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最新人才落户政策
1、超全!合肥2022年服务人才发展政策!
合肥市于今年
发布了《合肥市服务人才
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并于2022年6月16日起施行
渗握拦 那么今年的人才政策是怎样的呢
一起来跟着去看看吧
DOCTOR'S DAY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一)对象范围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才),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认定后(分为A、B、C、D四个类别),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1.A类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量身定制”予以支持。
2. B、C、D类人才:
人才公寓: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180m2 、140m2 、120m2 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分别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30%、25%、20%优惠。
购房保障: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其中在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分别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30%、25%、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180m2、140m2、120m2 ,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租房保障:新引进的B、C、D类人才,在肥无自有住房且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岗位补贴:享受5年岗位补贴,前3年按个人对地方经济贡献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在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DOCTOR'S DAY专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服务保障政策
(一)对象范围
合肥市属教育、卫生、审计、金融、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经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上下滑动查看完整内容)
1.可简化程序引进到相应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并纳入编制管理。
2.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优先摇号。
3.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
(1)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120m2 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可按相同面积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20%优惠。
(2)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面积不高于120m2,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3)在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关保障。
(4)特别优秀的人才或成建制引进的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DOCTOR'S DAY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服务保障政策
(一)对象丛胡范围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
购房保障: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租房保障: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90m2、70m2和50m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注:认定为高皮神层次人才的,可申报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
DOCTOR'S DAY高校毕业生服务保障政策
(一)对象范围
在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稳定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如下政策。
(二)政策内容
1.博士
人才公寓:新来合肥市就业的博士,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m2 标准购买人才公寓,并享受人才公寓备案价格的10%优惠。
购房保障:在肥购房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按购房时商品房平均价格的10%享受购房补贴(计算购房补贴的房产建筑面积不高于90m2,与人才公寓政策不重复享受)。
租房保障:新来合肥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按不高于90m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按每年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2.硕士、本科生
购房保障: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租房保障:新来合肥市就业且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70 m2和50 m2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一)海外引才奖励。鼓励猎头机构或个人为合肥市企业引荐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海外研发人才,每成功引进1人并认定为A类或B类人才的,按人才引进后年薪的30%,给予猎头机构或个人引才奖励。其中,引进A类人才最高奖励30万元,引进B类人才最高奖励20万元。
(二)柔性引才补贴。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属事业单位从市外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团队),按年度计税报酬的30%择优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每人(团队)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三)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在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和科研人员,将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成立企业在肥转化且符合条件的,下一年度可参照享受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
(四)人才项目支持。1. 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扶持:每年遴选一批在肥创新创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市天使投资基金扶持。2.“合肥市领军人才计划”:在合肥市产业领域和教育、文化、卫生、规划、建设、审计、技能、乡土等专业领域,每年遴选认定一批“合肥市领军人才”。在产业领域,创新类给予50万元项目经费、创业类给予200万元项目经费,对其中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类可给予100万元项目经费、创业类可给予500万元项目经费;在专业领域,给予每人5万元工作经费。3.“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在文化、教育、卫生、外专、农业、技能领域,充分发挥本地名师、名医、名家的作用,以“名师带徒”方式分批组建300个左右工作室,管理期内给予每个工作室15万元至20万元工作经费。
(五)博士后政策。1. 建站补助: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建站补助。2. 生活补贴:对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招收的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贴。3. 留(来)肥津贴:凡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合肥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给予20万元生活津贴。
(六)优秀技能人才奖励。对合肥市在世界技能大赛中新获得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奖励;给予代表中国队参赛的选手3万元奖励,并给予受奖励人员的专家团队相应奖励。对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的技能人才,新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大国工匠”的给予20万元奖励,新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经评选产生)和“江淮杰出工匠”的给予5万元奖励,新获得省技能大奖的给予3万元奖励。
(七)其他各类用人单位普惠性人才政策。1.安居:在合肥市就业的35周岁以下的博士、硕士、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落户后即可在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新来军工科研院所(仅限在本单位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和市属国有投资类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及35周岁以下的博士,可参照享受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高层次人才和高校毕业生购房资格、租房补贴政策。2.创业:高校毕业生在肥创业的,最高可申请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3年。
(八)对各领域引进的优秀人才或团队,经相关领域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委员会认定后,可按条件参照享受合肥市相应人才政策。
《若干政策》自2022年6月16日起施行,试行至2025年12月31日。合肥市已出台的有关人才政策在本文件中未予明确的条款,不再执行;已出台的人才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此前已批准分年度拨付的奖补项目尚未兑现完毕的,仍按原标准兑现。
政策咨询:
“12345人才专线”:0551-12345
合肥市人才发展集团:
0551-65532185
0551-65900788
(咨询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合肥人才引进落户
法律主观:人才引进落户申请条件具有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汪棚以下);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具有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国内全日制硕士以者陵毕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引进人才家属子女随迁条件博士生或正高级专业技首芹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直系亲属;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大专、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未成年子女。
