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车管所地址
1、合肥驾驶证到期换证地点
合肥驾驶证到期换证地点如下:
1、合肥市车管所,合肥市瑶海区天水路与文忠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2、合肥市公安局车管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宿松路;
3、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宿松路,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包河工作站纬一路16号。
驾驶证有效期是驾驶证的有效使用期,使用期6年到期后换证就可以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2、合肥市车管所地址,合肥市车管所在哪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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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肥市现在在哪里换领驾驶证?求具体地址
合肥市现在可以在合肥市的任何一个区的车管所换领驾驶证。
1.合肥市车管所, 合肥市瑶海区天水路与文忠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2.合肥市公安局车管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宿松路。
3.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宿松路,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包河工作站纬一路16号。
4.合肥市非机动车车管所, 潜山路。
5.车管所蜀山工作站.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区车管所蜀山工作站(仙霞路)。
6.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瑶海工作站, 天水路与文忠路交叉口北200米。
7.合肥市车管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站, 纬B路附近。
8.滨湖车管所,宿松路与紫石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3)合肥市瑶海车管所地址扩展资料: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换领:即日起,市民换领新版驾驶证,携带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及身份证原件、原驾驶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也可在车管所免费体检)前往车管所。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后,即可免费换证。
4、合肥车管所24小时咨询热线?
合肥酒驾是需要去振兴驾校学习的,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才是更加安全的
5、合肥市车管所电话号码多少
合肥市车管所地址电话 :
合肥车管所蜀山工作站 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与仙霞路交口0551-62695897
合肥车管所包河工作站 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纬一路16号 0551- 63877507
合肥车管所庐阳工作站 合肥市庐阳产业园官塘路7号0551-65661225
合肥车管所瑶海工作站 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0551-64245627
(5)合肥市瑶海车管所地址扩展资料: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员考试、发证业务时,应当使用业务流程记录单(以下统称《流程记录单》),记录机动车登记和驾驶员考试、发证的办理情况。各岗办理业务完毕,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字。
监督岗或业务领导岗在处理各岗位反映的问题时,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注明确的处理意见。《流程记录单》存入车辆和驾驶员档案。
除转籍过户外,已入库的档案不得再出库。档案库应当设立查阅档案室,供查阅档案使用。其他人员未经车管所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档案库。
参考资料:网络-车管所
6、合肥市车管所地址
1、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宿松路与紫石路交口。
电话:96598。
2、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蜀山工作站
地址: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与仙霞路交口。
电话:96598。
3、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包河工作站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天津路与哈尔滨路交口。
电话:96598。
4、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庐阳工作站
地址:合肥市庐阳产业园官塘路7号。
电话:96598。
5、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瑶海工作站
地址: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
电话:96598。
(6)合肥市瑶海车管所地址扩展资料
一、合肥市车管所驾驶员考试岗岗位规范: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计划。
2、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
二、合肥市车管所嫌疑车辆调查岗岗位规范:
1、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资料被套用、涂改或者有伪造嫌疑,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2、对各岗位移交的嫌疑车辆资料进行调查,建立嫌疑车辆调查台帐,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调查。