。
十一、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市是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7万套。市委、市政府对租赁住房建设高度重视,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落实租购并举制度,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千方百计保障群众住有所居。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努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十二、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行为的主要措施
一是对市区范围内登记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住房项目,实行摇号销售,从源头上堵塞价外加价行为;
二是实施举报查处制,公布举报电话,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1月2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市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通告》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号头费、茶水费、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加大对房地产中介行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加大对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炒作市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若发现不良苗头,会及时跟进出台相应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7、合肥买房限购政策是什么

合肥是安徽省会城市,经济较为繁荣,也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前来务工和买房,那么合肥买房都有哪些限购政策?
合肥买房政策有哪些
1、拥有合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市区名下已有拥有一套住房的,可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禁止销售购买第三套住房。

2、非本地户籍的居民家庭在市区无住房的,需凭一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买一套住房,禁止销售购买第二套住房,对于不能提高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的非本地户籍的禁止购买市区住房。

合肥贷款政策及纳税政策
1、对于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由30%提高到不低于60%;购买二套房的贷款基准利率提高到1.1倍。
2、居民家庭个人自取得房屋产权证未满5年的进行上市交易,将全额征收营业税,实行满五减一政策,满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将免征营业税。
外地人在合肥买房条件
1、合肥目前限购区域有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瑶海区;费限购区域有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滨湖区。

2、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员需在市区范围购买房屋需满足:合肥市区户籍、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一年以上纳税证明。
合肥除了正常的限购政策外,还对各个楼盘进行严格限制,税务局将和国土局、物价局,对楼盘定价过高、价格涨幅过快的地产项目将进行项目稽查,对于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将严肃处理。
合肥的政策对于所有买房人员来说还算是较为合理,如果想在合肥购买房产的一定要先了解合肥的买房限购政策,避免在买房时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8、2021年全国各城市住房限购政策汇总

      (一)北京
      1、在北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情况: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正中证》的家庭);
      (2)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 暂停在北京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上海
      1、在上海限购1套住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暂停在上海市向其售房的情况:
      (1)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广州
   铅码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四)深圳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的政策;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五)苏州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举激山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购房人需提供现有房屋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书面承诺。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该意见适用于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
      (六)厦门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上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交易时间按以下方式认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收件时间为准。
      (七)杭州
      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
      2017年3月杭州限购政策再加码
      3月2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2016年9月19日实施部分区域限购以及2016年11月10日升级限购措施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决定,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3月3日起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包括扩大限购实施范围、升级非本地户籍居民限购措施和增设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措施。
      此次限购政策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1、扩大限购实施范围。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55.750, 0.00, 0.00%)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2、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1年升至2年。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3、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农历春节过后,杭州房地产市场购买需求旺盛,部分投资需求包括外来购房需求重新升温,尤其是大江东和富阳等非限购区域,外地投资者购买比例升温更为明显,大江东外地人购房比例连续几个月高达50%。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贾*华教授认为,近期杭州房地产市场需求十分旺盛,供求关系紧张。加大限购力度和范围,有助于抑制投资性需求,有助于保护真正刚需,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助于杭州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八)南京
      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对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两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一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南京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一套住房。
      (九)天津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十)郑州
      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12月21日又将1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非郑州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时,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十一)成都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2017年3月成都限购政策再升级
      3月23日晚7点多,成都市人民政府突然发布《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不仅要求买房人必须连续缴纳24个月社保,而且连二手房都处于此次调控的范畴。
      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3、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4、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5、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无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十三)济南
      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1套住房(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该政策适用于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
      (十四)合肥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十五)武汉
      住房限购范围为:江岸、江汉、_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蓉高速以北)、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在限购区域内,武汉本市户籍居民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非武汉户籍居民购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禁止购买第二套住房。
      (十六)珠海
      对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十七)东莞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十八)福州
      对以下三种类型居民家庭,暂停向其销售本市五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1、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2、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3、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
      (十九)佛山
      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_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上述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二十)南昌
      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等区域(即:北至以志敏大道、梅林大街、港口大道、丰和北大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为界,西至以昌西大道、沿黄家湖路的乌沙河支流、枫生快速路为界,南至以祥云大道、生米大桥、昌南大道为界,东至以艾溪湖西路、艾溪湖南路、昌东大道为界)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二十一)海南
      2月28日上午,海南省住建厅召集4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28家中介机构召开座谈会。会上,海南省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督查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整治,具体将采取6条措施:
      1、从严查处捂盘行为。对虚假宣传、囤积房源、捂盘惜售以及故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取消经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预售行为监管。对未取得预售许可擅自销售或以认筹、排号等方式变相收取预定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定款的,依法处以罚款;
      3、加强价格备案管理。对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格5%以上、随意涨价的,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
      4、加强中介市场监管。将陆续公布中介机构备案情况,对未备案的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房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暂停网签;
      5、完善预售资金监管。要求尚未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市县,必须在2017年6月底前建立,商品住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确保用于项目建设;
      6、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在实施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和中介监管服务平台,构建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
      会上,海南省住建厅还约谈19家近期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开曝光的企业相关负责人。
 

