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要素大市场限购窗口电话
1、外地人如何在合肥买房
法律分析:段樱1、查询对象:凡购买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实施部门: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商品房管理科(以下简称:商品房管理科)负责具体实施。(地址: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电话:0551-62617430)3、交验材料本市区户籍购房人应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核验原件,收缴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购房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法律依据:《合肥市住房限购查询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一、商品住房限购查询1、查询对象:凡购买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包括: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实施部门: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商品房管理科(以下简称:商品房管理科)负责具体实施。(地址: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电话:0551-62617430)3、交验材料本橘孝市区户籍购房人应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以及婚姻证明等相关材料(核圆燃稿验原件,收缴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购房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在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2、合肥买房限购政策都有哪些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合肥市区户口限购2套新房,二手房不限购。
2、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合肥非市区户口(包括四县一市和外地户口,且2年内逐月交社保或个税满一年)限购1套,包含新房二手房
在合肥首次买房的,一般首付30%;
在合肥市区已有1套房的,市区户口可再购1套房,在首套房全款或结清前提下,可贷款首付40%,未结清50%;
在四县一市已有1套房的,在首套房全款或结清前提下,可贷款首付40%,未结清50%;
在四县一市已有2套房的,1套结清,1套未结清的情况:不受理贷款,可全款
1套全款,1套贷款的情况:可结清40%,未结清50%
2套均为全款的情况:首付30%
2套均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3、限贷政策:
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
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工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对于合肥市区无房的:
(1)无贷款的情况:首付30%
(2)1次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40%
(3)1次贷款记录,未结清的情况:首付50%
(4)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5)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没有全部结清的情况:停止贷款
对于有1套房的:
(1)无贷款的情况:首付40%
(2)1次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40%
(3)1次贷款记录,未结清的情况:首付50%
(4)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首付60%
(5)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没有全部结清的情况:停止贷款
1套房和2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比一样,停止3套房贷款以及异地公积金贷款。
购房者注意了:2016年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且期满一年后,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的购房资格。
(2)合肥要素大市场限购窗口电话扩展资料:外地人在合肥买房的条件:
1、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买房,需要有在合肥有满一年社保(查询办理)或者一年的纳税证明,同时贷款买首套房的首付最低是购房全款的三成,二套房的首付款最低60%。
在非限购区买房,可以贷款买房也可以一次性付款,具体条件可咨询非限购区楼盘售楼部。
2、外地户口在合肥买房情况有限购区和非限购区、新房和二手房等多种情况,其中限购区和非限购区针对外地户口买房政策不同。
合肥买房限购区域为:庐阳、蜀山、包河、瑶海;合肥买房非限购区域为:高新,经开,新站,滨湖。
3、购房材料:外地户口在合肥限购区买房所需材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纳税或社保(查询办理)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拥有房屋量证明(无房者开具无房证明)。
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流程及所需证件不同,具体可咨询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售楼部工作人员。
合肥落户的具体措施为:
1、合理放宽城区落户条件。
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连续满2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2、全面放宽巢湖市市区及县(市)辖建制镇落户条件。
在巢湖市市区、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县(市)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租赁房屋的,户口登记在集体户。
3、优化人才落户政策。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自主选择落户地直接办理。
在合肥市就业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解决专业技能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市级以上体育运动比赛或职业技能竞赛取得成绩前三名,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5、鼓励投资创业人员落户。
在合肥市投资兴办实业或者自主创业,有合法稳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并依法纳税,投资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等,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放宽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
居民家庭户共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投靠迁移。
7、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符合合肥市落户政策的户口迁入人员,通过购买等获得商品住宅房,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8、妥善解决未落常住户口问题。
公民计划外生育子女落户,各县(市)区、开发区不得自行设置前置条件;其他未落常住户口人员,经调查核实,可以办理登记常住户口。
3、要素大市场房产局周日上班吗?
4、合肥市人才市场有几个,具体位置在哪?
