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劳动仲裁客服电话号码
1、合肥拖欠工资打什么电话可以解决?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最好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之后,用人单位仍拒绝支付工资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电话为12333,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合肥瑶海区劳动仲裁电话
法律分析:1、合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63536315 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10楼
2 长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6673120 水湖镇南一环与吴山路交口 3 肥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7727991 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口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2楼 4 肥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8230120 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口
5 合肥蜀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5597684 蜀山区民生大厦
6 合肥包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3357145 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二楼
7 合肥瑶海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4692635 长江东路999号东都大厦西二楼
8 合肥庐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65699529 65699578 砀山路与大房郢路交口庐阳市民中心北七楼。
9 合肥新站区劳动人事局 64240545 瑶海区文忠路少荃家园47栋1楼 10 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65315587 文曲路西50米
11 合肥经开区人事劳动局 63679054 蜀山区翡翠路398号管委会B座4楼
12 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办公室 65617070 沿河路111号 合肥市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3、合肥劳动局号码
安徽合肥市劳动局电誉耐话:0551-63536315合肥人社局电话::12333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60
拓展资料: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岁槐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庆雀春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
4、合肥市劳动局投诉电话多少?
合肥市劳动局的投诉电话,你想要投诉可以直接拨打12345就可以进行投诉了。或者是到劳动仲裁进行投诉。
5、合肥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劳动保障厅大院内安徽省劳动争议仲裁院),电话:2663119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市人社局办公楼监察仲裁维权窗口,电话:3536153
瑶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明光路1号瑶海区政府九楼仲裁办,电话:4496478
新站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合肥市劳动局投诉电话号码
电话0551-12333。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包括辞职后扣押工资不予发放的情况,可带上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工牌等)、身份证、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去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打印)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填表投诉。
如果投诉得不到满意结果,可以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全面主张更多权利。
合肥市12333热线受理范围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四)被投诉单位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不符合上述管辖范围的投诉举报请与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联系。
(6)合肥市劳动仲裁客服电话号码扩展资料:
投诉人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
2.投诉文书或《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现场填写)。投诉文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文书指定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
(2)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和联系电话;
(3)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投诉文书还可以载明证据、证据来源、证明目的、证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等。
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5人以上集体投诉的,应当推选代表1至5名,并填写《委托书》。
3.提交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