3、合肥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人才引进政策是政府吸收人才的有效方式,对国家急需人才实施特殊政策,支持地方引才项目,具体要求视地方出台法规而定。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分别按不同的面衡姿积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不同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1、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落户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信息证明等材料;2、留学归国人员落户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等材料;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技术或技能证书等材料;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信咐迹绝息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州辩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4、合肥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一是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分别按照220㎡、180-160㎡、140㎡、120㎡、90㎡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和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二是新来合肥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照不高于90㎡、70㎡和50㎡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照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以上两条,较以往的人才租住补贴政策,对重点产业人才提高了补贴标准,取消了落户限制,降低了享受政策的门槛。
同时,为适应人才刚性住房需求,《若干政策》提出允许合肥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对应享受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的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可适当放宽。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1.强化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保障,重点产业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肥无自有住房,可分别按220m?、180-160m?、140m?、120m?、90m?标准,免费租住人才公寓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6万元、4.8万元、4.2万元和3.6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2.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肥就业,新来我市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肥无自有住房的,可分别按不高于90m?、70m?和50m?标准,免费租住国有租赁公司房源3年;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分别按每年3.6万元、2万元和1.5万元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
3.适应人才安居需要,我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可分别按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最高放宽至当期限额的两倍。
4.引导人才稳定就业,加大稳岗力度,对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重点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择优发放岗位补贴,前3年按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之后2年减半补贴。
5.深化企业技术合作,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对重点产业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从市外柔性引进的非本单位研发人员,符合条件的按实付工薪3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不超过50万元。
6.本政策所指重点产业包括: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软件、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创意文化产业。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由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分别建立。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合肥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团州析】:落户合肥并工作的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虚或族以下硕士,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大专、高职毕业生,补贴标准三年内每人每年2万,1.5万,0.6万(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落户选择合肥市区内四大区(包河、蜀山、瑶海、庐阳)任意派出所均可,所落户口为该派出所所在的集体户。
落户所需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无所谓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在学信网上能查到即可)
落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照片
补贴对象与条件
【法律依据】:合肥市政府下发的《合肥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合肥紧缺人才目录》
1.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的硕士:
(4)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2.补贴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差弊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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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肥硕士购房补贴政策
对新落户在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合肥市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1、合肥市坚持政府主导、市区联动、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推进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建设。
2、放宽人才落户政策,凡自愿来肥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埋信搏员,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先行落户。这些人才在合肥创新创业,落户后即可购买首套房。
合肥市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坦吵代弯祥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人才需求,定期发布人才目录,面向全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于来肥企业工作且符合人才目录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 Q "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我市在三年内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同时,鼓励第三方机构对接产业需求和城市发
展,帮助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每成功引进并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按每引进一人给予1万元奖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7、合肥市人才补贴政策2022
1.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2.补贴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毕业三年内;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1.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法律依据
合肥人才引进购房和生活补贴标准
1、人才项目资助
引进的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给予个人200万元生活补助,给予培养单位最高500万元
奖励,有特别需求的,可“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特殊贡献的顶尖人才,给予个人200万元生活补助、最高500万元工作经费
入选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的,创业类分三档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资助,
创新类分三档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助
2.人才服务
引进的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子女就读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尊重本人意愿,优先安
排其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配偶工作安排保持原单位编制性质和职级
在合肥部分重点医院设立就医绿色通道和国际医疗部,为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外籍人
才提供预约诊疗和导医服务
同时设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人才子女就学、就医、就业等相关业务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最多跑一趟”要求,建设一体化人才智慧服务平
台,人才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资格认定等事项,实现网上统一申报、统一受
理、统一审核,方便各类人才在肥创新创业
3.人才创业资金支持
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同时,设立大学生创业创新引导资金,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企业提供免资
产抵押融资支持,最高可提供免息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每年选出10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
创业团队,最高给予10万元项目资助
4.人才生活补贴
对于来肥企业工作且符合人才目录的博士、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以
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合肥市在三年内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
5.人才安居保障
对新落户在合肥市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
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和0.6
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8、合肥落户政策2022
落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5、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6、购房3年内不得交易;
7、所购房产时间应为政策出台后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籍迁移有哪些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政策;
2、人才引进政策;
3、投靠类迁户;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政策。
9、合肥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
合肥人才补贴政策是指《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内容包括了补贴对象、补贴条件、补贴申请程序、补贴申请受理与审核、补贴标准(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与发放时间等。围绕企业和人才十分关注的稳岗安居等问题,突出重点产业、重点人群,通过提供人才免费租房、补贴购房以及发放岗位补贴等措施,让来肥各类人才边安居、边就业,努力营造出让人才来了就不想走的良好环境,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