合肥市人才市场主要有7个,具体位置详情如下:
1、安徽省人才市场
地址:马鞍山南路与太湖路交叉口西北角省政务大厦A区
2、合肥市人力资源市场
地址:要素大市场C区
3、安徽省工商联人才市场
地址淮河路260号
4、 合肥开发区人才市场
地址:莲花路519号
5、合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地址:庐江路130号
6、乐职人才市场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40号合肥市全民健身中心内
7、安徽省寅特尼人才市场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明珠广场上海城市公寓10栋商101-104
5、合肥要素大市场公积金营业时间
办公地址: 合袭渗碧肥市花园街79号
官喊迹方网站: 上班时间: 周一~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拍举9:00-11:00
6、合肥滨湖人才市场地址
合肥滨湖人才市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合新路18号,其中包括滨湖就业服务中心、滨湖校园招聘中心、伍手滨湖市场服务部等腔兄嫌服尘缓务机构。
7、合肥要素大市场不动产登记中心上班时间
法律分析:
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规定了认定范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
合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合办〔2018〕18号) 一、认定范围 以下落户我市创新创业的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1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或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2.留学归国人员;3.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枝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7.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合肥市人启搭凯才购房资格认定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婚姻证明;3.申请人在合肥就业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在合肥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4.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材料(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5.申请人学历证书、留学证明、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内学历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经人社部门认定;其他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认证;6.购买存量住房的,须核验拟购买住房的产权证书;7.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流程1.申请 线上申请:符合人才购房政策的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悄唤肥专厅进行网上申请。线下申请:符合人才购房政策的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资料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至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商品房管理科办理(地址: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电话:0551-62625713);购买存量住房的,可至要素大市场存量房网签管理窗口办理(地址: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大市场D区二楼,电话:0551-62630850),或至东怡金融广场存量房网签管理窗口办理(地址: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三楼,电话:0551-62623317)。2.审核 通过在线核验或查询申请人相关信息,对申请人购房资格进行审核。核验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核验不通过的,申请人可核实补充相关信息并重新申请发现反馈信息有误,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修改申请。3.办结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信息载入房屋交易系统,相关信息传送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人按照程序办理购房手续。 四、其他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加强对人才购房资格的审核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视情取消购房资格、纳入诚信系统。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3.申请人拟购商品住房的或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购买存量住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企业须协助或代理办理相关手续。
8、2017合肥房产限购政策到底有哪些
2016年10月2日,合肥市政府召开紧急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宣布合肥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从十个方面提出促进合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作“房十条”,这也是2014年8月1日,合肥解除限购26个月后,再为楼市念紧箍咒。
合肥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房和存量住房。
2.针对本市户籍,只限购新房而不限购二手房,非本市户籍限购新房和二手房。
(8)合肥要素大市场限购窗口电话扩展资料
合肥住房限购执行有关情况说明
2016年10月28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解答》,就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购房资格问题
凡10月2日前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本市区户籍家庭出售房屋后户口迁移登记在集体户的,仍具有本市区户籍家庭购房资格;
10月2日后因转业、退伍、复员原因将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且期满一年后,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2.关于居民个税和社保补缴及核查问题
购房资格核查中,对于追溯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3. 关于缴纳省直社保是否限购问题
对能提供近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省直社会保险证明和交保单位出具工作地点在本市区证明的居民,可以按规定购买住房。
4. 关于夫妻双方中仅单方符合购房条件问题
由拥有本市区户籍一方购房,所购房产须为拥有本市区户籍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符合购房条件的非本市区户籍家庭,所购房产须为符合条件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
5. 关于特殊群体是否限购问题
驻肥(本市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庭,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对经区级(含开发区管委会)以上政府认可的新引进各类人才,可以购买一套自住房;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允许在我市工作的境外人员购买一套自住房。
6.关于赠与和拍卖房产行为是否纳入限购范围
发生在直系亲属或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之间的赠与行为,不纳入限购范围;
发生在其他关系之间的赠与行为,需进行受赠人限购资格审查;
经司法拍卖或经政府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的房产,不纳入限购范围。
9、合肥要素大市场星期二休息吗
不休息,政府办公单位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商铺都是不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