9、合肥房子限购政策有哪些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
随着城市的发展,大多数农民都往城市发展,为了自己生活工作更加方便,选择在城市购买房子,但是每个城市都有限购政策。那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合肥房子限购政策有哪些,以及外地人在合肥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合肥房子限购政策有哪些
合肥房子限购政策如下:
1、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商品房;合肥市区户口限购2套新房,二手房不限购。
2、在合肥首次购房,首付30%;在合肥市纤让区已有1套房,市区户口可再购1套房,首付比例40%-50%。
二、外地人在合肥买房条件有哪些
1、外地户籍在合肥购买房子,需要缴纳满一年社保或者一年纳税证明,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最猛销低为全款的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60%。在非限购区域买房,可以贷款买房,也可以一次性付款。
2、外地户籍在合肥买房情况分为限购区、非限购区、新房、二手房等,限购区和非限购区对外地户籍买房政策都在存在一定差距。合肥买房限购区域如下:庐阳、蜀山、包河、毁知局瑶海;非限购区域为:高新、经开、新站、滨湖。
3、购房材料:外地户籍在合肥限购区买房所需材料:一年以上的纳税或社保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拥有房屋数量证明。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所需要的证件不同,具体可咨询贷款银行,或者是公积金管理中心。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合肥房子限购政策有哪些,以及外地人在合肥买房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是外地人想要在合肥买房子,还需要先了解清楚当地的购房政策,查询一下自己的购房资格。

【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10、2022年合肥市购房限购新规定

近年关于限购的规定经常变化,合肥5月对于限购政策也进行了不少调整,今天班长给大家整理一份购房须知,如限购、限售、学区、买房补贴等政策,给大家买房提供一点参考!
限购政策
5月10日合肥进行了限购方面的调整,瑶海区、新站区以及经开区的新桥产业园区取消限购,所以最新的限购政策如下:
合肥户籍(房查套数查市区):
1、瑶海区、新站区以及经开区的新桥产业园区不限购,但购房后纳入市区房查套数;
2、在限购区内,5月10日之前是在限购区和二次限购区合肥市区户口可买两套新房或二手房,非二次限购区域可以全款购买二手房且不限制套数;
5月10日后在限购区内,合肥市区户口可买两套新房,在二次限购区可以买第三套二手房,非二次限购区域可以全款购买二手房且不限制套数;
这里的二次限购区域指的是去年4月新政后划定的限购区域,主要是政务、滨湖、高新和一些指定的学区房范围。目前瑶海区的学区解除限购,其他区域没有变化。
非本市户口(房查套数查市区):
1、瑶海区、新站区以及经开区的新桥产业园区不限购,不需要社保等,可以直接购买,但购房纳入市区房查套数;
2、在限购区购房,非合肥市户籍原社保需要过去两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目前变更为累计缴纳6个月可买一套新房或二手房,社保可以断缴但是不能补缴;四县一市(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和巢湖市)户籍可写申请购买一套。
3、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人才申请,分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两种情况,需自己申请且本公司审核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热点内容
合肥瑶海区招投标中心 发布:2020-09-09 14:35:50 浏览:505
合肥长城宽带价格表 发布:2020-09-09 02:57:42 浏览:505
合肥小区名称 发布:2020-09-10 05:51:24 浏览:504
365房产合肥 发布:2020-09-09 22:32:45 浏览:504
成都大巴包车 发布:2020-09-09 21:03:12 浏览:504
合肥万达城摩天轮营业 发布:2020-09-10 08:43:47 浏览:503
上海合肥高铁 发布:2020-09-09 20:23:53 浏览:503
合肥立特科技 发布:2020-09-09 16:27:05 浏览:503
合肥徽昌苑二手房 发布:2020-09-09 03:48:06 浏览:503
杭州到合肥高铁时刻表查询 发布:2020-09-17 08:24:49 浏览: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