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大厅电话号码
1、合肥市社保局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
办公电话:0551-63536216、63536161、63536509、63536420、63536393
传真号码:0551-63536423
服务热线:123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正常上班,节假日不办公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18路、32路、129路、166路公交车到 市政务办公区北 站下步行190米左右
2、乘坐公交13路、20路公交车到 民主党派办公楼 站下步行290米左右。
3、乘坐502路公交车到 彩虹站 站下步行580米。
4、邮编:230071
5、管辖范围: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
2、合肥社保局电话12333工作时间
合肥市人社局9月15日发布消息,今年6月开始,该局各业务单位咨询电话逐步统一合并至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市民可拨打12333咨询企业养老、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事宜。
据介绍,根据人社部相关意见,坚持全国一体化,以12333一个号码对外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从今年6月份开始,市人社局各业务单位咨询电话逐步统一合并至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目前,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63536390、63536392;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63536382;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63536141、63536185;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63532728、63536234将不再提供咨询服务,请统一拨打12333号码。
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时间为:1.人工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2.自助语音服务:7×24小时。
3、合肥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电话:0551-12333,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合肥市行政服务单位,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标准:
1、 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好;
2、 业务技能、掌握政策好;
3、 顾全大局、团结互助好;
4、 文明向上、办公效果好;
5、 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好;
6、 开拓进取、求知创新好;
7、 言行一致、行为规范好;
8、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好。
(3)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大厅电话号码扩展资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合肥社保人工电话号码
你好来知道网友!你问的合肥源社保局地址咋合肥政务区政务中心北侧,电话12333,如果回答让你满意请采纳,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欢迎你继续追问,希望回答能够帮助你!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5、合肥社保电话号码多少?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
电话:2641536、2659505(办公室)
6、合肥市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单位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电话:0551-12333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监督电话:
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 0551-63536141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325
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127
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249
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0551-62729916
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0551-63536391
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 0551-64254962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0551-62656755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0551-63536315
(6)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大厅电话号码扩展资料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合肥社保个人信息查询
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进行查询:
一、网上查询
1、登录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合肥市个人信息查询下的“进入”(下图红色框选处);
2、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下图红色框选处),点击“登录”(下图红色框选处);
3、进入系统,即可查询社保信息。
二、电话查询
拨打合肥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551-12333),咨询工作人员即可。
三、社保窗口查询
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合肥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让窗口工作人员帮忙查询即可。
(7)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大厅电话号码扩展资料:
合肥市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
1、申请人带齐办卡材料后,直接前往市、县社保卡办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打印金融社保卡数据采集表。
2、申请人在金融社保卡数据采集表中核对个人信息,并由申请人本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窗口经办人员根据确认后的金融社保卡数据采集表在系统中完成【确认】操作后,现场打印申办金融社保卡回执单(客户存根)交由申请人或代办人。
参考资料:合肥社保查询网
安徽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障卡办理及发放
8、合肥社保中心咨询热线
合肥社保局电话号码是0551-12333。合肥社保局地址是位于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合肥市行政服务单位,位于安徽省合肥市。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肥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构建全市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监督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等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与市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会同市科技局制定外国人来肥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其中A类人员(外国高端人才,下同)的政策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B类(外国专业人才,下同)和C类人员(其他外国人员,下同)的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制定。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市科技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